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已經贏了,怎麼才能知道公司有沒有在上訴

2021-03-11 03:00:48 字數 4222 閱讀 7110

1樓:鮑**渾雁

不好贏,仲裁時已經有相關法律根據了,所以才會有這個結果,你再上訴,還是這個法律依據,還是這個結果。除非你能在相關法律條文中找到支援你的條款。

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當事人的上訴期是自收到裁決之日起15天,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版法律效力。

權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3樓:唐河王金建

如果屬於一裁終局的勞動案件,則用人單位不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其它案件則專可以向法院起

訴。法屬院應向你送達傳票等相關材料。法院找不到你會向你的父母等家人詢問,實在聯絡不上會公告送達。下列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上訴會通知你。單位上訴有30天期限。

5樓:小豆的快樂花園

如果有上訴,法院會通知你。如果沒有收到法院的通知,你就放心好了

6樓:奧古斯都

不是一裁終局嗎?仲裁的時候有說明救濟途徑?

勞動仲裁贏了,公司上訴到中院我又輸了,我要怎樣申訴?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相關法律知識及規定:

勞動仲裁中不是一裁終局情形的,當事人或法人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勞動糾紛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勞動糾紛當事人認為勞動仲裁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立案大廳是涉訴群眾依法反映訴求、主張申訴和申請再審權利、參與訴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維護良好的接待秩序,保持整潔衛生的接待環境,保障公共安全,請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一、按順序排隊,自覺服從值班法警管理,聽從工作人員指導和引導。

二、不得大聲喧譁、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不得在大廳內吸菸。

三、禁止攜帶管制性刀具、槍械、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進入大廳;禁止十八週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大廳。

四、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和安全檢查,體溫超出正常標準的,應立即到醫院診斷**;不適合帶入接待場所的物品,應自行妥善處理。

五、安檢後憑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裁判文書到第十

一、十二號視窗領取登記表,一案一表;一人多案的,應主動向登記人員說明;一人**多案的,應分別出具每一案件的授權委託書。

六、填寫登記表應清楚規範,填好後按照案件的不同型別,分別到第一至第十視窗遞交登記表。不得有償代書登記表。登記表三十日內有效,月初月末填寫不受限制。

七、遞交登記表應逐人進行,等候人員應自覺在黃線外排隊。遞交登記表後按照登記人員的指示,分別到樓上對應的區域等候接談。

八、案件經過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並經高階人民法院駁回的,到第五至第八視窗遞交登記表。民商事案件經過高階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或再審改判,當事人不服申請再審的,到

九、十號視窗遞交登記表。

九、初次來訪人員遞交登記表後不得隨意離開,否則,經三次呼叫無人迴應的,視為自動放棄接談,三個月內不予登記。

十、對於不服縣市區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應當由所在地法院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只作登記,不收材料、不對下交辦,請來訪人回當地解決問題。

十一、對於經過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兩級法院駁回的案件,按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暫行規定》,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當事人確有生產生活困難的,應依靠當地黨委**解決。

十二、按照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式審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案件,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不予登記接談。

十三、對於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審理,裁定駁回或者審查程式終結、下發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不再登記、不再接談、不再審查處理。

十四、對於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程式當中的案件,當事人應向原審法院反映訴求。

8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是終局裁決,公司到中院申請撤銷勞動仲裁裁決,

經中院調查,准予撤銷勞動仲裁裁決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2、如果是經過勞動仲裁、基層人民法院一審、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二審判決公司勝訴的,你可以到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零一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9樓:一直一直愛偉

我想問一下你的事情解決了嘛,我們公司也是這樣的風格讓我們簽了工資條還不讓看,我也是勞動仲裁贏了,但是公司不執行還要去法院起訴我,不知道法院會怎麼斷定,

10樓:樹嶺

法官給你打**,讓你接受一部分金額,否則就盼你輸? 你只要能證明這一點,再找個好律師,你就可以弄死他們。 這法官簡直是開玩笑。

11樓:深圳中熙律師

二審終審,但是可以向省高院申訴。

12樓:追尋

法院的判決有一定的理由

。1、證據材料要自己主動提供,不是別人要你才給,不要就不給;

2、法官真那樣給你講!有證據可以抗訴。一般法官會調解會引導,但不會大張旗鼓明確告訴你判決結果。

3、公司人員逼你寫道歉書等,有證據可訴諸法律。

最好將你掌握的證據和資料,諮詢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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