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父親前不久因車禍去世了,請大律師指教! 20

2025-01-06 20:35:15 字數 6517 閱讀 4045

是這樣的,我父親前不久因車禍去世了,請大律師指教!

1樓:網友

首先你爺爺去世,如果沒有遺囑,留下的財產一半歸你奶奶,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叔叔和2個姑姑繼承。

其次,現在你爸爸先於你奶奶去世,你代位取得你爸爸對你奶奶遺產的繼承權,也就是你奶奶去世後,屬於你奶奶的財產將由你、你叔叔、你2個姑姑一起繼承。

第。三、如果你奶奶有遺囑,那麼你將不能繼承你奶奶的財產,但是還是可以繼承原來你爺爺的財產。

對於你爸爸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歸你繼母,剩下的由你和你繼母繼承。

第四,對於你爸死後,別人拜祭給的禮錢,屬於你和你繼母繼承的財產。

2樓:制己制理

你爺爺和你奶奶的共同財產應該先平分。

其中的一般是你爺爺的 沒有遺囑 按法定繼承 配偶 子女 父母另一半是你奶奶可以處分的遺產 有遺囑的從遺囑 沒有的還是上述順序。

另外你父親先於你奶奶死亡 你可以代位繼承。

你父親和你繼母的共同財產也是這麼分。

具體的情況建議你當面諮詢律師。

3樓:網友

同意樓上的~~~問個問題 你奶奶的房子 現在房產證誰的名字? 10年內有沒有變過? 如果已經變更到你奶奶名下的 那麼就不用作為爺爺的遺產進行分割了 直接作為你奶奶的財產處理`~~

我媽媽車禍去世了,請仔細看完,謝謝!希望您是律師!

4樓:法官

二樓太倉律師所的乙個說法有點錯的離譜,即「如果你母親死亡的事情發生在2010年7月1日之前,還有一筆精神損害賠償金。但是《侵權責任法》自2010年7月1日實施以後,精神損害賠償金就沒有了。」因為侵權責任法第一次在人大通過的基本法律這個層次上明確規定了精神損害賠償制度,即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以前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都只是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的,立法層次太低,這次侵權責任法明確此制度都說是該法的一大亮點,怎麼太倉律師所還會說在《侵權責任法》實施後精神損害賠償金就沒了,該所的律師這種說法有點不可思議。

只能說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精神損害賠償金不會獲得法院支援,因為有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當前審判實務當中均貫徹了這兩個檔案的規定,即不允許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

另行提出民事訴訟就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不過在刑事附帶民事中拿到現錢就更好。

5樓:網友

火化是應該的,不要再擺了,那裡冰著,是按小時計的不算,事情總拖著,不是個辦法,總是要處理的,而且,只要交警有記錄了,火化不影響後面的程式。

談不攏是不可能的,現在沒幾個談不攏的,他們是得到了訊息,用表面現象讓你急。這時,你不要急。甚至可以在適當時候表示,他不急也無所謂,反正你媽媽死了,你也覺得沒意思了,他讓你家死了人,你也讓他家死人(這時就是他急,而不是你急了)

請律師後,律師的取證是很困難的,有時候,他們不一定能取到證(哎,律師更多的是靠關係,而不是靠法律,由此,你也應該知道律師們的無奈)

不要去查飯店和喝酒了,已經判了全責,酒不酒的不重要了。要抓住一點,想辦法讓對方明白,要不就是命一條,要不就把態度放好主動找你來談。人已經過了,已經夠悲傷的了,還為這鳥事煩心,你說這人沒有一點懺悔的意思嗎?

同情樓主,我媽媽也是這樣去的。我用這種方法才得到解決。中國的人情有時候很有用,有時候害得人精疲力盡。法制還是人制,這是乙個問題,各有各的好。

45歲,最長算20年當地平均收入。如果是農村戶口,可能還少些,得算農村平均收入。

律師你好,我母親因為車禍去世了,我父親還不到50歲,我問一下我母親

6樓:上海申京事務所

死亡賠償金應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協商分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民事訴訟,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配。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專案,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並於死亡後產生法律後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父親車禍去世

7樓:法邦網專家

3、需要法院最終認定。

4、如果司機負主要責任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5、不申請重新做認定不等於承認交警的認定結論,你可以在庭審中提出自己的意見。

6、公平與和當事人說的算。

7、估計很難追究交管部門的責任。

律師您好!我父親的弟弟前幾天因車禍去世,獲得一筆賠償金在法院,繼承人是我大伯、姑姑和我父親,最近...

