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薪需要本人簽字嗎公司對我降職降薪,我提出離職能拿賅嘗金嗎

2021-05-15 23:15:36 字數 5108 閱讀 7564

1樓:

用人單位提出降薪必須和勞動者本人協商,必須經過勞動者本人同意後書面簽字。職工代表無權代替勞動者本人進行降薪的確認。勞動者本人不同意的,用人單位不得降薪,否則就屬於未足額發放工資,是違法的。

2樓:律立方

需要本人同意並簽字的,不同意,單位不能隨意降薪。

3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本人簽字,並且需要雙方協商一致。降低工資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檔案。

用人單位單方降低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金。若不想解除勞動關係的,可只請求支付工資差額。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所以,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無效。

5樓:獎勵嗎你

你好,公司降薪需要本人簽字的必須要經過你的同意。

6樓:人生無常

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要降薪,並且已經在職工大會上通過了,就不需要個人的再簽字了。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需要本人簽字,本人簽字代表認可並同意。

單位如果給員工降職降薪,本人不同意,單位堅持這麼做,員工應該怎麼辦?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首先明確一點,工作職位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基本組成部分,降職降薪已經構成了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主體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變更合同內容的法定條件包括: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2、員工不勝任當前崗位,公司有權單方調崗,3、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4、因為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5、女職工懷孕,不能勝任原崗位的體力要求,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勞動者個人可以拒絕單位的降薪換崗,並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原合同,否則,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等途徑,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9樓:匿名使用者

降職降薪等於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解除合同,要求經濟補償。

首先明確一點,工作職位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基本組成部分,降職降薪已經構成了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主體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變更合同內容的法定條件包括:

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員工不勝任當前崗位,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3、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4、因為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5、女職工懷孕,不能勝任原崗位的體力要求,公司有權單方調崗。

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勞動者個人可以拒絕單位的降薪換崗,並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原合同,否則,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等途徑,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給你降薪員工誰找勞動部門去投訴

11樓:沈旺

之前有簽過合同嗎? 如果單位降薪,前提是員工的工作產生問題,同時對公司產生了負面的影響,所以降薪不是單方面的行為。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公司現在很忙,但要跟我們降工資,我們不答應,公司叫我們走,怎麼辦

公司對我降職降薪,我提出離職能拿賅嘗金嗎

13樓:每天

首先,根據國家的勞動法,不論何種情況,自己提出辭職是沒有任何補償金的。

其次,公司為什麼要給你降職降薪?

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有直接的證據證明你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並且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否則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內,必須由你本人簽字同意才能給你降職降薪。

如果公司的理由只是你無法完成工作任務,那還是需要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1年工齡賠償1個月,不到1年算0.5個月,提前1個月通知你或者再多補償1個月給你。

最後,只要你本人不簽字認可,公司是無法執行降職降薪的,如果執行了,你可以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還是按照以上的賠償標準雙方協商解除。

14樓:會計踐行者

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您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提出與您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您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賠償,把你工資結清就不錯了。

16樓:珍惜光陰

自己提出離職,誰賠償你。先想想原因,常言做熟不做生,你離職前得先找到接收單位,離職報告必須要提前一個月提交。

17樓:匿名使用者

拿不到的,因為你自己離職是拿不到補償的,只有單位開除你,或者你有證據證明單位有過錯,

公司裁人以降職降薪的形式逼員工自己辭職該怎麼辦?

18樓:just享受

1、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資報酬的,但是公司違法勞動合同降職降薪,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降職降薪是要和員工協商後寫入勞動合同的,不是他說降就降。可以告訴人事,在自己未簽字同意前降職降薪,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是可以申請勞動監察單位介入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當然,背後要做好相關 的證據收集工作,比如你的崗位說明書,工資條,勞動合同等等證據。

1、書面通知只是告知,最後你還要簽字同意,而且寫到勞動合同中才行

2、3、你如果不同意,就應該收集好你作為機長時的證明,如工資條、崗位說明書,崗位責任書,工作往來簽收條,升職的公告等等,然後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說他們未經本人同意降崗降薪,要求補發工資並做賠償。(當然要等到發了工資以後,不然就是無理取鬧了)

4、勞務派遣合同是半年,你都三年了,早過期了,合同已經無效了。

5、合同沒有給你,那就算是白簽了,提這個合同沒有意義。但希望你前一個勞動合同在手上。

6、提拔你當機長,你當時同意了,而且也領取的是機長的工資,就說明你們已經在事實上是雙方同意的,協商一致,而且沒有異議的。現在他想降職,你提出異議,就說明你是 不同意的,他們需要協商。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能力也沒什麼好留戀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21樓:你應聘我參考

1.合同即使公司沒有給你,到了法庭上,需要公司舉證,不用擔心。

2.對你降薪降職,需要有確鑿的規定和業績考核證明,薪資這塊可以以工資卡的流水作為明證。

儘快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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