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的法律適用問題
1樓:冬瓜湯汁
(一)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國際私法上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自由選擇支配合同的準據法的一項法律選擇原則。意思自治原則是一項古老的原則,其本身具有確定性、一致性、可預見性及易於解決爭議的顯著優點,其在世界各國的立法和實踐中得到肯定,其已成為目前確定合同準據法最基本的首要的原則。
二)最密切聯絡原則。
最密切聯絡原則是指就某一合同法律關係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法律不具體規定應適用的準據法,而是由法院在與合同關係有聯絡的國家中,選擇乙個在本質上與該合同有重大聯絡、利害關係最密切、選用這一法律最合理的國家的法律予以適用。 最密切聯絡原則作為意思自治原則的補充,是一種新的法律選擇方法,其核心是通過對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各要素進行綜合分析來尋找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法律,其給予法官以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提高了法律適用的靈活性、客觀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自體法原則。
合同自體法原則是當事人明示所選擇的法律,當事人沒有明示選擇時,根據合同的條款、性質和案件的情況推斷當事人會意圖適用什麼法律,如果當事人意圖不明確,不能通過情況推斷的,合同受與其有最密切、最真實聯絡的法律支配。 從某種意義上講,合同自體法原則實際上是意思自治原則和最密切聯絡原則的結合,它即肯定意思自治原則的優先地位,又以最密切聯絡原則作為補充。
四)強制性規則必須適用原則。
強制性規則,也稱為「直接適用的法律」,是指那些具有強制力的,可以撇開衝突規範援引而直接適用的法律規範。該原則在合同領域的反映尤為突出,它與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相反,具有直接適用的效力,當事人不能通過協議選擇和減損,而是必須予以適用。
2樓:夏侯爾昳
只有合同法領域是先適用意思自治原則,再一般衝突規範,然後最密切聯絡原則;
學習國際私法時為什麼要對照民法通則等國內民商事法律
3樓:網友
國際私法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關係,解決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
因為在衝突時有不同的衝突規則,會指引到不同國家的法律,涉及中國公民或中國境內的一般都會用中國的民法通則等民商事法律(考試的時候主要考衝突時候運用的國內法,國外的基本不考,只考些歷史性的東西)。國際私法只是乙個統稱,並不是具體的乙個部門法,而是分佈在各個國內法內的,所以肯定要學國內法的。
4樓:
因為國內的民商事法律說白了也是國際私法最終可能要援引到的;同時也作為學習的參照物之一,由此及彼、舉一反三。
5樓:敖鴻福
沒有說一定要對照來學這樣一說,只是這樣能充分理解二者之間的差異,更易於理解和記憶而已。不過是一種學習方法而已,適合別人的不一定適合自己,無需墨守成規,而且這個也算不上什麼成規。
6樓:網友
因為國際私法實體部分好多援引國內法。
為什麼國際民商事關係需要國際私法來調整
7樓:淮安浙江人
一、何謂國際私法?
對國際私法的定義,就是指以涉外民事關係為調整物件,以解決法律衝突為中心任務,以衝突規範為最基本的規範,同時包括規範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規範、避免或消除法律衝突的統一實體規範以及國際民事訴訟與仲裁程式規範在內的乙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國際私法,是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關係,解決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
二、與國際私法相對應的,就是國際公法。
國際公法也稱國際法,是指在國際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調整國際關係(主要是國家間關係)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的總稱。
三、國際民商事關係,主要還是民商事主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國際私法所指的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涵有涉外因素的物權關係、債權關係、智財權關係、婚姻關係和繼承關係,也包括公司法關係、票據法關係、海商法關係、保險法關係和破產法關係等,「涉外」是指法律關係的主體、客體和內容任何一項含有涉外因素。
四、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方法:
有兩種:一種是間接調整方法;另一種是直接調整方法。
1、所謂間接調整方法,就是在有關的國內法或國際條約中規定某類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受何種法律調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規定如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當事人之間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係的一種方法。而是指明某種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應適用何種法律的規範,這被稱為「衝突規範」。國際私法的間接調整方法就是通過藉助衝突規範來實現的。
衝突規範是國際私法的特有規範,因而間接調整方法是國際私法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獨特方法。
2、所謂直接調整方法,就是用直接規定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實體規範」來直接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的一種方法。國內法、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中均存在這種直接調整國際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規範。例如,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就是乙個直接規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實體法公約。
用這個公約的實體規範來直接調整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就是採用國際私法上所講的直接調整方法。
國際商法的問題~~
8樓:劍魚遊走四海
1)該美國公司與c公司之間不存在合同關係。理由是:9月27日該美國公司來電;同意不提價,但交貨期為11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這等於是從新發盤,但是,c公司沒有答覆,也就是沒有表示接受,因此,彼此之間的合同不成立。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太清楚 看看樓下的。
國際商法教程的案例
10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1 :原告不能勝訴。因為市議會的公告內容不明確,所以公告不具備要約的成立條件,合同不成立,訴訟請求不能橡型得到支援。
問題2:原告不能勝訴。因為被告在覆信中未提**浮動條款,實際上是對原告原要約主要條款的改動,應視為被告提出了新要約,原告簽字是對激如判新要約的承諾明改,合同成立生效。
所以合同未含**浮動條款,原告請求不能得到支援。
國際私法案例分析題,國際私法案例分析題
依照屬地原則,適用中國的法律。依據就是我們偉大的民法通則 中國法行為發生地結果發生地都在中國,可依據侵權發生地的法院地法也就是中國法 依照 bai民法通則 第 du146條第1款的規定 侵權行 zhi為的損害dao賠償,適用 回侵權行為地法律。答 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
在國際私法上,準據法的特點有哪些
abdc項本身是正確的,但並其不是準據法的特點。所謂準據法,是指經衝突規範指定援用來具體確定民商事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的特定的實體法律。準據法本身不屬於衝突規範的範疇。可成為準據法的法律大都為國內實體私法和國際統一實體私法。國際統一實體私法包括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準據法作為國際私法上的一個特有...
求大大解答一道國際私法的案例分析題,如圖,拜託了
答 1,中國法,bai不動產依不動產所在地法du律繼zhi承,動產依被繼承 dao人住所地法律繼承,都是 版中國。乙作為子女,享權有繼承權。2,戊無權繼承財產。其已成年不成立收養關係,非法定繼承人。3,於 丙 乙 丁,適用中國法。喪偶兒媳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享有繼承權,丙為代位繼承。4,此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