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分批裝運的問題,信用證上允許分批裝運的弊端是什麼?

2021-05-22 10:08:26 字數 5696 閱讀 6838

1樓:匿名使用者

客戶將好幾個訂單開一個信用證這是很正常的,一般信用證上面都會規定每批出貨的日期,這就是分批信用證。出一批貨,交一次單,按照實際的出貨金額來。你現在在第一批發票上面就顯示了貨物的總金額,那銀行審單的時候肯定會覺得有問題的,甚至認為是不符的。

如果說這是客戶的要求那貨款應該是可以收到的。就是會有不符的費用。另外還要看信用證兩批貨物品名描述是怎麼樣的。

如果是詳細的寫明瞭單價和每批出貨的數量,那你發票上面顯示的總金額肯定和信用證不符了。

而且你第一批發票就顯示全款,客戶不一定會按照這個金額來支付的。除非客戶要求這麼做。(一般客戶不會這麼做)。此時你應該把第一次交單的事情告訴客戶,和客戶商量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信用證上只顯示一個金額,但是你們可以交兩套單據的,當然信用證是要允許分批的前提下,如果你的第一套單據就是總的金額,要看你們能不能收到款啦,如果收到全款,那你們出第二批貨的時候直接把提單寄給客戶就不用再交單啦,如果遭到拒付,那就很麻煩啦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第一個櫃子的報關金額是多少。如果也是用了信用證全部金額,那問題就不好辦了,因為還要涉及到外匯核銷以及出口退稅等問題。

如果報關金額只是一個櫃子的真實金額,並且你已經從客戶收到了信用證金額的全部貨款,那就給客戶再發一次貨,發完貨後直接把單據寄給客戶就行了。

4樓:夏道萌

我是做海運**的如果可以可以在**上聊

409622193

希望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知道,信用證必須規定了可以分批發貨的條款,你們才可以分批發運。其次,如果允許分批,則發一批貨,單據必須按照實際數量和金額填寫,不能把全部金額都放在第一批上,如果把全部金額都放在第一批上,恐怕開證行將會拒絕付款。

6樓:匿名使用者

lc分批裝運的問題,要是可以允許分批裝運就不是問題,單據兩票的發票總額是lc總額才對,分批結匯,出一次貨就交一次單,收一次款,然後下一批也是一樣的。good luck!

7樓:匿名使用者

暈,你這也能收到款,我挺服的。

8樓:遠邦保險

信用證允許分批出貨,就是根據實際裝運情況,分別出具提單和發票這些,然後分兩次的話,銀行也是分開兩次付款。你這種一下子將信用證金額全部用完的,不好操作。如果只是金額有誤,還可以在第二次發貨的時候調整。

信用證上允許分批裝運的弊端是什麼?

9樓:匿名使用者

信用證上允許分批裝運的弊端就在於:交單可能得分兩次,需要做兩次單據。

分批裝運就是可以跟客戶商議分批的時間,但是如果是分期裝運就不同了。

分期裝運最主要的特點是:必須按信用證規定的分期時間分別按時裝運,且如果在第一批貨物沒有按時裝運的情況下,信用證將作廢,即第二批貨物不能夠再裝運。

可分批裝運條款的關鍵在於這個「可」字,及可以分批裝運,也可以不分批裝運,且沒有規定具體可以分幾批,只要最後裝運期前全部裝運或部分裝運,合計裝運的數量和金額不超過信用證規定數量和金額就可以。

但分期裝運則必須信用證上的進行裝運,否則就是不符點會造成拒付的。

10樓:

如信用證規定允許分批裝運,則分批裝運對你方沒有不利,頂多就是辦理兩次發貨手續

如不允許分批裝運,而對方要求你方分批裝運,則分批裝運將構成不符點,對方銀行可以此為理由拒付

如允許分批裝運,兩批貨物均需在最遲裝運期前發運,否則即構成不符點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允許分批裝運對於受益人是有利的條款,可以讓受益人在裝運時有迴旋餘地。

