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給分手費,男子當場撕掉百元大鈔,你覺得分手有必要給分手費嗎?

2025-01-17 19:45:18 字數 5153 閱讀 1290

1樓:歐歐生活小老師

女友約男朋友分手,然後給分手費,男子覺得受到侮辱,當場撕掉了百元大鈔。面對這樣的情況,其實整個事情處理的越來越亂。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分手真的沒有必要給分手費。

在生活中,人跟人之間的感情其實非常的微妙。一旦沒有感情的時候,可能就變得特別的陌生,哪怕情侶之間也會約乙個合適的時機進行分手。但聽說分手,如果女方給分手費的話,這種情況相對比較少,而事實情況的確是有的會給女友分手費。

要是女子給男子分手費的話,可能會覺得自己的自尊心。

受到了影響,最後將氣全部撒在了百元大鈔上。不得不說男子違法了,最後被警察帶走。而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分手真的沒有必要給分手費。

一、分手費並不是感情丟失的補貼

其實女子給男子分手費,主要是因為這名女子可能會覺得自己虧欠這個男的,於是就用金錢來進行補貼。但這個社會如果女的跟男的提出分手,額外還給分手費的話,往往會傷害男人的自尊。所以不管男女雙方誰提出的分手,既然兩個人感情不在了,那沒有必要給分手費。

二、給男方分手費好像有點傷自尊

之所以產生這樣的想法,其實也非常好理解,人跟人之間是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哪怕是正在談戀愛的情侶。但有一天兩個人的感情不在了,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也應該給彼此體面。如果說跟男方提出分手,順便給了男方分手費,這樣的情況其實是非常傷自尊的,男方不要也情有可原。

三、分手費等於錢,但不等於感情

針對於這樣的乙個算術題,其實很多人都能夠理解,但最後做事情的時候往往會做的不太完美。如果說男女雙方沒有感情了,那就分手。要說分手的話,只是兩個人的感情斷了,但並不能夠用分手費來進行補貼,畢竟分手費不等於感情。

其實人跟人之間的感情相對微妙,但我們也需要注意如何保持這種感情的存在。如果說兩個人之間沒有了感情,那麼就果斷的去處理,而不是一味的這個或者是那個。畢竟這樣做不僅在傷害感情的,而且也會傷害對方。

就比如女方給男方分手費,男方覺得受侮辱,最後撕了百元大鈔被警察帶走了,想想這都什麼事兒?

2樓:嘻嘻哈哈的小女子

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付出的情感已經沒有辦法收回。相愛的時候,雙方一定是用心愛的,所以不愛的時候還是選擇體面的分開比較好。

3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覺得分手沒有必要給分手費,這樣會讓對方覺得自己的愛情很廉價,我其實是不太能接受的。

4樓:職場達人李李

我其實覺得分手是沒有必要要給分手費的,因為被給分手費的那一方可能會自尊心受到打擊,這個時候或許兩個人和平分手是最好的選擇。

5樓:南歌

我覺得沒必要,只要兩人是真心愛過的就可以了,大家都是平等的而且自願在一起,那分手就沒有必要拿分手費。

分手了要給女朋友分手費嗎

6樓:果果的號

女朋友在戀愛時花錢更多,女朋友受到傷害要分手費就合理,自己對女朋友沒有虧欠要分手費就不合理。從第一種情況來看,女朋友在戀愛的時候花錢如果更多的話,那麼兩個人,在分手的時候,女朋友要分手費就是比較合理的,她要回自己曾經多付出的那一部分,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感情需要平等,在分手的時候,兩個人沒有了感情,那麼也就沒有必要再為對方多付出一些。從第二種情況來看,女朋友受到傷害,要分手費的話也是合理的,如果在戀愛中女朋友的身體,又或者是其他方面受到了一些損害,要麼要一些賠償也是理所應當的。

