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bai
再婚,目前的規du定是:
據再婚zhi生育二胎新政策規定,
《計dao劃生內育法》有規定,再婚夫妻要少於兩
容個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 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有殘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雙胞胎、多胞胎均有 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一個家庭領養三個孩子算不算超生
2樓:布冬舊聞
****,必須copy要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收養條件。具備收養條件的,必須到民政機關進行登記,並辦理收養證。
《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私自收養的,即為非法收養行為。對非法收養子女的,計生部門會要求當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作為違法生育子女論處。這在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中應該是明確的。你可在網上自行查閱。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十個也不算。有領養手續就行
4樓:奶罩
領養的沒有這一說,不然你去辦領養手續就不會批准
因為我們是組合家庭感情不合,我想和我老公離婚他不離婚,怎麼辦
一般重新組合的家庭大多都不如意,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心,不跟原配一樣,再有雙方都有孩子,更是不和的根,吵架的底兒。所以呢有好多女人離了幾次婚,都不如意,建議你好好考慮一下,離了婚在組合家庭也不見得比他好,能包容的就大度一些,感化對方,畢竟走到一起了,都不容易,個建。重組家庭,感情又不合,去法院起訴...
自己談了男朋友,我們是村的,他家是組合家庭,條件一般,我爸媽說他家裡家運走的不好,說和他在
如果真愛,大家一起努力吧!父母也是為了我們以後過的更好,希望你男朋友在各方面都拿出自己的誠意,可以感化你父母。條件也是靠能力,和時間創造的。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不會幸福。如果相愛。這些算什麼。要不出去打工吧!到外面,也可以說是避難。家庭成員關係寫法 寫父女母女或者是兄妹姐妹.是你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
我和老公是組合家庭,他是海員工資自己管,家裡不給,這樣如果離婚,他的工資是否
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可以進行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 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 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 補貼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