8樓:網友

你的這種情況你可以書面向法院申請劃付,但法院是否劃付給你有幾個方面要考慮:

1、因原交通事故的關係是否已經全部履行完畢或終止。即由於原來的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賠付義務是否已經了結,是否需要從該筆賠償金中再進行支付;

2、繼承人是否已經全部確定。即法院要繼承人出具證明,證明是否只有你大伯、姑姑、你父親這三個繼承人;

3、繼承人之間是否有未完結的因繼承問題產生的訴訟或糾紛。

4、你父親的繼承份額師是否只有你乙個繼承人,同樣的有無因繼承問題產生的訴訟或糾紛。

當以上的問題全部理清後,法院就會劃款,所以你想拿錢,就應該就上述四個問題準備材料或證據,連同書面的劃款申請一併交給法院。

9樓:網友

你需要出具你父親的死亡證明和你父親的繼承人證明(如公證文書),然後你大伯、姑姑和你父親的繼承人一起去領取就行了。去法院領取,你們相關人員也可以委託授權乙個人去領取,應該都是可以的。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一起委託授權乙個人去領取,拿著你父親跟你大伯、姑姑的身份證。

10樓:網友

法院會通知你放領取賠償金,繼承方法沒發生多大變化,只是你父親的繼承份額由你父親的法定繼承人代位繼承就可以了。

11樓:以秋梵暄

由大伯、姑姑到法院取領。

12樓:帳號已登出

1、你這種情況在法律上稱為轉繼承,有你父親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繼承你父親先前繼承的財產。

2、應當提供確定繼承人資格的證明,比如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的父子關係證明。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的弟弟沒有直系後代和老婆是不是?如果是這樣,那麼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你父親的份額由你母親和子女共同繼承。大家一起去法院簽字辦手續後可以領取。

縱橫法律網-福建成毅律師事務所-周趙平律師。

我的父親車禍去世,母親悲傷過度相繼去世,這場官司怎麼打?

14樓:

1、首先對你表示……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詞語,節哀順便。

2、你只能主張對方對你父親死亡的賠償責任,不能主張對你母親去世的賠償責任。

3、要看具體的責任劃分。

4、可以主張一次性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但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5、等候**審理吧……記住,如果對賠償不滿意,你可以上訴的,一定不要忘記這個權利。

15樓:雲來的方向

這個案件很複雜,不能光在網上問,還是花點兒錢請個律師吧,全程地給你法律的幫助,這樣才穩妥一些,不然你不懂法,弄不好就吃虧呢。

16樓:網友

這種情況在網上求助也沒有多大效果,建議你請律師吧,以爭取到理想的效果。

既然請了律師就要相信律師。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您母親去世了關於被扶養人的扶養費不予支援,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法通則》的規定:您可以向法庭申請作為原告出庭要求對方索賠。

縱橫法律網-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常連芝律師。

18樓:網友

網上人員複雜,回覆未必是專業律師,還是請多個律師事務所 諮詢下。

父親車禍去世,我們應該索要哪些賠償。

19樓:戚廣利

1、如果交警已經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你把自己的損失及要求賠償額計算好,向對方索要。

2、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應賠償**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責任認定責任對等,肇事者承擔一半。

3、如果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

20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父親因車禍而導致死亡,肇事者應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如果責任認定責任對等,肇事者應承擔一半的賠償。

如果肇事者不理,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1樓:一清

除搶救**費 有喪葬費 如果你父親不到60歲 可以按照20年的標準進行經濟賠償 及需要你你父親撫養的祖父的撫養費 你弟弟已經成年 按法律規定不能到到對他的經濟賠償。之外還有一些精神補償金。

22樓:奮鬥者

向法院起訴,主張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因提供資訊不詳,其餘不好判斷,誤工費,醫療費,交通費是否可以提,這些都需要證據。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想諮詢下我父親出車禍

23樓:貴陽楊澤

問題描述的不是很詳細,但具體的操作是需要到法院起訴立案,然後一部分由保險公司賠償,一部分肇事者賠償。

處理程式。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責任認定。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進行舉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若對認定書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併解決。

處罰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辦理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賠償調解。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人是否願意進行賠償調解。願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願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應當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致人傷殘的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者殘疾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受害人及其親屬的精神撫慰金。致人死亡的損害賠償除以上幾種外,還包括喪葬費和死亡補償費,以及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及誤工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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