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海上新兵
如果你覺得人活著就是一種痛苦 一種折磨,那你可以選擇安樂死。畢竟醫院或是家人還是要尊重病人的意見的。
2樓:煙桿與茉莉
可以,但那需要勇氣!
3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國家可以,有些不行。
人可以選擇死亡麼
4樓:阿k丶
這個問題復是我國法學界多年來一直討制論的問題,在現階段,我國公民是不能選擇非正常死亡的,那些自殺的人的自殺行為在我國刑法是來說,是違法行為,只是由於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對於被告人死亡的,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那些自殺者沒有被起訴。而那些自殺未成功的人,由於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可以認為是情節顯著輕微,根據刑訴法第15條規定,也可以免於追究責任。 另外,其他人也不能幫任何人決定死亡,否則構成故意殺人罪。
前陣子不是有一個轟動全國的案例嗎?說的是老公看見自己老婆已經腦死亡,覺得她天天插著呼吸機很痛苦,便拔掉了呼吸機讓她自生自滅,最後那男的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了。在歐美大部分國家判斷死亡的標準是腦死亡,而我國判斷死亡的標準是心肺死亡。
雖然本案中的女主角已經腦死亡,她永遠都不會再醒過來,但只要她在外界機器的幫助下能呼吸一口氣,我國法律就不認為她已經死亡。所以她老公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 對於這事件我很同情,但也能理解。
由於社會道德的不完善,如果沒有良好的監督機制,那麼就不能允許任何人都享有劊子手的權利,否則肯定會被某些不法份子利用。
人為什麼沒有權利為自己選擇死亡?
5樓:板弟弟
1、目前在法律上沒有規定不允許自殺,即沒有法律的禁止,所以自殺行為並不犯法。也沒有規定可以自殺,但法律上規定自殺者不享受任何保險待遇,可見自殺還不能作為公民的「權利」得到法律的支援或保護。
2、自殺不犯法,但幫助別人自殺,或為自殺者提供物品、工具或條件者,按故意殺人論罪。
我可以選擇死亡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學習
努力工作
掙錢孝敬父母
不要讓親人失望
為什麼一個人總是隻能選擇死亡?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本來就是現實啊 ,從你出生就已經決定了。
當然,人生路漫漫,有自己的目標和理想,這個才是當前要做的,
太愛人會選擇死亡,太愛一個人會選擇死亡?
你知道他需要什麼嗎?你說的一切 對於你很珍貴 可對他來說呢?你想過嗎?想象一下 你喜歡吃糖 可是別人就是給你鹽吃 說糖會壞牙吃鹽有益身體健康 可你喜歡吃糖啊 怎麼辦?你給不了他的 他會在其他人那裡找 而你離開他不會死的 現在只是一種情緒罷了 你連自己都不愛還談什麼愛別人?尤其是女人更是如此把愛當藉口...
人能殺豬嗎,一個人能殺豬嗎
可以!我老爸以前也是一個人殺豬!用電把豬電暈再殺!得看是什麼樣的豬,以及是何人去殺 一個人能殺豬嗎?靠 就吹吧,沒在農村呆過的人都這麼說,豬圈裡面的豬也叫豬?豬圈裡面的整個就sb 被人綁腿都不動彈一下,你去鄉下看一看,至少我老家的豬是從來不圈養的 村裡到處跑,也不咬人,但是如果想把它綁起來,沒有7 ...
人該如何選擇人生,一個人該如何選擇人生!?
其實可以跟著自己的興趣走,看看自己有沒有什麼特長這些的,搞不好會從此變成一個成功的人士。我比較欣賞那句話,上帝在關上一道門的時候,必然會為你開啟一扇窗。做自己想做的 問心無愧的 雖然說可以往你喜歡的方向發展,但是現實的種種困境,難以前行 做不了太陽,做一個月亮,做不了月亮,做一顆星星,做不了星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