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孩子見繼父好處還是壞處?
1樓:素華向前
我感覺還是有必要讓孩子見繼父的,見媽媽很正常,那媽媽身邊的人見見對孩子沒壞處,如果一直不讓見,孩子的心理長大了會有恨意,慢慢地讓孩子適應。
2樓:帳號已登出
我覺得不讓孩子見繼父是壞處,因為他們肯定還是要在一起生活的,需要讓他們兩個陌生人相互適應。
3樓:性子蕙
我覺沒好處。除非你以後不打算讓他融入你的生活。
4樓:網友
這樣做不對,縮小了孩子的社交範圍。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5樓:大大大泡沫子
這樣做是可以理解的,哪個父親都不想自己的孩子跟繼父玩。但我們不能去阻止,可以試著跟孩子多去接觸。
6樓:來自大嵛山島百年難遇的皂莢
其實這個壓根就不現實的。你跟你前妻已經離婚了,那你前妻再找乙個人結婚,其實也是很正常的,而且他們以後。兩個人一起來看孩子,你也不能剝奪孩子見別人的權利。
7樓:心理
醜媳婦總要見公婆。坦然直面現實,不破不立。
孩子不喜歡繼父怎麼辦
8樓:
您好親。孩子不喜歡繼父。遲遲不肯接受他的繼父,納滲不要著急,更不要責怪孩子:
你怎麼這麼自私,不想想媽媽乙個人帶著你生活有多難! 」離婚後找到新的愛情、組建新的家庭,意味著單親父母重新找到幸福,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情。 但是面對來自 子女的阻力,父母首先要冷靜,試著進行開導和說服,切不可一時性急就對孩子 大發雷霆,父洞伏脊母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多考慮一下孩子的感受。
因為孩子不接受就放棄自己的幸福,廳則也是不可取的做法。 離異後的父母如果帶著「贖罪」和「補償」心理對孩子有求必應,要麼培養出乙個自私驕橫、不會體諒別人的冷血孩子,要麼給心地善良的孩子增加不必要的感情「負債」。這樣 都容易加深孩子對自己「與眾不同」之處的關注,極大地妨礙孩子心理的健康成 長。
補償式的愛或放任自流都容易導致孩子心理扭曲。正確的做法是,對孩子多一些寬容和疼愛,多跟孩子進行溝通。
孩子不接受繼父母怎麼辦???
9樓:還上課不可能
1、降低期望。在孩子的眼中,繼父母是闖入他們家庭奪了他們愛的「敵人」。繼子女總是把優點集中於親生父母,把缺點統統加給繼父母。
這個時間一定要提前有心理裝備。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睜櫻要期待孩子們上來就會和你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2、愛屋及烏。你真心愛對方,就會發自內心愛對方小孩。當女兒摟著媽媽的脖子,眼擾早瞎淚汪汪地懇求著:
媽媽,我不要後爸爸,我以後聽你的話,伺候你。」天下哪個女人能承受自家孩子的眼淚?這時男方要以孩子大朋友的身份出現,與孩子一起講故事,做功課,玩遊戲,日久天長,才有可能得到了孩子的認可。
男方願意嗎?這是個大問題。因此再婚家庭要想和對方孩子相處愉快,必須夫妻兩人是真心相愛。
3、真誠對待。不要以為對方是繼子女,就不敢表達真我,不敢引發衝突,忍氣吞聲換不來順暢的人際關係。好的人際關係是建立在雙方「真我暴露」基礎上的,說真心話是最有力量同時「低傷害的」。
不要以為,自己只要做得比親生父母好,才能建立好的繼子女關係,這種隱藏在言行之下的比較,往往更容易傷害繼子女的心。反而不如直面問題,坦率承認自己永遠無法和親父母相比,但會盡力提供自己作為繼父母能夠做到的。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乙個真正建立關係的機會。
4、定位準確。繼父母不要嘗試取代親父母,在孩子的心理永遠給親父母乙個不可撼動的位置和空間,孩子可以給予緩空親父母來自親子的愛,也同時可以給予繼父母來自繼子的愛,這是不矛盾的。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是沒有人能夠「背叛」父母的,這種愛上繼父母、切斷與親父母關係,或避而不談親父母關係的做法,會讓孩子陷入強烈的心理衝突中。
只有繼父母充分尊重前任,允許孩子與親生父母保持親密和穩固的聯絡,孩子才願意與繼父母建立新的家庭關係。
10樓:神樂個月
慢慢來,孩子剛開始肯定排斥,只要他們真心待孩子,孩子早晚會喜歡的!
