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中的侵權是主體哪方面的權利被侵害

2021-05-22 22:13:24 字數 6642 閱讀 8159

1樓:樂觀的荷小包

包括身體的傷害和精神人格的傷害都可以構成侵權

2樓:匿名使用者

侵權責任來法律制度屬於民事源基本法律,是保障公民、法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

、名譽權、隱私權、物權、智慧財產權等民事權益,維護經濟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規範。侵權責任法律制度包含侵權責任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還包括行政法規等相關規定。什麼是侵權責任?

這裡的侵權,指侵害民事權益,這裡的責任,指民事責任。侵權責任,就是侵害民事權益後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3樓:為槉

主要是人身損害,可參考《最高院關於人身損害的司法解釋》,也有下面答主說的精神損害,以及財產損害。

4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包括使用權,選擇權民事權還有商標註冊使用權

侵權責任法里根據第2條規定涉及性方面權利的有哪些內容?

5樓:很好的快樂

侵權bai責任法第二條du: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

zhi照本法承擔侵權責dao任回。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答,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侵權責任法是什麼? 30

6樓:匿名使用者

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一條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7樓:無味碳酸冰

在過錯責任原則中,通常由受害人證明行為人是否有過錯,但在一些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就是過錯推定原則。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在過錯責任原則下,受害人向加害人行使請求權時必須證明加害人具有過錯,但過錯是行為人的一種主觀心理狀態,受害人證明起來比較困難。

加之,進入現代社會後,各種機器裝置大量出現,專業分工極為細密,礙於專業知識所限,受害人證明加害人的過錯就更為困難。為了既維持侵權責任法中過錯責任原則的地位不動搖,又能有效保護和救濟受害人,各國法律逐漸發展出了減輕受害人舉證責任的過錯推定規則。

過錯推定實質就是從侵害事實中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免除了受害人對過錯的舉證責任,加重了行為人的證明責任,更有利於保護受害一方的利益,也可更有效地制裁侵權行為。

8樓:無語的視角

去看百科 要是問這門課 還是算了吧 你的先看看民法啊 刑法啊 然後基本自己就懂了

《侵權責任法》規定了哪些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

9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10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侵權責任法》第15條規定了8種主要的責任承擔方式:

(1)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權人對於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的或繼續之中的侵權行為有權請求法院予以終止,它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違法行為正在進行之中或在延續的情形下;

(2)排除妨礙

排除妨礙是由侵權人解除因其行為引起的妨礙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的客觀事實狀態,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物權,特別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場合;

(3)消除危險

危險是對將來的、有造成侵權損害後果可能的事實和狀態而言的,處在此種狀態中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予以消除。

(4)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侵權人將其非法佔有的或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一般而言,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財產的所有人;同時該財產必須還存在,如果不復存在,只得賠償損失或承擔其他責任;如果侵權人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還要看第三人在受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符合,為第三人利益及整個交易安全考慮,也不得請求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損害的場合,它是請求侵權人恢復到物原來的狀態。請求恢復原狀需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損害的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該物有恢復到原狀的必要。

(6)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最常見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它不僅可能適用於侵害財產權益的場合,也可以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積極損失還包括消極損失,賠償損失一般以實際損害為限。

(7)賠禮道歉

賠禮道歉是侵權人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被侵權人承認錯誤、表示歉意,它主要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形;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良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損害所及的範圍內恢復被侵權人的名譽於其未曾受損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害人身權益的情況。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中國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所指侵害民事權益包含哪些內容

11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權益法:包括生抄有、健bai康權、名譽權、榮譽權、du肖像權、婚姻自主權、擔保物zhi權、監護權、所有dao權、用益物權、著作權、隱私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生命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姓名權、等。被侵權的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責任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 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呵呵抄

。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所稱的農民是利益包括生命

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物業公司在正常履行合同對物業小區進行服務管理,小區在已業主委

員會有辦公室版的情況下,到法權

院起訴要物業管理用房做業主委員會辦公室,法院竟把正常物業辦公室判給了業主委員會做辦公室,導致物業公司無法對小區進行服務管理,物業公司因此倒閉,損失接近200多萬,這是否是算侵權?

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如何界定

14樓:言子o峓

任何法律都有其特定的保護範圍,而明確界定《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對於提高人民法院審理侵權糾紛案件的質量和水平,促使人民法院更好工作,具有重要地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侵權責任法》第一條規定:「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明確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這就說明,《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物件是民事主體的「民事權益」,除民事權益以外的其他權益如違約責任等不屬於《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而民事權益具體包含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等」應當是開放的,包含但不僅限於上述權益,其他民事權益也屬於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比如死者名譽、胎兒人格利益等。

由於民事權益種類繁多,立法中難以全部列舉,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還會不斷地出現新的民事權益,因此,《侵權責任法》沒有也不可能將所有的民事權益都明確列舉,但不代表這些民事權益就不被《侵權責任法》保護,因此,法律所不禁止的人身利益和財產利益也應當屬於《侵權責任法》保護的範圍。

1.名稱權。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法人、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可見,我國法律是保護民事主體的名稱權的,雖然《侵權責任法》未明確列舉名稱權,但其應當屬於「等」人身權益的一種,受到侵權責任法的保護。

2.死者人格利益和胎兒的利益。在民法上,活著的人才可能享有人格權,自然人死亡之後,其權利能力喪失,已不可能再享有民事權利。

但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死者近親屬的個人利益,在自然人死亡以後,法律仍需要對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予以保護。此時,死者的名譽、姓名以及肖像等不再體現為一種權利,而是一種法益。同理,胎兒的人格權益也要受保護。

