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拿回屬於我的東西嗎?

2025-03-10 02:40:21 字數 4290 閱讀 2923

1樓:貫餘

1)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麼,如果是,那麼房子的1/2才是你母巧配親的,才能做為遺產。那麼著1/2將分成3芬,你和你父親,你外婆分別1/3,即房子的1/6。

2)你父親在婚後,房子不屬於夫妻的共有財產,房子有2/3是屬於你父親的私有財產。你外婆的1/6願意贈於你,那麼你將佔有房子的1/3。

3)由於孝掘指「我怕爸爸受後媽的影響後,根本不分我」,這種問題沒有辦法解決,如果你父親立有遺囑,不給你,那麼你就沒有繼承權了。如果沒有的那,你和你的後媽都散備是第一法定繼承人,每人得1半。

注:如果你後媽還有孩子,其子和你父親有扶養關係的,他也有繼承權。我國繼承法規定:和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擁有繼承權。

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和你一樣,都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2樓:用霞英

1,你母親走後,你母親和你爸爸的房屋有一御舉悔半發生繼承,也就是你,答稿你爸爸,你外婆各繼承你母親財產的三分之一。這樣你和你外婆就有一半的三分之二而不是一半,你算少了。

2,你和你外婆寫個贈與協議,這樣的話,分房子,要寫上共有人之一是你,如果分錢鎮正,你按照你的份額分錢。

我要拿走我的東西是什麼意思呀

3樓:毒酒贈李白

如果是你男朋友或者女朋友這樣說,他(她)想跟你徹底劃清界限,讓你把東西拿走是不想再看見任何關於你的痕跡,或者就是他家地方小放不下那麼多東西,又秉著尊重孫大你的原則,不把你的東西當成垃圾丟掉,所以才讓你自己拿走。

不好的方面,或許是他現在有新男(女)朋友了,準備一起住,讓你清理你的垃圾順便祥野跟你炫耀一下。

我們都是瞎猜,最關鍵的還是得謹凱喊看你自己怎麼想。

4樓:網友

我要拿走我的東西的意思是指要遊氏鍵把物品核早,東西神巧等拿走了。那就全部拿走吧,分手了他知道一切不可能,不留下任何東西,以免他忘不了。

別人叫我幫他拿東西但是我忘記拿了他東西沒了我要不要賠錢?

5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您和他之間有口頭或者書面的約定,那麼這個約定就構成了乙份合同。

如您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義務,導致對方遭受了經濟損失,那麼您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即向對方賠償損失。沒有明確的合同關係,但是您的行為導致了對方的損失,例如您承諾幫忙拿東西但是忘記拿了,導致對方的東西丟失,那麼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您可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您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導致對方遭受了損失,那麼您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您和他之間有口頭或者書面的約枝巖定,那麼這個約定就構成了乙份合同。如您沒有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義務,導致對方遭鎮鬥受了經濟損失,那麼您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即向對方賠償損失。

沒有明確的合同關係,但是您的行為導致了對方的損失,例如您承諾幫忙拿東西但是忘記拿了,導致對方的東西丟失,那麼根據《御搭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您可能需要承擔侵權責任。您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導致對方遭受了損失,那麼您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你好。他自己把充電器給我 讓我揣在包裡 我也沒承諾他答應他 但是弄丟了 我會負責任嗎。

您並沒有承諾歸還對方的充電器,那麼您不應當承擔弊祥橋任何法律責任。畢竟,租猛您並沒有收到對方的充電器作為借款或者抵押,因此您也沒有義務對充電器進行保管或者歸還。不過,對方可以證明您故意或者過失地導致了充宴大電器的丟失,那麼您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我一直揣在包裡 然後弄丟了 我真的不會負責嗎。

您沒有承諾保管好他的充電器,也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協議或合同,那麼您理論上不應該對充電器的丟失負責。但是,模慧咐如果您認為您的行為對充電器的丟失有一定的責任,例如您未能妥善保管、意外損壞等,建議您與他進行協商,看是否可以賠償部分或全部費用。如果您雙方無法協商成功,也可以嘗試通過調解、仲裁等方旦純式解決碧散糾紛。

如果他硬要我賠怎麼辦。

你儘快與他溝通,說明實情並盡力協商解決問題。鄭卜如果他盯瞎要求你賠償,你可以考慮根據充電器的價值和使用情況,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如果無法協商,可以考慮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爭議。

大紅花凱叢空]

別人叫我幫他拿東西但是我忘記拿了他東西沒了我要不要賠錢?

