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古今如煙盡眼前
離婚以後,因為考慮到孩子情況是否需要復婚,是需要公民跟前配偶進行協商的,因為辦理復婚是需要雙方帶上相關資料重新辦理結婚證的,若一方不同意也是無法辦理復婚的。
辦理復婚,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差不多,需要帶上以下資料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復婚手續:
1,雙方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雙方戶口本原件和影印件。
3,雙方的離婚證原件。
4,雙方的離婚協議書原件。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
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2樓:奔跑中的憤青
這個是可以的、
只要你們夫妻之間互相恩愛。
並且為了孩子。
可以放棄前嫌、
就可以復婚的。
離婚3年了,為了孩子,想復婚,但是前妻條件是:我現在的新房產必須寫她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哎,你好好的照顧孩子就是了,沒有妻子也會過的很好的!況且你的新房產為什麼要寫她的名字呢,難道就是為 了你的房產!
4樓:假裝風趣
房子別寫她的名字~~要是她還真心和你過的話 寫孩子的名字~~誰撫養孩子~誰有有居住權
5樓:左左
為了孩子,,,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最初就不應該離婚,既然離了,只要好好的養育孩子,即使是離異家庭孩子也會過得很好,沒有感情而在一起只會發生更多不幸。。。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為了孩子而復婚,何必計較房產呢?如果你前妻硬要把房產寫她的名字才肯復婚,那還是不要算了。
7樓:尋找夢中的迷惑
估計還會離婚,和你睡幾天,房子拿走,完事
8樓:風花雪月願
是你要求復婚的,還是對方呢
先分居4年,在離婚3年,7年時間,有必要為了孩子復婚嗎?
9樓:海狸酥
我認為復婚不單單只是為了孩子。
復婚前先想想自己當時為什麼會離婚,現在離婚時的問題解決了沒有,如果解決了可以考慮復婚;
如果原來的問題還存在,又加上七年的歲月變化,為了孩子復婚都是扯淡。
復婚與結婚一樣,都是需要慎重考慮後才能得到答案的。孩子問題是必須要考慮進去的,但是,但是但是如果復婚後還是兩地分居,人還是原來的人性格、脾氣 、秉性,這些都很難改變,兩個人如果在一起沒有良好的家庭氛圍、還是冷戰或爭吵不斷,你們也各自心中委屈,孩子在這樣的原生家庭中,也不能幸福快樂的成長,那復婚的意義何在呢!還不如不復婚。
如果原來的矛盾解決了,兩個人經過幾年的成長,閱歷豐富了,心志更加成熟了,可以考慮從新開始,從戀愛開始,從新瞭解,這樣更好。
說了這些都是我個人的一點點想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0樓:何來呼
覺得不要,分居這麼長時間了還是離婚說明夫妻之間確實沒感情了甚至有無法調和的矛盾,現在為了孩子復婚出發點就是妥協和忍,一天可以一年可以十年呢?而且再過十年自己還能選擇新生活嗎?
11樓:劉宇寧萌月月兒
都這樣的情況了,為啥還要復婚?兩個沒有感情的人為了孩子綁在一起,真的對孩子好嗎?讓孩子每天生活在你們冷淡中,看著你們互相折磨?
可別拿著為孩子好的名義,幹著傷害孩子的事,然後搭上彼此的青春時光,
12樓:白金天少
這個看你自己了。如果雙方能好好過而且。互相也還在乎對方。當然可以複合。如果只是單純為了孩子。孩子也不傻。你們騙他他更難受
13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有感情的話,還是有必要復婚的,要是為了孩子復婚,當然也是有必要的,單親家庭會給孩子造成心裡陰影的,各方面對孩子都不利,為了孩子有必要復婚
已經離婚的你,會不會為了孩子選擇復婚?
1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受傷害最大的當然是無辜的孩子。一切為
了孩子的幸福,你當年就不應該主動和前夫離婚,既然已經離婚了,孩子已經受到了傷害。你回頭又想破鏡重圓,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個所謂完整的家,你就真的能永遠堅持守住?
不是打擊你的復婚的積極性, 我懷疑你90%的可能堅持不下去。
理由一:你責怪前夫給不了你的幸福,又不能深刻檢討自己,估計復婚後他依然給不了你需要的幸福。
理由二:你僅僅只是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復婚而已,說明你與前夫毫無感情可言,心裡無法包容前夫的「錯誤」,復婚以後夫妻吵鬧依然是家常便飯。
理由三:因為你不甘心自己一生的幸福就這麼匆匆葬送,表明你有堅持不下去的思想動機。
隨時吵鬧容易失去理智,加你有堅持不下去的動機,更何況這種沒有感情作為紐帶的婚姻的這種「為了孩子忍辱負重,閉口不言幸福」的日子就算你可以堅持,你的前夫不一定能夠持續堅持。如果你或者你前夫一旦堅持不下去,再一次離婚,對孩子的傷害猶如傷口重新撕裂在撒把鹽,可想而知!
離婚,只要單方堅持即可,但復婚就得需要雙方同意了。如果你離婚後這一年多一直堅持單身,沒有談過新的男朋友,或許你前夫同樣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而接納你,如果你離婚後這一年多談過男朋友,估計你前夫是不會同意和你復婚的,這一點男人十分敏感。
15樓:才子情感課堂
感情不合離婚,該為孩子選擇復婚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孩子在離婚後過得不好,我會選擇復婚,因為孩子是未來的希望,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選擇了離婚說明婚姻已經破裂無法再延續,所以不會復婚。如果為了孩子著想,當初離婚時就應該慎重。既然已經做出了選擇,那就走好將來的人生道路吧!
