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行政合同是現代行政法上較為新型且重要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合同它引進了公民參與國家行政的新途徑,通過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積極的權利方式而不僅僅是負擔義務直接參與實施行政職能特別是經濟職能;行政合同的廣泛使用,將會減低行政機關對個人進行單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協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義務,便於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贊同,從而減少因雙方利益和目的的差異而帶來的對立性,有利於化解矛盾,創造和諧社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衡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衡攔肢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咐世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2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合同的含義有根橘冊據該東西的說明書進行操作,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尋找相關的圓兄巨集人員進行探索和研究,從根塵棚源去解決。
哪些合同屬於行政合同
3樓:王金妮
法律分析:我國的行政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3、公用徵收補償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什麼是行政合同
4樓:張曉倦
法律分析:行政機關的行為目的是為了行政管理,行為是和行政職權相關的,是為了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或者是公共服棗枝山務的職能,為了實現目標而與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
法律依據:凳中最高院《關於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務目標,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搭棚的行政協議。
行政合同是什麼
5樓:山東曹
法律分析:行政合同是現代行政法上較為新型且重要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 行政合同它引進了公民參與國家行政的新途徑,通過行政合同,普通公民可以以積極的權利方式而不僅僅是負擔義務直接參與實施行政職能特別是經濟職能;行政合同的廣泛使用,將會減低行政機關對個人進行單方命令的行政安排,以協商的方式提出要求和義務,便於公民理解,容易造成接受和贊同,從而減少因雙方利益和目的的差異而帶來的對立性,有利於化解矛盾,創造和諧社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屬於行政合同的是
6樓:律漸
法律分析:1、計劃生育合同。2、轉讓財產合同。
3、行政委託合同。4、治安管理責任協議。5、承諾告知協議。
6、聘用合同。7、行政邊界協議。8、**特許經營合同。
9、政策信貸合同。1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1、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合同。
12、行政賠償合同。13、行政補償合同。14、國家科研合同。
15、農村土地承包合同。16、國家訂購合同。17、公共工程建設合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範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政協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下列行政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特許經營協議;(二)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三)其他行政協議。
行政公文有哪些,行政公文的種類有哪些
公文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可以對公文進行不同的分類,比如從公文的 可以分為 1.對外檔案 2.收來檔案 3.內部檔案 從公文的行文關係可以分為 1.上行文 2.下行文 3.平行文。從公文的祕密程度和閱讀範圍來劃分 1.祕密檔案 2.普通檔案 3.公佈檔案。從公文制發機關的性質和公文作用來劃分 1.法...
行政程式的基本制度有哪些,行政執法程式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哪些?
行政程式的基本制度有 行政聽證制度 資訊公開制度 行政調查制度 說明理由制度 行政案卷制度。具體內容有 1 行政聽證制度 行政聽證制度是指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作出影響行政相對一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決定前,就有關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的程式性法律制度。2 資訊公開制度 資訊公開制度是行...
行政處分有哪些種類,行政處罰有幾種,行政處分有幾種
根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章第六條 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 警告 二 記過 三 記大過 四 降級 五 撤職 六 開除。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一 警告,6個月 二 記過,12個月 三 記大過,18個月 四 降級 撤職,24個月。一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 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