如果信用證僅僅規定最遲裝運期,而沒有規定第一批何時裝運,那麼只要你們在最遲裝運期之前裝運貨物就符合要求。

如果規定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裝運日期,則必須在第一批的裝運日期前裝運第一批,如果未能按時裝運第一批,則第二批裝運宣告失效,即第二批無需裝運,信用證已經終止了。

12樓:紫陌安娜

最遲裝運期3.31號,一般情況下,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期限是裝船後21天,你的信用證日期是4.15號,時間很緊,交單時間很緊迫

13樓:匿名使用者

最後一批要在3月31號之前才可以的,分批裝運沒什麼弊端的。

信用證中規定的分批裝運是怎麼理解的?

14樓:現世安穩

運輸是國際貨物**環節的關鍵,運輸條款則是合同和信用證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務中,由於交易數量較大,或是受備貨、運輸、市場和資金等條件的限制,常需採用分批分期的方式進行交貨,即我們常稱的分批分期裝運。

舉案例來理解何為分批裝運:

案例:m總公司向n進口商出口1萬噸大米,採用可轉讓信用證,且規定不得分批。於是總公司將信用證全部轉讓給5家分公司。

這5家分公司按照來證規定的裝運期,在各自口岸通過同一條班輪按質按量裝貨,並在各自當地銀行就地議付,取得了貨款。但貨到目的港後,因市場發生了變化,大米****,進口商不想接受貨物。於是,進口商借**貨地點及裝運期不同,認為貨物進行了分批裝運而拒付。

m總公司認為沒有違反信用證的要求。

雙方產生爭議在於本案是否屬於分批裝運。按《ucp600》第31條b款及《isbp681》(即《稽核跟單信用證項下單據的國際標準銀行實務》)第105條款的規定,運輸單據表面上註明同一運輸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裝運,若使其表面上註明不同的裝運日期或不同的裝貨港、接受監管地或發運地,將不視作分批裝運。因此,如果信用證禁止分批裝運,只要信用證沒有限制多個裝運港、多套正本提單,那麼,只要是同一次提交、同一艘船運輸、同一航程、同一目的地(即「四相同」),即使發運日期不同,裝卸港、接管地或傳送地點不同,也不是分批裝運。

但如果所有條件都是一樣的,但貨物裝運於多艘船,則是不同的運輸工具,那麼就是分批裝運了。顯而易見,本案並非分批裝運。

15樓:

ucp600第30條對信用證金額、數量和單價的伸縮度有具體要求:在信用證未以包裝單位件數或貨物自身件數的方式規定貨物數量時,貨物數量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只要總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

1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信用證金額和數量一般允許10%的增減幅度

17樓:ml鍾愛

因為ucp600有溢短裝條款,就是說信用證的數量可以有5%上下的浮動,但不能超過信用證總金額,這樣可以計算出最大裝貨量。 溢短裝根據客戶的具體要求,如棉布可以有溢短裝,服裝不允許有,就會出現上面的情況。

信用證中規定的分批裝運怎麼理解?

18樓:現世安穩

運輸是國際貨物**環節的關鍵,運輸條款則是合同和信用證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務中,由於交易數量較大,或是受備貨、運輸、市場和資金等條件的限制,常需採用分批分期的方式進行交貨,即我們常稱的分批分期裝運。

舉案例來理解何為分批裝運:

