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事訴訟法期限新的規定什麼時候執行

2021-03-03 22:00:35 字數 2029 閱讀 1634

1樓:守望陽光遮

修改後來的民事訴訟法對於自執行的新規定 新《民事訴訟法》對執行內容作了以下幾方面修改,也是對《民事訴訟法》內容進行最重大修改的一編。 首先,新法強化了以下執行措施: 依、執行員在發出執行通知的同時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貳、被執行人拒不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狀況的,可以罰款或者拘留;

三、增加了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出境、徵信系統記錄、****等措施;

四、提高了罰款金額:個人由依千以下提高到依萬以下,單位依千以上三萬以下提高到依萬以上三0萬以下; 5、對拒不履行協助義務單位的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增加了拘留措施。 其次,強化了當事人的以下權利:

依、當事人認為執行行為違法可以提出異議並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請複議; 貳、執行法院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當事人有權向上級法院申請變更執行法院;

三、案外人提出異議,對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或按照審判監督程式處理;

四、債權人可以選擇一審法院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 5、將申請執行期限改為貳年期間,並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擴大拘留適用的物件,提高罰款數額等

民事訴訟法2023年 改了哪些部分

2樓:低調額低調額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作出修改第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援起訴。

」2023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法修訂過程

根據202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3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目前版本為根據2023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3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2023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作出修改第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援起訴。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民事訴訟法司法全文哪一年是最新的

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6月27日最近一次修改後重新公佈的《民事訴訟法》為最新版。現行《

專民事訴訟法屬》由2023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23年4月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楊尚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四號頒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現行《民事訴訟法》歷次修改為:根據2023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3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3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5樓:黎江月

2023年4月9日通過,2023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就是現行的民訴法

民事訴訟法是公法還是私法,民事訴訟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處於怎樣的地位?

民訴法是公法,因為民訴法的主體是國家公權力機關和提起訴訟的當事人,兩者明顯是不平等的,所以民訴法是調整不平等主體間關係的法律,屬於公法。所有程式法 訴訟法 都屬於公法。訴訟法都是公法。訴訟法是程式法,並不涉及民事實體權利。公法 私法是什麼?公法主要是指調整國家與普通公民 組織之間關係以及國家機關及其...

《民事訴訟法》涉外專屬管轄,簡述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屬於專屬管轄的訴訟有哪些

第一,中國法院管轄的意思是中國法院對此案有專屬管轄權,不認為外國法院有管轄權,外國法院的判決在中國得不到執行,但中國並不能因此拒絕送達司法文書,具體由中國哪個法院管轄要看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第二,d為什麼錯是因為本案雖然只能有中國法院管轄,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所以只能起訴是鎖的!希望採納 指以上...

民事訴訟法7種可上訴裁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條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 不予受理 回 二答 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 駁回起訴 四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 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 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 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 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 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 其他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