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操守合理嗎 我們該怎麼辦? 30

2025-01-29 02:40:22 字數 2840 閱讀 5594

派出所的操守合理嗎?我們該怎麼辦?

1樓:網友

首先沒有聚眾故意傷害這個案由,應該就是故意傷害案件。

其次派出所沒有出具 「要求作傷情鑑定的通知」的職責,做傷情堅定本身就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派出所根據你自己的意願出具「傷情堅定委託書」,委託醫院做傷情鑑定。你說派出所不肯出具,應該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派出所實在沒有什麼理由拿這個卡人。

日期是十月底是什麼意思?你拿到傷情堅定委託書後去醫院做就可以了,跟日期有什麼關係?跟這個社會黑不黑暗有什麼關係?遇到事情要面對,要冷靜,不要怨天尤人。

做完傷情堅定,如果是輕傷,就可以做刑事案件處理,俗話說的對方要坐牢了。而關於你的賠償問題則要通過民事途徑上法院起訴解決。最終的結果有可能他坐牢了,你一分錢沒得到。

還搭上了訴訟費律師費。

第二種結果就是調解處理,打人者賠錢。賠了錢簽字畫押,這個事就算結了。你以後也不能再要求公安就趕處理他了。

2樓:釁峰

儘快到醫院留下相關受傷證明(如病例,檢查),並在專業的相館中告訴照相師是關於傷情鑑定的。留下證據,並向上級公安機關繼續上訴。動靜越大越有效,常規的不行。

警察可黑,但現在構造和諧社會,他們領導也會考慮到社會影響。無奈之下,也會處理的,但不會太打、達到你理想中的結果。

3樓:甫壁

這個就要趕快讓法醫鑑定啊,要不就晚了,這個社會就是如此了,就這個世道,你應該找你當地**,**一下!記者應該會幫你該怎麼樣做的!

4樓:開明腦

很遺憾,在中國沒有公道。祈禱吧。

派出所的這種做法合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首先,對你鄰居遇到的問題表示同情。下面我對你的問題進行解答:

如果你寫的代表事實的全部(這個很重要),那麼第。

一、按照派出所的職權和辦理治安案件程式規定來講,派出所工作人員在受理案件後讓你鄰居自己去找違法嫌疑人的做法肯定是不對的,他們有對案件調查取證的職責。

第。二、治安案件的處罰不完全以傷情結果為主,比如我給我打了你一頓,雖然你什麼傷都沒有受,但是我的行為仍然要被以毆打他人的行為處罰,而被侵害人的傷情只能作為處罰輕重的依據之一。

第。三、你口中的傷情鑑定,指的是法醫鑑定,它是由公安機關的法醫通過對醫院的病歷、診斷等材料得出的鑑定,而不存在傷好了就會鑑定輕了的情況,但是你們去的是小診所,可能沒有完整的病歷材料,建議你的鄰居去正規醫院做一下檢查,並儲存診斷。當然,你們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在你鄰居提出線索後不作為是肯定不對的。

第。四、關於你想讓打人者先行拿錢的做法,派出所是肯定不能支援的,因為派出所沒有參與經濟賠償部分的許可權和職責,但是在你的描述中的派出所工作人員的解釋肯定也是不合理的。他們應該首先把案件查處完畢,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

第。五、一併回答你最後乙個問題,派出所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只要案件性質適用於調解,則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以現在我國基層法制現狀來講,給你舉個例子,假如你把我打了,派出所一切照章辦事,查明瞭你的違法事實,然後對你進行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但是我在被你打了以後我看病花了2000塊錢,那我怎麼辦?我就得去問派出所我的醫藥費怎麼辦,但是按照法律上的規定是,這些醫藥費我要是想讓你賠,只能去法院起訴你。

這之後,我如果不嫌麻煩,就得為這2000塊錢和你打官司,最後就算我勝訴了,法院判決你賠我2000元錢,但是你就說你家也困難,然後就賴著不給,我也拿你沒辦法。因為現在法院強制執行的力度很小。

看明白了吧,這就是我為什麼說派出所進行調解是負責任的,派出所可以跟打人者說:「你趕緊給人家醫藥費賠了,我們對你們進行調解,要不就處罰你。」然後打人者同意賠償,雙方形成何解,派出所酌情對打人者從輕或不予處罰,這樣被侵害人的權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維護。

先給你解答這麼多,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追問。

6樓:筱筱紅塵

派出所做法不合理。

首先這是搶劫,不是傷害,不適用調解。

法醫鑑定要派出所出具委託書,到有法醫鑑定資質的醫院鑑定。

派出所應自己抓人,不應該讓受害人抓人。

因此派出所警察已涉嫌瀆職,建議到當地政法委、檢察院反映。

7樓:小

1派出所應(免費)為報案人進行法醫驗傷(法醫只能觀察表面傷勢(法醫不會治病只會出法醫傷情鑑定),所以需要報案人自己到正規醫院進行相關檢查後根據檢查結果定傷情,派出所也沒有經費為受害人出錢看病的,照個x光就六十元左右,如果受害人無法出示正規醫院的檢查結果只能按表面傷口定傷情級別)。

2發現打人者派出所有義務且必須馬上派警力傳喚該人到派出所,但調解(俗稱私了並不是必須的手段),而且派出所能要求打人者先墊付醫藥費,但打人者不願意的情況下派出所也沒有強制力要求其交出錢,派出所依法按照傷情將打人者處理後(也就是說打人者為其行為被處罰後,派出所的任務就完成了),醫藥費部分由受害人自行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獲得。

3你所提到的派出所接處警的方法方式的確存在諸多問題,直接撥打110進行反應。

8樓:司徒一菲

合理的,因為他是乙個警察站。

9樓:名流色調

警察為錢辦事,我只能這麼說。

請問派出所這樣做合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的規定,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橘扮羨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建議你們現在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要求同時對對方予以處罰。當然你缺攔們應該提供必要證據。

縱橫法圓拍律網 劉傳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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