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光可能是波,義大利數學家格里馬蒂如是說。他讓一束光穿過兩個小孔並投影到暗室螢幕上,結果在發現在投影螢幕上有明暗相間的條紋。這和水波的衍射非常相似,說明了光的波動性。
他還認為物體之所以顯現不同顏色是因為有著不同頻率的光。光應該是波,英國物理學家胡克如是說。因為他用肥皂泡和薄雲母重複了格里馬蒂的實驗,他認為「光是以太的一種縱向波」,而且光的顏色就和其頻率有關。
光怎麼會是波,明明是粒子嘛,英國物理學家牛頓如是說。1666年牛頓在家休假躲避黑死病,沒事玩起了三稜鏡,他發現一束白光可以分成不同顏色的光,而不同的單色光也可以合成還原成白光,為此他成功解釋的光的色散現象。(見[水煮物理](12):
好「色」之徒)牛頓的分光實驗讓光學從幾何光學跨入到了物理光學。牛頓認為光應該是由微粒組成,並且走最快速直線路徑,光的分解和合成就是不同顏色的微粒分開和混合的結果。
2樓:量安尚
光是一種能量形態,它可以從一種物體傳播到另一種物體而不需要任何物體作為媒介。關於光的學術解釋大致分為三種:即輻射學 波動學和量子學,而對光的描述用波動學則最為恰當。
人們早已證實,光的本質是電磁波,而人們可見的光波則是電磁波頻譜中很小的乙個波段,它的波長範圍在380 nm 到780 nm 之間,波長小於380 nm的波又分別稱為紫外線 x射線和伽馬射線,而波長大於380 nm 的波則分別稱為紅外線和無線電波。在可見光的光譜中,從波長380 nm到780 nm,人們眼睛的顏色感覺則是:由紫->藍->綠->黃->紅。
紫外線的波長範圍在1 nm-380 nm之間,紅外線的波長範圍在780 nm-1mm之間,紫外線和紅外線又別分別稱為紫外輻射和紅外輻射,它們都不能被人眼感覺到。波長小於320 nm的紫外輻射對生物組織有害。
光是不是一種物質?
3樓:愛生活的淇哥
光是乙個物理學名詞,其本質是一種處於特定頻段的光子流。光源發出光,是因為光源中電子獲得額外能量。如果能量不足以使其躍遷(jump)到更外層的軌道,電子就會進行加速運動,並以波的形式釋放能量;
反之,電子躍遷。如果躍遷之後剛好填補了所在軌道的空位,從激發態到達穩定態,電子就不動了;反之,電子會再次躍遷回之前的軌道,並且以波的形式釋放能量。簡單地說,光是沿直線傳播的。
在廣義相對論中,由於光受到物體強引力場的影響,光的傳播路徑被髮生相應的偏折。
4樓:網友
這是物理學的一大難題!牛頓、愛因斯坦這些大咖都傷腦筋的!
目前的說法:光具有波粒二象性……算是一種妥協的產物吧……
當人類真的把光到底是啥整明白了,物理學就會有革命性的進步啦!
5樓:有一科普
在牛頓時代人們認為光是光源發射出來的大量微粒,也就是說那時候人們認為光是物質形成的。但是後來有人對這一說法提出了反對,認為光實際上是一種橫波,它不具備質量,所以不屬於物質。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能看到也能感受到,能傳遞能量,光是典型的物質。中學物理不就講光有波粒二相性嗎,無論作為波的媒介還是作為粒子的光子都是物質呀。
7樓:網友
光到底是什麼?是物質,還是不是物質,波粒二象性有點模糊解釋吧。
8樓:scz好好先生
你問了乙個至今科學界都還沒解決的問題,我這麼和你說吧。
關於光是不是物質,這個一直都是有爭論的,愛因斯坦等認為光是一種物質,最主要的證據是相對論中光具有動質量(但是沒有靜質量).所以直接把光作為一種物質吧。
光作為一種物質,或者說是物質的一種存在形式,與我們平時所接觸的物質完全不同。它不是由原子等組成,所以愛因斯坦說光具有波粒二象性。
9樓:網友
是。。只是有別於你能看到摸到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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