從第三種情況來看,自己對女朋友沒有虧欠的話,那麼女朋友要分手費就是不合理的,因為在兩個人的感情中,都有付出,有收穫,如果對對方沒有虧欠的話,那兩個人分手,也不需要用金錢去結束兩個人之間的感情。

如果在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女朋友一直是付出比較多的那一方面,花的費用更多,相較於男方來說女朋友花了更多的錢,那麼在分手的時候,向對方要回自己曾經付出的坦梁高那一部分,就是合理的。因為在感情中,兩個人可以不計較付出,也不計較得失,但是在兩個人分手的時候已經沒有了感情,就沒有必要為乙個沒有了感情的人有所損失,所以女朋友要回自己曾經多付出的那一部分也是非常的合情合理的。

女朋友受到傷害就合理。

如果在戀愛的時候,女朋友因為對方而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不管是在心理上還是在生理身體上,那麼在分手的時候,要一些分手費來彌補自己的損失也是非常的合理的。比如說女朋友在戀愛的時候為對方曾經打過讓尺胎,有了身體方面的傷害,也有了心靈上的傷害,並且也對自己的未來和以後的人生,有了非常不利的影響,而最後兩個人分手了,女生確實也受到了很大的損失,那麼就可以要一些分手費,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自己的女朋友沒有虧欠就不合理。

如果在戀愛的過程中,兩個人一直都是平等的,甚至自己永遠是在付出的那乙個,那麼女朋友在分手的時渣森候和自己要分手費就是不合理的,因為自己在感情中對女朋友沒有虧欠,而且感情也是互相的,都有付出也有收穫,那麼這個時候,就沒有必要用金錢去最後結束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這時,兩個人在分手之後,女朋友要分手費就是不合理的。

分手要給分手費嗎?

7樓:囂張的小寶

<>我不認為給分手費是必蔽扒公升須的,因為戀愛關係是基於自願的。然而,如果你巨集老覺得給分手費可以平息對方的不滿或者讓自己更好地結束這段關係,那麼這是你自己的選擇。無論如何,分此銷手後應該保持尊重和理性,儘可能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

相愛容易,分手難。

8樓:網友

分手不需要給對方分手費,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沒有感情,相互覺得不合適,所以就要分手。

分手要給分手費嗎?

9樓:小蔥拌豆腐啊

誰臉這麼大還要分手費,如果對方強行索要分手費是能構成敲詐勒索的。目襲鏈前我國法律並沒有對分手需要賠償作出相關的規定,因此分手並不是必須給分手費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為對方沒有給付分手費便報警或者提起訴訟,要求分手陪前費這一做法並不受法律支援。另外,我國講究婚姻自由、戀愛自由、分手自由,因此拍亂孫「分手可以但要先給分手費」這種說法也是不合理的。

10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不需要吧。我覺得沒必要。

幹嘛要給錢呀。

賺點錢不容易。

男子撕掉女友給的分手費,因故意損壞人民幣被警察帶走,會被如何處罰?

11樓:有文化的小蝸牛

這位故意撕毀人民幣的男子將會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日前,紹興市某地區發生一起情感糾紛事件,一名女子約男友分手。男子到達女友所說的地點後,居然看到女友帶著一位男性朋友來到現場,於是二人爆發激烈爭吵。男子認為女子在二人尚未分手時就已找好「備胎」,這是對他的侮辱,氣急敗壞之下才會和女子爭吵。

民警趕到現場處理這起糾紛,雙方的情緒才平復下來。經過**的調解,男子同意分手並接過女子給的400元「分手費」。<

或許是因為女子在見他時帶了男性朋友來,再加上所謂的分手會費挫傷了他的「自尊心」,該男子當著民警的面將手中的人民幣撕毀。看到這一場面,民警將該情緒激動的男子口頭傳喚至派出所進一步處理。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損壞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論男子如何激動,自尊心如何受傷,都不能觸痛法律的底線。人民幣的地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不能因為自己的原因便故意毀壞人民幣。不論女子出於何種原因將男性朋友帶到現場,總歸是對男子沒有信心及沒有感情才會這樣做。