繼父不允許孩子見生父?
11樓:奶葵貝醬
後爸不讓見自己親爸屬於違法行為。離異家庭父母都有權探尋子女的權利。生父母對子女有探望權,如果對方不配合探望,可以向法院起培改訴。
婚姻法兆畝》司法解釋規定;「婚姻法規定關於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由此可知,探視權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對方不允許探視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中的「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探視權最根本的是照顧子女,所以不能借此對子女身心有任何損害。
當然,一般來說,離婚爭議解決後,一般除非必要是不會訴至法院強制行使探視權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跟對方進行溝通,還可以跟對方家裡的老人溝通,藉以獲得支援。
探視權基於法理而定,也合乎人情,保護父母的權利,更考慮孩子的成長。為人父母沒有不希望時時看到自己孩子的,卻出於各種客觀原因不能與子女生活在一起,如果連見面都受到阻礙那將會是一件非常痛心的事情族中森。
如何才能讓孩子接受繼父?
12樓:帳號已登出
你好,對於重組的家庭都不容易,面對第2次的選擇,因為雙方有可能都有孩子,特別是孩子剛開始的時候是不接受的,因為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心中都會有隔閡,不接納自己。這種情況是需要乙個過程的,因為孩子不接納自己,因為自己是陌生人,才不接受在跟孩子的相處過程中慢慢磨合,多付出自己的愛心去關心孩子,讓孩子感受到跟他自己的家人父母一樣的愛和關心消除孩子心理的隔閡,才能夠接受自己。
1、重組家庭,因為彼此相愛,才會排除萬難,寧可受到繼子女的困擾,也要結婚。帶孩子的一方,一定要起到紐帶作用,多與雙方溝通。避免誤會。
所謂關心則亂,要告訴孩子,不管不顧不是愛,父母關心你,才會焦慮發脾氣。
2、家庭中難免遇到糾紛,遇到問題時,家長首先要問自己乙個問題,我們要做的事情,是不是為孩子著想?如果僅僅想發洩怒氣,就不要採取行動。孩子都是無辜的,特別是十歲以下的孩子,我們對孩子的好,他都能通過眼神和行動感受得到。
3、即使是親生父母也應該管理好情緒,儘量不要打罵孩子,何況我們是繼父母?繼父母不好做,想對孩子好,多說幾句,都會被誤認為虐待孩子,打罵更會被罵成惡毒。儘量和孩子溝通,實在溝通不了,由親生父母那一方管理,避免誤會產生。
4、走入再婚家庭之前,夫妻雙方和自己的孩子已經建立了乙個牢固的同盟,感情密切。組成新家庭之後,父母可能都會擔心自己的孩子年齡小,脆弱,在與繼父母以及其他關係中受排擠,吃虧,無形中會更加保護自己的孩子,進而形成亞同盟問題。
5、另外,傳統觀念要求繼父母要把繼子女「視同己出」,這同樣是乙個誤區。繼父母永遠不可能異想天開地讓自己「變成」孩子的親生父母,取代其親生父母的地位或角色。
6、再婚家庭存在很大的異質性,因為當融入乙個家庭,很多情況下,對於乙個陌生人新的家人會有很多的問題需要解決。所以在相處的過程中要慢慢磨合產生和諧,付出自己的努力去改變,讓孩子們能夠接納自己。因為在我們身邊也有很多跟繼子女相處的很融洽的人。
也是因為把孩子當做自己的孩子一樣去愛,他們孩子被愛被關心,就會接納自己,跟自己相處在一起也就成為了一家人,相處也會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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