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中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2025-04-08 11:10:27 字數 1628 閱讀 7412

1樓:程傑

法律巖消分析:(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或扮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粗團知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2樓:劉付利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原告方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和好可能了。

法院判決離婚 的條件也是如此。只是還有更詳細細緻的列舉式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3樓:上海彭幫你

1、起訴離婚一般是在協議離婚無果時採用的方式。

2、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4樓:匿名使用者

判定的關鍵只有乙個,就是感情確已破裂。

但是因為牽扯到經濟問題,感情破裂也離不了的案子也有。

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離婚的法定條件如下 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哪些,人民法院審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 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據 最高人...

訴訟離婚的,再婚的時候沒帶判決書,帶了判決生效證明,可以領結婚證嗎

可以領證結婚,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判決離婚後,沒領判決書生效證明會怎樣?如果到庭參加訴訟的,應到法院宣判時,簽收判決書。如果是沒有到庭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