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簿跟父母的分開了,還能不能合一起,都需要幹什麼手續?

2025-02-16 22:40:12 字數 3262 閱讀 9683

1樓:網友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2樓:盤天亮的牛蛙

去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就好了,具體的直接去問就是了。

3樓:通亮又敏銳的抹香鯨

你好,律師為您服務,你好,律師為您服務,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公民因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乙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乙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乙個住址,只登記乙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

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提問。老公去世了 戶口能不能和公公合一起。

這是可以的,您去當地的派出所,戶籍部門去辦理這個情況就可以。

提問。上個月去辦了 辦不了。在河南。

當時公安機關給出的原因是什麼?

提問。我名下 有兩個孩子。就是說暫時辦不了。

那這個問題可能暫時就解決不了了。

您具體去諮詢一下公安機關怎樣才可以辦理這個事情。

提問。好的謝謝。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後給我乙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復的動力喲~~

4樓:網友

分開就分開唄,都無所謂的了,那咱們上學以後,戶口不都是自己單著嗎?你讓他那以後你到去他別的地方工作了,父母也不能跟咱們去什麼地方,咱們還得自己戶口,不和父母在一起,沒什麼太大的關係。

我和父母的戶口本在一起,可以分開嗎

5樓:律說律答

您和父母的戶口本在一起,可以分開,但是有條件。父母的戶口可以與兒子分開,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兒子必須成年,二是需要有兩處房產,兒子的戶口落戶到另一處房子裡,不具備以上兩點,戶口不可以分開。1.

如果兒子沒有結婚,是不能將戶口從父親的戶口上分開,單獨成為一戶的。2.可以採取遷移走戶口的辦法,然後再遷移回來,然後單獨申請設立一戶即可。

3.購房入戶,也可以單獨設立為一戶,如果已經結婚,則可以申請單獨設立一戶。4.

新立戶的,非農業人口須出具房屋產權證明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和影印件,無房產證明要求入戶的,須出具購房發票或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及房管、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及以上證明的影印件,農業人口須出具村委會同意立戶證明。《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自己的戶口本跟父母的分開了想合在乙個戶口本可以嗎

6樓:

摘要。戶口本與父母分開可以再合併,也就是把戶口遷回去。

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自己的戶口本跟父母的分開了想合在乙個戶口本可以嗎。

戶口本與父母分開可以再合併,也就是把戶口遷回去。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一張;(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可以合併嗎?

7樓:

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為吵御你作出如下解答:答:是的,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可以合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戶口本可以合併,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申請人必須是本人,其次,申請人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檔案,最後,申請人必或亮須提供有效的戶口本影印件。如果申請人滿足以上條件,可以向當地戶口管理部門提出合併戶口本的申請,經稽核衫碰寬後,可以將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合併。

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可以合併嗎?

8樓:

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為你作出如下解答:一般情況下,跟父母分開的戶口本是不能合併的。這是因為戶口本是用來記錄個人的居住位址和居住狀況巧鄭廳的,如果合併了,就會導致戶口本中的資訊不準確,從而影響個人的居住狀況。

解決方法:1.如果兩個戶口本的位址是一樣的,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合併戶口本,並準備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孝隱婚證等。

1.合併戶口本之前,一定要先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免影響申請的進度。2.

合併戶口本之後,一定要及時將新的戶口本更新到相關的**部門,以免影響個人的居住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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