18樓:國際大牌
父母的離婚,最可憐傷害最大的都是孩子,我覺得離婚了對方若能做出改變,而且誠心想復婚,那就給彼此一次機會,也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庭。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會吧,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母愛還是偉大的,會為了孩子跟一個已經沒有感情的人一起過日子。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當時能離婚一定是過不下去了,哪有那麼多複合之說,當時也是考慮到過不下去,才會離婚,也考慮到孩子了,如果真的為了孩子也不會離婚了,而且老是吵架的婚姻對孩子也是一種傷害,不如趁早止損,也是一種很好的方法!但是最後還是不要那麼堅決,因為最後受傷害的還是孩子
21樓:善良的
已經離婚的 為了孩子有可能現在復婚,因為孩子沒有錯,不能因為大人的原因而讓孩子揹負太重的壓力。
22樓:啊大倩啊
我覺得既然離婚了就一定是想清楚了,就不會因為孩子而選擇復婚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離婚了,你會不會因為孩子而選擇復婚?我覺得你應該考慮考慮為了孩子選擇復婚。因為婚姻破裂對孩子傷害是最大的,甚至影響他的一生,影響他以後對的婚姻,對待愛情的觀念都有所改變。
而且涉及以後結婚,現在家庭也不願意找。離婚了。如果男方沒有太大原則,可以選擇為了孩子復婚。
24樓:犁子話管理
必須的!
如果不是原則性問題,是必須為子孩子復婚的。
什麼是原則性問題?
她出軌。這是不可原諒的!對愛情的背叛。
對父母不孝。對父母不孝,這也是不可原諒的!
為金錢出賣。太沒志氣。
如果她只是酒後,或是被領導利用,她是無辜的,也是受害者,這是可以原諒的,也是可以復婚的。
最需要復婚的是,兩個人鬥氣離的婚!如果是這樣,為了孩子,千萬別為了面子,馬上覆婚!
25樓:夏天就要來了了
不會,因為當初離婚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做決定的,不能讓自己再次陷入進去。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吵吵鬧鬧的婚姻只會給孩子的帶去更多的不幸!對於她的背叛不需要去原諒!但是也不能否認她是孩子的母親!
不要覺得虧欠了孩子就過分溺愛!雙方儘量還是商量著來,對孩子的人生做好正確的引導!除了孩子其他一律不接觸不溝通,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和將來的另一半!
27樓:匿名使用者
對不起孩子 ,沒有給她一個正常的童年,有可能也願意為了孩子復婚、我前夫對孩子還是很盡心盡力的,也能給孩子好的將來,為什麼不呢?所以會復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不要想那麼多,你們兩個人已經選擇了離婚,對孩子已經受到了傷害,要是在復婚對孩子也不好
29樓:匿名使用者
復婚對孩子並沒有好處,孩子是很敏感的,兩個人沒有感情勉強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間處理矛盾的方式和有感情的人是不一樣的,這些都會對孩子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使孩子對家庭缺乏信任感,成年後在自己的感情生活中也會出現很多問題
30樓:魚行魚風魚樂
不要拿孩子來當復婚的籌碼!那是道德綁架,沒意思!問題是出現在兩人之間中,沒得到有效的解決還是不要在來痛一次!如果經歷過還不知道過程那更沒意思?
31樓:漂泊的武強人
當然可以,如果你再婚很難找到默契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不到過不下去的程度是不會離婚的,為什麼要復婚,復婚男方以為你賤嫁不出去了,更不會對你好,婚姻將就不得的,離婚的多有的結婚了父母還干涉小兩口的事,我離婚是因為他不好好過出軌,白天不工作瞎搞,要錢不給,跟他父母也有很大的關係
33樓:社會民主自由
也許會的,我的同學就是這樣的選擇,但是上大學以後。他們還是想在這離婚。
34樓:匿名使用者
該主動和前夫離婚,既然已經離婚了,孩子已經受到了傷害。你回頭又想破鏡重圓,給孩子一個完整的
為了小孩而復婚會幸福嗎,離婚後為了孩子而復婚,能幸福嗎?
只要你們兩個之間的問題能夠解決,那就沒有問題。如果僅僅是因為孩子而勉強在一起,那就不好辦了。沒有感情在,那怎麼能生活在一起啊。你才20幾歲歲,以後的日子還很長啊。婚姻的前提就是感情的。如果你愛小孩,就為小孩復婚吧。如果你覺得你一個人也能帶好孩子,那你就別復婚吧。自己考慮清楚。我要說 這是及其不道德的...
有了小孩就什麼都要為了孩子著想,如果兩個人實在是沒有辦法過下
你這問題問的老生常談啊,影響會很多啊,造成孩子孤僻的性格,仇恨社會,無人管教,在社會上結交壞人,跟著幹違法犯罪的活動.怎麼說呢,孩子在10歲以下的主要對他們的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影響,出現一些可怕的心理疾病,使他們做出很瘋狂的事情.10歲以上,會使他們恨自己的父母,羨慕別人的家庭,憤恨社會,吾人管教學壞...
我很想不到這個問題,和前女友分手之後,為了挽留我往她支付寶轉賬了五千塊錢,一開始轉回來給我,我有轉
沒有一種東西可以無限制地發展,感情也一樣。當火燒到最旺的時候離灰燼就為期不遠了,當愛達到天昏地暗的時候離失望也為期不遠了。愛可以親密,但最好不要無間。離得太近,看得太清往往不是好事,適當的距離可以延長保質期。我和女友分手,為了挽留給了她一筆錢,她錢收下了,但還是不理我,可以把錢要回來嗎?20 試試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