再婚未領結婚證女方名下有土地證屬女方個人財產嗎?

2024-12-29 09:25:24 字數 4084 閱讀 5026

1樓:網友

沒有領取結婚證,就不是夫妻,當然是女方個人的,就算領取了結婚證,土地依然是女方個人的。

2樓:萬寵小老虎

這個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裡面。

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沒有領取結婚證,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不存在你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也不會認可其夫妻關係,法律一般會認定只是同居關係。

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不受法律保護。

4樓:鋼的法

未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只能算同居。財產當然可以自己協商處理。不能協商的,同居期間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個人名下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

5樓:網的風

應該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沒領結婚證,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故不適用法定的財產共有制。土地證登記的是女方的名字,男方不能證明有自己的份額,就應該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6樓:無敵忌廉

沒有結婚證不是法律責任上的夫妻。

女方男方的財產還是屬於個人財產。

7樓:浮生若夢

應該是,不管領證與否,土地都是個人財產,因為那是國家分配農村戶口人人都有份的。

8樓:湧朗利

沒有結婚證女方的財產都歸女方所有,既使有結婚證婚前財產公證後也歸女方所有。

9樓:鼎足後先行

沒有結婚證只是事實婚姻,而現行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所以你們不是夫妻也就沒有所謂的夫妻共同財產,ta的是ta的,你的是你的。而且後面就算領了結婚證,那也是婚前財產,還是跟對方沒任何關係。

10樓:我家漂亮的

對啊,當然是女方的拉,就是現在你結婚了也是屬於女方的啊,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

11樓:小千哥哥彬彬

沒有結婚證,那你們都不算夫妻,人家的還是人家的,你的還是你的,可以說你們就是各自解決自己的生理需求而已。

沒領結婚證房子寫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麼?

12樓:郭偉

婚前加名、婚後加名該房產均屬於夫妻共同判塵財產,但是婚前加名更有利。比如:婚前購早正房的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同時是房屋按揭貸款的申請人,因此,在離婚分割時,法院可能會傾斜將房屋所有權陸彎悔判決給婚前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鬧顫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做滑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純衝臘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沒有結婚證女方能分財產麼?

13樓:郭偉

因棚租為男女雙方並沒有 領取結婚證 ,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在同居關係結束時,對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有協議的,直接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來分割,具體而言就是按雙方的出資額來分割。當然個人財產就歸個人自己所有,與另一方沒有關係。

怎麼分割需要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散和納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衝沒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沒有結婚證女方能分財產嗎

14樓:冉長瀟

因為男女雙方並沒有 領取結婚證 ,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在同居逗團關係結束時,對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有協議的,直接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來分割,具體而言就是按雙方的出資額來分割棗雹。當然個人財產就歸個人自己所有,與另一方沒有關係。

怎麼分割需要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山岩橘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沒有結婚證女方能分財產嘛?

15樓:郭偉

因為男女雙方並沒有 領取結婚證 ,所衡配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在同居關係結束時,對同居雙方的共同財產,有協議的,直接按協議處置;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置,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來分割,具體而言就是按雙方的出資額來分割。當然個人財產就歸個人自己所有,與另一方沒有關係。

如何分割需要根據具體的財產情肆逗況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裂攔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置。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置;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章的精神處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置。

不領結婚證女方能得到共同財產嗎?

16樓:搬磚的人

不領結婚證,就沒有所謂的的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歷枝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圓爛好,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橘鉛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17樓:金盃e租

得不到。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殲敏蘆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氏帶姻關係的夫妻拿絕,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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