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濤聲海韻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坦臘。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讓神滑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瞎銷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活寶不是一二個
你說的是哪個理由,請說清楚。
用人單位以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北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樓:遊俠麗麗
(1)協商解除。《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勞動法》規定,以下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第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法》第2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第一,勞動者患病或者是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並且規定,用人單位自裁減人員之日起6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與此同時,為保護處於特定情況下的勞動者的特定權益,《勞動法》第2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勞動者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第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樓:北京薛媛
第一勞動者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樓:曉曦麗麗
只要違反公司規定就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7樓:羅仰俠
用拍迅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曠工多長時間公司有權按曠工辭退。
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什麼情況下員工可以被公司開除?
單位能夠開除員工的情形如下: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陪滾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勞動者過早曠工開除公司還能補償嗎。
員工遲到曠工開除,企業不需要補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蘆賀餘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8樓:王長玉
用人單位口頭解除勞動合同不合法,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違法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企業口頭通知辭退員工有效麼。
企業口頭通知辭退員工是沒有效的,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二、勞動仲裁能拿到檔案嗎。
勞動仲裁可以拿到檔案。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檔案本身就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離職後單位不給檔案,這是可以起訴原單位來承擔履行義務的。如果由於用人單位扣押檔案的行為給勞動者造成了其它損害,如影響就業不能辦理退休等,職工還可以要求相應賠償。
三、辭職30天不給離職證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到期,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會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未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形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詩聖木椅
法律分析:(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讀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單位必須證明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如果不能證明 沒安排就更無法證明了 而強行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根據 勞動合同法 48條規定,一旦違法解除了,勞動者不想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 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 是的。單位解除合同關係分為...
合同期未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幾個月的經濟補償 未提前通知
1 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滿一年給一個月工資 不滿一年按一年計 不滿半年給半個月工資 標準為前12個月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津貼及補貼 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 則要按上述標準雙倍賠償 2 支付一個月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應得工資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
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 非過錯性辭退 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