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繪畫作品是黃花個人完成胡信尺的,其著作權歸黃花個人所有,獲獎獎金也只歸黃花個人所得;2、黃花的父母是其監護人,有褲高對黃花財產的監護管理權;3、幼兒園、張老師、黃花的父母都沒有對黃花獎金的請求取得權;4、如果有坦喚組織獎金就歸幼兒園所有,指導獎的獎金就歸張老師所有,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針對春鍵你的幾個問題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觀點。(1)本次的繪畫屬於全國性比賽,如果參加比賽檔案沒有特別說明獎金歸誰所有,本次比賽是以黃花個人的名義參加的,那麼獎金應當分屬黃花個人所有。(2)張老師無權主張獎金。
老師作為乙個職業,教黃花繪畫本是職業的要求。黃花獲得了該比賽的一等獎,和自身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張扒褲巧老師只是盡到了自己的職責。
3)黃花的父母作為黃花的監護人,有權處理和分配黃花的獎金。(4)本案應通過純春法院來判決處理,黃花的父母可以**黃花起訴至法院,要求幼兒園歸還獎金及獎狀。
3樓:匿名使用者
1)獎金應當歸幼兒園嗎?為什麼?不應當。
不是受獎人。(2)張老師有權要求獎金嗎?為什麼?
同上。(3)獎金應當歸黃花的父母嗎?為什麼?
同上。(4)本案應當如何處理?應當歸黃花所有,黃花具有權利能力。
獎金應有黃花的法定監護人(父母)代為保管。如黃花屬成年人,就不會出現糾紛了。雖然黃花不屬成年人,但黃花具有權利能力,依者弊法渣嫌困應得到獎如念金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老師本就有義務教育學生,得的獎也是社會對他的一種認可,但他不應該要罩或獎金,幼兒園更不可能,應該歸她本人純悶櫻所做叢有。
很急! 很急! 黃花獲獎糾紛案
5樓:紙影蝶夢
1 不應該,因為此獎勵對黃花作品的一種肯定。是獎勵作者本人的。幼兒園作為乙個教育機構,教書育人是它的義務,所以他完全沒有權利獎金。
2 沒有,理由同上。
3 不應該,黃花父母作為黃花的法定監護人,也沒有權利把屬於黃花個人的財物歸屬於自己的權利。監護人只有管理的義務而沒有佔有歸自己所有的權利。
4 獎金歸黃花本人所有。
法律案例分析 求幫忙~!
6樓:深圳曹
高一應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根據侵權責任法,學校在此次事故中沒有過錯,且家長存在隱瞞實情行為,因此,學校沒有責任!一般學校會給一定的慰問金補償!!
7樓:汪雲彪
無因管理,學校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8樓:笑行天下天下行
學校在此事件中並無法律責任。
請問,「黃花塘事件」發生時間是﹖
9樓:吸血排骨男
1942年,新四軍軍部轉移到淮南盱眙地區的黃花塘。是年,根據中共**統一安排,軍部進行了整風運動。時任新四軍**政委的饒漱石認為排擠**的機會到來,於是借整風之機私下以軍部名義打電報到延安,羅列出**反對***、***的十大錯誤,史稱「黃花塘事件」。
這次事件由於***的干預沒有公開化,但它卻像乙個噩夢一直纏繞著**。直到全國解放以後,「高饒事件」事發,**才討回清白,如釋重負。
請幫忙解答 刑法案例分析
10樓:愛海滔滔哦
你好!根據最新的刑罰理論,被害人存在特殊體質不中斷因果關係。但即使行為人的傷害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具有因果關係,但並不意味著行為人對此要承擔刑事責任。
確定因果關係只是解決了犯罪客觀要件的問題,行為人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看悔卜具世帶備主觀要件。若明知其由此病而打他,構成故意殺人罪,若能預見其有此搜前蘆病,則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若無法預見,則是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11樓:網友
你好。應當認定為意外,不追究哥哥的刑事責任。
首先,因為哥哥沒有殺害弟弟的故意,且只是打了弟弟一拳,一般來說不會造成對方死亡的後果,所以排除故意殺人。
其次,死者死亡經過鑑定是受到輕微傷引起返侍的激公升猝死,也就是哥哥不打他,他就不會死,他的死亡與哥哥的行為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最後,即使是有因果關係,但是哥哥對自己弟弟有這種特殊體質,並不知情,且沒有義務知道,明世老只是輕輕的一拳本身不會致死,純粹是意外。
這道題目眾合司考例題也有過的,在系列講座八本中的第二本,因果關係那一章。很類似,答案是意外。
12樓:網友
這個應該汪薯餘是討論因果關係的問題。
在特殊體質的前提下 應該是具有因果關係的。
在具有因果關係的前手脊提下再分析。
但是實踐中是有分困滾歧的。
比如過失致人死亡。
也可以是意外事件。
也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傷害的故意,只是超出了預期)
金針決策系統公升級之後的優勢在哪啊???求幫助
13樓:徽振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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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案例 名畫買賣案
某甲和某丙之間買賣名畫的行為屬於可撤消的民事行為。因為某甲在向某丙出賣此畫時,並不知道另一共有人某乙已將畫賣給某丁,對其行為內容存在重大誤解,他可以請求撤銷這一民事行為。ps 此畫甲乙共有的,所以都有處分權,所有權歸甲,乙共有。我國合同法第條規定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
專利糾紛案件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專利糾紛案件,哪些法院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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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案,加工承攬合同糾紛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1 因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做出判決。2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 定作 修理 複製 測試 檢驗等工作。3 依法成立的加工承攬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雙方均由約束力。一方不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