案例:m總公司向n進口商出口1萬噸大米,採用可轉讓信用證,且規定不得分批。於是總公司將信用證全部轉讓給5家分公司。

這5家分公司按照來證規定的裝運期,在各自口岸通過同一條班輪按質按量裝貨,並在各自當地銀行就地議付,取得了貨款。但貨到目的港後,因市場發生了變化,大米****,進口商不想接受貨物。於是,進口商借**貨地點及裝運期不同,認為貨物進行了分批裝運而拒付。

m總公司認為沒有違反信用證的要求。

雙方產生爭議在於本案是否屬於分批裝運。按《ucp600》第31條b款及《isbp681》(即《稽核跟單信用證項下單據的國際標準銀行實務》)第105條款的規定,運輸單據表面上註明同一運輸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裝運,若使其表面上註明不同的裝運日期或不同的裝貨港、接受監管地或發運地,將不視作分批裝運。因此,如果信用證禁止分批裝運,只要信用證沒有限制多個裝運港、多套正本提單,那麼,只要是同一次提交、同一艘船運輸、同一航程、同一目的地(即「四相同」),即使發運日期不同,裝卸港、接管地或傳送地點不同,也不是分批裝運。

但如果所有條件都是一樣的,但貨物裝運於多艘船,則是不同的運輸工具,那麼就是分批裝運了。顯而易見,本案並非分批裝運。

19樓:曾來福諶姬

ucp600第30條對信用證金額、數量和單價的伸縮度有具體要求:在信用證未以包裝單位件數或貨物自身件數的方式規定貨物數量時,貨物數量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只要總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

20樓:僪玉枝海女

不允許,一般來說,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對賣方來說比較主動(明確規定分期數量者除外),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除非信用證作相反規定,可准許分批裝運。但是,如果信用證規定不準分批裝運,賣方就無權分批裝運。

因此為防止誤解,如需要分批裝運的出**易,應在買賣合同中對允許分批裝運(partial

shipment

tobe

allowed)作出明確規定。

信用證 分批裝運的議付問題 50

21樓:匿名使用者

在信用證付款的業務下,必須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提交單據議付,而不能完全聽從買方的指令,當然,在不違背信用證的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照顧買方的要求,但是,信用證的規定是第一位的.

是否可以分批發貨,在信用證的4**項會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允許分批裝運,就可以分批發貨,如果禁止分批,那就必須一批次裝運全部貨物.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客戶已經明確表示不接受按每批發貨來議付每個合同了。想客戶的要求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每批發貨的金額不是每個合同的金額,因此不接受按每批發貨來議付每個合同。信用證是允許分批裝運分批結匯的,就是你發多少貨就結多少錢,這與你跟客戶訂了幾個合同沒有關係。

因為沒有看到你的信用證,只能提出這個原則性的意見。

信用證的分批裝運

23樓:匿名使用者

ucp600第31條規定:表明使用同一運輸工具並經由同次航程運輸的數套運輸單據在同一次提交時,只要顯示相同目的地,將不視為部分發運,即使運輸單據上表明的發運日期不同或裝貨港、接管地或發運地點不同。如果交單由數套運輸單據構成,其中最晚的一個發運日將被視為發運日。

含有一套或數套運輸單據的交單,如果表明在同一種運輸方式下經由數件運輸工具運輸,即使運輸工具在同一天出發運往同一目的地,仍將被視為部分發運。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做了,因為現在是ucp600了,你最好是找ucp600相關的書來看看,第31條。

25樓:滿

ucp500? 研究歷史啊

信用證規定分批裝運,如何向銀行交單?

26樓:曾經最美

信用證分批交單有兩種形式,即允許部分裝運和分期裝運——前者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允許分批裝運」,即受益人可以根據自己備貨的情況,可以分若干批次裝運;後者對每批交貨的時間和數量有明確的規定;前者開立信用證只規定一個最遲裝運期,而後者規定出每一批裝運的時間和數量。

所以,首先要確定究竟是上述的前者還是後者,由此來確定開立信用證對裝運時間和數量的規定。

分期裝運最主要的特點是:必須按信用證規定的分期時間分別按時裝運,且如果在第一批貨物沒有按時裝運的情況下,信用證將作廢,即第二批貨物不能夠再裝運。

信用證交單按實際出貨情況做單,第一次將信用證正本提交給銀行,後面只需提交信用證副本或影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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