比如侵權母親的健康權,導致胎兒受損害,胎兒在出生後也有權要求賠償。

3.佔有。我國理論通說認為,佔有是一種事實。

從現實生活來看,許多佔有的狀態儘管還沒有形成權利,但基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需要,法律有必要對這些佔有狀態進行保護。如拾得遺失物、漂流物等,依據法律規定,佔有人應及時返還失主或上繳國家,而不能據為己有,佔有人也不能因其佔有而獲得佔有權,並長期佔有這些物。而且,佔有一旦形成,便應當受法律保護。

如果上述佔有人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憑藉暴力從佔有人手中侵奪其佔有物,則社會經濟秩序將遭受嚴重破壞,法律秩序也將蕩然無存。

4.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屬於專利權之外的合法利益,如果行為人侵害他人的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受害人可以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5.純粹經濟損失。所謂「純粹經濟損失」,是指行為人的行為雖然沒有侵害受害人的權利,但給受害人造成了人身傷害和有形財產損害之外的經濟上的損失。

純粹經濟損失是金錢利益上的損失,它不涉及精神上的損害。該損失可以金錢數額進行量化,但由於其涉及範圍的不確定,在損失的計算上也存在不確定性,所以應當儘量限制其保護範圍。根據發生形態的不同,可將其大體上分為以下幾種:

一是間接致損,即行為人對受害人造成的同時,也間接地對第三人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害。二是失去使用價值的損失。三是不實表示造成的損害,等等。

就各國立法及判例學說加以觀察,可以發現一個共同規範趨向,即對純粹財產上利益的侵害出於故意時,或者以故意背於善良風俗為要件,才應成立侵權行為。之所以如此不是在於懲罰,而是鑑於加害人明知而為之,責任範圍可得預見,自不應免於賠償責任。

6.債權不屬於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

合同債權也是一種民事權益,但它原則上不屬於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侵權合同法》第二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的規定不涉及合同債權問題,因此債權不受侵權責任法調整,而是由合同法調整。

對於第三人侵害債權是否受本法調整,沒有明確作出規定,我認為第三人侵害債權應當屬於侵權責任的範圍。本條第二款列舉了部分民事權益,最後用了「等人身、財產權益」,這可以涵蓋第三人侵害債權的問題。一方面法律上對第三人侵害債權的行為應當予以否定,且債權人由於第三人行為而受損害,亦理應得以救濟,而第三人侵害債權問題在合同法領域因受債的相對性原則束縛而不能受合同責任調整;另一方面,由於債權的存在缺乏社會公示性,債權受害往往不具有直接性,若凡侵害債權均成立侵權行為,則行為人動輒得咎,社會經濟活動及競爭秩序實難維持。

基於上述兩方面的理由,第三人侵害債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應當包括:第三人實施了侵害行為、被侵害的債權系合法債權、行為人系債權債務關係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的行為違反法律、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債權人債權損害、第三人存在侵害債權的故意、第三人的侵害行為和債權人的債權受損害的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租賃、借用車輛出現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度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賠償,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盜搶的車輛在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給他人造**身、財產損失的,如果已報案,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應當由肇事方承擔賠償責任;未報案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的,車輛不應認定為「被盜」。其理由是:其一,從字面上理解,「盜竊」是一個法律術語,應經專門機關予以認定,與「丟失」有區別。

其二,機動車輛作為一種具有高度危險性的運輸工具,國家對機動車輛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其取得、轉讓都必須依法進行登記。被告所有的車輛丟失後,應預料到丟失的機動車輛有可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未向公安機關報案,其行為放任了損害後果發生的可能性,而且使盜竊者、搶奪者、搶劫者逍遙法外,受害人無法確認「肇事人」,使受害者的權益得不到相應的救濟,對受害者顯失公平。因此,車輛丟失後,應向公安機關報案,並經公安機關備案確認,這才符合國家對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的規定。

所有人在車輛丟失後未向公安機關報案,不符合侵權責任法中「盜竊、搶劫、搶奪的機動車」的概念,無免責事由,應承擔對被害人的賠償責任,可在賠償範圍內向盜搶人人追償。

掛靠車輛致人損害的,被掛靠單位與掛靠車輛所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不管是否收取了管理費,是否具有過錯,承擔責任的範圍是全部賠償責任,不是補充賠償責任。

制定《侵權責任法》的意義是什麼,侵權責任法頒佈實施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 的通過實施將會在社會生活中發揮重大的作用,發生重大的影響。第一,它標誌著中國民法典的主體部分已經完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已初見雛形。第二,增強社會的權利意識。第三,進一步調動人民群眾維權的自覺性和規範化。第四全面規範民事審判活動,實現法律適用的統一化。侵權責任法 這部法律對整個侵...

侵權責任法司法解釋,侵權責任法有沒有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文 號 法發 2010 23號 釋出日期 2010 6 30 執行日期 2010 6 30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侵權責任法與侵權行為法有什麼區別

侵權行為法是指對copy侵害他人財產 人身以及智慧財產權等絕對權的行為予以制裁以及對其損害後果予以補救的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制定民法典,我國民法典不是採取一次完成的方式,而是採取分步驟分階段進行的方式,現在正在加緊制定物權法,在物權法制訂之後將要制訂侵權行為法。在我國建設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