這樣的情況下男子最理智的做法是和平分手,將自己的生活和事業經營的更好,準備迎接生命中另一半。而不是頭腦一熱,拿人民幣出氣。<>

除故意撕毀人民幣外,由於各種意外原因導致人民幣損毀的可以到各大銀行申請兌換,比如家裡的錢被老鼠咬了可以拿到銀行申請兌換。綜上所述,這名男子將會被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估計是罰幾百塊錢,因為撕毀人民幣的數額不大。

12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因為該男子涉嫌故意損毀人民幣,而且造成了一定社會負面影響,所以會被依法刑拘並罰款。

13樓:狂想百曉生

該男子因為被女友拒絕惱羞成怒而損壞人民幣,警察應該酌情考慮進行警告以及教育,並且處以相應的罰款。告訴他,就算是氣憤也要合理的進行排解自己的情緒不應該去毀壞人民幣。

14樓:情感大師**

我認為應該會面臨著行政的處罰,因為故意損害人民幣是觸犯到法律的,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還是要多學習一些法律的知識。

15樓:情感小柒柒

還是有很嚴重的處罰的。因為人民幣還是不可以對它進行損壞的,如果故意損壞的話,也是犯法的行為,還是有很嚴重的處罰的。

分手時女友索要分手費是不是違法呢

16樓:毛安妮

索要分手費不違法,但是也沒有法律依據。如果對方通過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精神上的強制,使其在心理上造穗拍笑成恐懼,產生壓力來脅迫證據支付分手費的將構成敲詐勒賀皮索。

法律依據

刑法》第274條,敲詐勒索公私猜含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索要分手費

17樓:韓利科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中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而「分手費」的提法,恰恰違背了平等與意思自治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手費問題

18樓:

摘要。分手費,特指戀愛婚姻或者同居之後的分手,一方給予另一方的各種補償費用。分手費是不合法的。

分手費,特指戀愛婚姻或者同居之後的分手,一方給予另一方的各種補償費用。分手費是不合法的。

所謂「分手費」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戀愛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應另一方要求賠償的一定金額,通常指「青春損失費」或「青春補償費」,這種費用是於法無據,不受法律保護的。「分手費」並不屬於民事法律所調整的範圍,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自願向另外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財產作為補償時,法律是不禁止的。不過這種債權關係應當屬於自然債權,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債權的實現是基於履行義務一方道德上的自省。

分手後要不要給分手費

我覺得需要。應該償還的,必須償還。在兩個人相處的時候,如果對方曾經為了幫助,資助過你,形成文字證明,或者打過欠條的,一定要償還,即使沒有形成文字證明,或者打過欠條。從人性化角度考慮,從仁義道德上講,還是應該償還的。男女之事最說不清了,只要牽扯情感都說不清。但如果先提出分手的那一方可以通過支付金錢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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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很明顯該名男子是個過激的人,很簡單,報警!別念及什麼,都已經提煤氣罐了,已經無理可講了 煤氣?煤氣中毒自殺了算了 想多了吧,分手費是什麼費用,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什麼講究啊,這年頭分手都分不起了 要是談戀愛的時候bai,花du了男方挺多錢,比如買名牌 zhi啦,天天吃酒dao店到處玩,是要還專點...

分手了,應不應該要分手費,情人分手要不要給分手費

法律上講,是沒理由的 但就論道德,就看良心上過不過去了 要了,就真的徹底沒戲了。不要,你還是有飯吃,但心裡覺得虧。要少了,拿了沒用,還遭鄙視。要多了,拿了心虛,不給吵架更沒意思。要不,你要一塊錢的分手費吧。跟一元年薪一樣。好洋氣的國際接軌行為。不給錢我告你 這個就要看你們的具體情況了 我覺得這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