6樓:

摘要。親,您好。別人叫您幫他拿東西但是您忘記拿了,他東西沒了是不要賠錢的。

重點就是看您這個行為有沒有獲利的一種情況,如果是沒有獲利,單純的委託行為,一般是不需要賠償的哈。這個需要對方去找盜竊方索要。

親,您好。別人叫您幫他拿東西但是您忘記拿了,他東西沒了是不要賠錢的。重點就是看您這個行為有沒有獲利的一種情況,前殲隱如果是沒有獲利,單純的委託行為,一般是不需要賠償的哈慧廳。

這個需要對方去找盜竊改譁方索要。

如果您是在拿別人的東西時被要求負責,或者您與對方已經達成了約定要負責保管和歸還對方的物品,那麼您應該承擔握粗相應段橋鎮的賠償責任。如果您沒有達成任何約定或未消旅被要求負責保管和歸還對方的物品,則不必賠償。最好事先與對方協商,確定說明責任。

您好,您具體是遇到什麼情況呢?您可以補充說明一下,這邊好幫您解答!

怎麼才能拿回自己的東西

7樓:網友

1、警察確實不好處理:這是合同糾紛,你們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律師的行為違法違規,也可以到司法局投訴。但警察確實無權處理。

2、「當初他說諮詢不要錢的」:

1)如果有當初他說不要錢的證據,可以到司法局投訴或是到法院起訴他。

2)如果沒有證據,建議和他協商少給一些諮詢費拿回資料,如果不委託、單純是諮詢,有的律所是收費的,標準是按小時收,具體可以諮詢一下當地的其他律所。

8樓:私家

可以向司法局反映。

9樓:南陽庶子

我建議你和他協商,把價錢往下壓壓,既然請人幫忙,適當給些辛苦費是應該的。

請幫我解決一下我的問題,我只想拿回屬於我的東西

10樓:網友

關鍵點:時間(25號前後) 人(格主們 店主 物業 房東)

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找到店主,如果現在不能聯絡上那店主,要在你預計的時間內拿到你的東西可能性不大。真的拿不到的也是有辦法在25號左右可以再獲取的,因為房東收房也是跟物業有關聯的,而物業知道你們跟店主的合作關係甚至也知道你們找過警察,只是你們現在沒有足夠的證明說那些東西是屬於你們誰誰誰的(從你的描述是這個意思的,不過我不知道你們格主跟店主之間的合作有沒有什麼協議和收據之類的檔案字據的證明?)所以店主沒有出現之前,你們要一致做好跟物業的關係。

在房東收房之時店主出現與否,物業肯定要處理的,介時你因為手術的關係不能及時認領,你現在可以跟物業相關負責人說明白甚至可以寫委託書讓你熟悉的朋友代領。這樣你就可以安心回家養病了。祝早日**!

11樓:網友

你直接去找那個女的嘛。說點好話,送點東西。說你只想拿回你的東西。乙個外在人在北京也不容易,感動她。

12樓:網友

你沒有他們的號碼嗎?先自己解決看看,如果不行的話。,你可以去律師那諮詢諮詢。如果真的鬧起來,你不會吃虧的。用法律解決。

13樓:網友

你只需要問店主,損失怎麼賠償就ok了。如果她說沒辦法,那就拿錢來抵貨。還是不願意的話,就告到消協和**,什麼事情一上****,解決的速度是你無法想象的到的。

14樓:網友

這事你只能找當時租你店的人,要是實在找不到,那你只能找那女的說說好話,表明你是無辜的,她也不理你的話,那你就只能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了。

15樓:煩惱猶如清風

你的問題很簡單的,直接請個律師,我保證會很快得到解決。警察見了律師都得讓三分。

我能拿回我應該得到的嗎?

16樓:法邦網專家

如訴訟,我勝訴的機會會有多少,因沒有有力的證據,當初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時,只是口頭協議,現在沒有證據,他要是不承認的話,就什麼證據都沒有,人證也沒有,當時知道我們離婚而且怎麼分財產的只有少數幾個人,包括他的母親,及姐姐,我的父母,及幾個朋友,如果他們不做證的話就什麼證據都沒有,那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找到對我有利的證據呢?

證據的採集應該考慮結合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從實踐來看,建**,如有可能亦可自學法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如果是動產的話,要看目前是否還存在,沒有證據證明,現在要主張,難以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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