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公民選舉權的特點
我國《憲法》第3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享有當家作主的權利,但不是每一個人都直接行使國家權力、參加國家的重大決策和日常事務的管理,而是採用選舉的方式,選出代表自己意願的代表組成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行使國家權力。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的選舉權具有以下特點:
一、選舉權的普遍性。對選舉權的理解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從廣義上來說,選舉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選舉代議機關代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權利;狹義上的選舉權是指公民僅享有選舉代議機關代表的權利。
目前我國的選舉法只對狹義上的選舉權的行使作出規定,即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選舉權僅僅是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的權利。因此,選舉權的普遍性不是從內容上來說的,而是就享有選舉權的主體範圍而言的,指一國達到一定年齡的公民享有選舉權的廣泛程度。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除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以外,凡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主要是指以下情形:危害****的犯罪分子和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故意殺人、**、放火、**、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因此,除法定情形以外的,十八週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享有選舉權,享有選舉權的主體非常廣泛。
在我國,理解選舉權的普遍性原則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兩個問題:
第一,精神病患者的選舉權問題。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如因患病喪失了行使政治權利的能力,確實無法行使選舉權,經選舉委員會確認後,可暫不列入選民名單,即暫時限制其行使選舉權。
第二,因犯有危害****罪或者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件被拘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和審判的人,經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決定,在羈押期間停止其行使選舉權。但是,如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沒有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的,應准予其行使選舉權。除此而外的其他違法犯罪分子,可由選舉委員會和執行監禁、羈押、拘留或者勞動教養的機關共同決定,採取適當的形式讓其行使選舉權。
二、選舉權的平等性。選舉權的平等性是指凡選民在權利和地位上是平等的,每人在每次選舉中只有一次投票權,並且每票的價值相等。其基本含義是:
每個年滿18週歲且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享有參加選舉的權利;每個選民在每次選舉中只有一個投票權;每個選民所投選票的效力是等同的。在我國,選舉權的平等性,是代表機關民主性的前提,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具體體現,也是我國公民在政治地位上平等的內在要求。
不過,在理解我國公民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時要注意以下問題:第一,選民投票的效力並不是完全相等。在縣以上各級人大代表選舉中,農村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數4倍於城市每一代表代表的人口數。
因此,從農村和城市所選出的人大代表數額之比與農村和城市人口數額之比不是等同的,也就是說,在選舉人大代表時,農村選民所投的選票從效力上來看不如城市選民選票的效力。第二,對少數民族給予特殊照顧。我國有55個少數民族,有些少數民族人口很少,如果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絕對按選舉權平等原則分配名額,那麼很多少數民族很難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佔有一席之地,所以國家在代表名額分配上對少數民族給予照顧。
比如明確規定,人口特少的民族在全國人大也至少應有一名代表。實際上,從我國全國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的組成來看,少數民族代表所佔比例遠遠超過該少數民族人口在全國或該行政區域內人口中的比例。第三,軍隊代表情況特殊。
我國有幾百萬軍隊,軍隊在全國人大中的代表也不是按人口比例平等原則產生的。當然,這種不平等是由軍隊在我國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決定的。
所以,總體上來看,我國公民享有的選舉權是平等的。但是,這種平等具有相對性,不是絕對意義上的平等。因為我國選舉制度是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能夠讓各民族、各階層均能選出自己的代表,作了一些特殊的規定。
這種平等儘管不是絕對意義上的,但卻體現了實質意義上的平等,
三、選舉權的保障性。在我國,公民選舉權的實現有制度、物質和法律上的保障。1、從制度保障上來看,以人民代表大會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級人大代表均以民主選舉方式產生。
2、從物質保障上來看,我國選舉法第8條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經費,由國庫開支。」這種規定從物質條件上保障了整個選舉活動能夠正常、順利地進行。
除此而外,國家還提供必要的物質設施,如電臺、電視等幫助和支援選舉活動。3、從法律保障上來看,一方面,我國的選舉法和其他有關選舉的法律檔案都規定了我國選舉制度的原則、組織、程式和方法,對選舉權的剝奪、選民資格爭議的申訴及破壞選舉行為的訴訟與制裁等一系列重要問題作出了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常委會可以根據選舉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有關選舉的實施細則,以保證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我國選舉法以專章規定了對破壞選舉行為的制裁,從而保證了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證了選舉工作的正常進行。
選舉權的保障性也表明我國人民享有的政治權利是真實的,是人民依法享有的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我國公民的選舉權的特點體現了我國國家政權的本質,反映了我國的國家性質和社會現實。行使選舉權是我國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的一項最基本的手段,也是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形式,它直接體現了人民的國家主人地位。
答案為ac。
a符合條件。
b不是中國公民。
c判刑並不一定剝奪政治權利。
d無法行使選舉權。
2樓:匿名使用者
a c d ,a 和c大家應該沒有爭議的,d選項精神病人原則上是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但是可以暫時限制其行使選舉權。
在我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是()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題目之所以選c是因為根據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沒有特別註明政治權利。
在我國哪些人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1.根據憲法和選舉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這就是說,在我國,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就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是年滿18週歲,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換屆選舉方式-電子選舉方式
電子選舉系統是一種現代新型電子選舉方式,體現了「科技一小步,民主一大步」的重大意義,如今已經越來越多的出現在換屆選舉的場合。
電子選舉方式的優點在於實現了「四化」:
1.一是投票實現「無記名化」,確保常委會組**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
2.是會議內容實現「多**化」,豐富參與投票人員瞭解候選人資訊的形式。
3.三是資訊處理實現「電子化」,提高會務工作質量和效率。
4.四是選舉工作流程的「規範化」,極大降低錯票廢票率。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選d
在我國哪些人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5樓:
要符合國情現狀選:d
要做功課選;c
根據憲法規定,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下列屬於公民依據《選舉法》行使選舉權的是( ) a.
6樓:手機使用者
b試題分析: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和標誌,但公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有特定物件,即特指選舉或被選為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大代表)的權利,故b符合題意,a、c、d均屬於民主選舉的範疇,而不是特指公民的選舉權。
非農戶口 戶籍在,在本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
非本bai村村民,不當然具有選舉權 du還需要 zhi符合法定的條件才享有dao選舉權。專 即非本村戶屬 籍,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村民,經本人申請,並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才具有選舉權。如果本人未提出申請,或者雖然提出申請,但村民大會不同意的,不具有選舉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三條 年...
為什麼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權利
因為我們是人民政黨,人 家,是全民所有制所以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權利,這也是我們對自己擁有東西最基本的表決權,所以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是我國憲法規定,也是基本法規定 我國這玩意兒沒用,大多數內定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的什麼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
怎樣保證公民的選舉權,怎樣保證公民的選舉權
我二十年前就有選舉權了,還沒參加過真正選舉呢,沒犯法也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了。公民應如何行使好自己的選舉權?遵守法律法規,有序行使。珍惜權利,履行法律義務。監督選舉。公民行使選舉權應出於公心,以人民利益為重,要了解候選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現,在理性思考的基礎上審慎投票。1.珍惜自已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