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傾心普法解答
按法律來講,只要你登記了就算是結婚的啦,如果你們倆分手的話,就算你是離婚的啦。
2樓:願得一人心心媛老師
只要你們領了結婚證,那就算是結婚了,也可以辦一下酒席,這樣在風俗上也是結婚。
3樓:凹凸老慢
算的,只要領了結婚證,在法律上來說,就已經屬於夫妻關係了,受國家法律保護,至於舉辦婚禮這個流程就看自己選擇辦或不辦了。
4樓:q魚娘老師
因為老人家在病中的時候千萬不要結婚登記因為這樣是會比較麻煩啲。對於在生的另外一半這樣並不是那樣的好。
5樓:大高vs小尚
當然算了,因為在我國國家的法律上,只要你登記了,那麼就是結婚了確認了婚姻關係了,因為國家法律已經承認你們的婚姻關係了。
6樓:冬瓜的春天
當然,只要你登記了就有法律效力了,有結婚證才算結婚,如果你沒有結婚證,辦結婚儀式這個都不算。
7樓:網友
有人病重當然是登記了,以後就算結婚了,婚禮可以以後再辦。
8樓:網友
老人重病了,然後先想先登記,他也是隻要登記過以後,他就算是有結婚證了,都是結過婚的人了。
9樓:wzb愛答
老人病重,想想先登記算不算結婚,我覺得先登記也算結婚,只要登記就是合法的婚姻。
10樓:默然飄搖
既然老人都病重了,還要登記結婚幹嘛是自己思考好先治病為主,結婚是病,治好了再去登記結婚也不晚。你不能光擔心結婚領了結婚證才算結婚。
11樓:琴韻博達
老人病重,想想先登記算不算結婚?老人病重啊,想讓你們先登記,那登記了,就算結婚了,是法律上承認的婚姻登記,那是最準的,最有效的婚姻。
12樓:光水藍
規定是,夫妻自領取結婚證起,兩位的收入和所得,不管登記在夫妻倆哪一方名下,只要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夫妻倆有平等處置權。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財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3樓:syq李文英
當然算了,登記領證就是合法夫妻。
14樓:平常心
兩個人只要註冊登記了,那就算是合法的夫妻了,也就是國家承認的婚姻關係,其實這和結婚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只是缺少乙個儀式。
15樓:帳號已登出
老人病重,想想先登記算不算結婚?那我覺得如果你要登記了,那就在法律上就意味著結婚了。
16樓:小飲醉西樓
只要登記就算是結婚,並不是辦婚禮才算結婚,法定上是靠著這本結婚證書。
17樓:帳號已登出
不要老是搞這些封建迷信的東西,想去結婚隨時登記都可以。
18樓:茂煊
老孃病重,想先登記,但是不是結婚?因為結婚是要離結婚證的。
19樓:可愛的小乖乖一號
老人病重,想先登記,算不算結婚?在法律上是已經算結婚了。
20樓:網友
老人病重想想先登記算不算結婚?只要登記了,就算正式結婚了。
重病可以結婚登記嗎
21樓:陳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絕旦攜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從現行的《民法典》第十條,和民法典(草案)不再將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作為結婚的情形,並增加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遲簡方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並伏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因為配偶對另一半的身體狀況,應當享有知情權,婚姻中隱瞞重大疾病,侵犯的也不僅僅是知情權,甚至可能是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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