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實體公正雖然不如程式公正容易把握,但也絕不是毫無蹤跡可尋。在我看來,它至少包括如下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標準公正。即:評價事物的標準要公正。
正是李鐵成以行賄者的年齡、工齡、學歷、經歷、職務等作為推薦、考核領導幹部的標準,才導致無論程式如何公正,也無法帶來結果的公正。馬克思曾指出:「如果認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況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簡直是愚蠢而不切實際的幻想!
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麼大公無私的判決還能有什麼意義呢?法官只能夠一絲不苟地表達法律的自私自利,只能夠無條件地執行它。在這種情形下,公正是判決的形式,但不是它的內容。
內容早被法律所規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8頁)。」推薦、考核幹部的標準是由私慾氾濫的李鐵成制定的,決定了這個標準本身就是不公正的,接下來的推薦、考核程式愈是完美,就愈遠離正義,就愈不公正。怎樣做到標準公正?
這就涉及到制定標準的民主化、客觀化、科學化等問題。
二是結果公正。西方人由於篤信**教「原罪」說教,因此對在人世間覓求公正結果缺乏信心。而中國人篤信「性本善」,堅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不辭千辛萬苦,也要在人世間「討個說法」,中國人的確存在重實體、輕程式的缺點,但西方人也的確染有重程式、輕實體的劣習。
美國的辛普森涉嫌殺人案,經過庭審,一般人都認為被害者是辛普森殺的,而且後來的民事案件也判決辛普森賠償被害者家屬一大筆錢,但刑事判決卻判他無罪釋放,理由是警察在沒有搜捕證的情況下搜查了辛普森的住宅。然而,辛普森家中地上的血跡和一隻帶血的手套和被害人的血跡一致,手套和殺人現場的一隻手套是一雙。僅因警察取證手段有不合法就抹去辛普森的刑事責任,美國人可以接受,中國人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因為那種程式貌似公正,實際上是程式的異化。
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
公正是一個讓人嚮往的東西,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學人們都從不同的角度下過定義並就如何實現正義提出過很多方案。這些方案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也就是樓主所說的程式公正和實體公正。
為了方便理解,在下將公正進行一次簡單化的定義(並不完全科學)------正義是指權利/義務分配的公平。公正的核心在下以為在於分配上的公平,分配的標的是權利包括財產上的,權能上的,精神上的,身份上的等等。比如一次公正的審判,就是讓犯罪嫌疑人的罪能和受到的刑相平衡
實體上的公正是最讓人心馳神往的,他追求的終極目標就是讓每個人的權利\義務得到公正的分配,但是在現實的條件下,卻只能是理想------實質意義上的公正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他的實現條件卻是絕對不可實現的,道理很簡單-------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樹葉,如果把兩片樹葉分配給兩個人,那麼自然就會一個人分得的樹葉比另一個人的要好(就算兩片樹葉之間的差異小到能夠忽略不計,但仍然會在兩人之間造成實質上的不公正)。更何況不同的人對自己所得或所受的是否正義公平有著不同的感受。
於是西方開始尋求程式上的正義,並以此來推動實體上的相對的正義------就是在分配權利和義務之前先制定一個人人必需遵守的分配規則,就算這一規則將導致實體上的厚此薄彼那也算是公正的。我們可以用我們經常玩的撲克牌為例來說明這個問題。如果單純追求實體上的正義的話,那麼樸克牌就沒法玩了,因為實體上的正義要求把所有的牌(不管是大牌小牌)在玩家之間進行平等的分配,這樣將導致每個玩家都要拿一模一樣的牌,否則期間的不正義則是顯而易見的了------憑什麼他的牌要比我手裡的牌要好?
於是為了讓遊戲能玩下去,人們就要制定一個發牌的規則也就是程式------輪流摸牌,手上的牌是好是壞憑運氣。如果不做弊那到人們手上的牌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而且人們也沒理由因為自己手上的牌不好而去抱怨不公平。
為了說明程式正義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在下給列位看官進行一次例項演習:假設你有兩個孩子,而且他們兩經常為某些事情鬧矛盾。有一天,你給你兩個兒子買了一隻西瓜,這就涉及到如何平衡你那兩個孩子之間的利益問題了。
你有兩種方案第一套方案就是去盡一切可能的去實現實體上的公正-------把這隻西瓜在你的兩個孩子之間進行平均分配,於是你就拿一把尺子量了又量算了又算,終於你手起刀落把西瓜平均的分成了兩半。但是問題來了,你分的是否就一定平均呢?答案是不可能的,因為有一半西瓜一定會比另一半西瓜大,你用克去稱,可能會一樣的重,你用毫克作單位來稱的話,那麼他們之間的大小差異就顯而易見了。
退一步說,就算你切的的的確確是一模一樣的大,但是你那兩個小傢伙可能會這山望著那山高,弟弟可能總覺得哥哥的西瓜比他的大(這是人的正常的心理因素使然)而哥哥亦會有同感,這樣他們還是覺得不公平,他們之間還會有矛盾,甚至會覺得你這個當父母的一碗水沒端平。所以你只能實行第二套方案-----去追求程式上的正義,你可以設定這樣的一程式:老大切西瓜,老二優先選西瓜。
這樣的話,老大自己就會盡一切可能把西瓜平均分配,當然他切西瓜的技術一定不如您,因為他畢竟是小孩。老大把西瓜切完之後,老二就拿他以為是最大的那一半,那麼就算那兩半西瓜大小懸殊,老大也沒話可說。這樣矛盾解決了,他們之間也不會因為公正不公正問題而鬧了,您說是嗎?
這個小例子我們也可以運用到社會生活中,比如嚴禁有人既切西瓜又選西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2樓:匿名使用者
程式正義的這一要求有以下含義:裁判者應當在那些其利益處於衝突狀態的參與者各方之間保持一種超然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和地位,而不得對任何一方存有偏見和歧視、甚至是打壓。這一要求的意義在於確保各方參與者受到裁判者平等的對待。
裁判者的中立性是一種通過排除各種不公正、不合理情況而保證程式正義目標實現的公正要求,它有三項具體內容:(1)與案件有牽連的人不得擔任該案的裁判者;(2)法官不得與案件結果或者各方當事人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關係;(3)裁判者不應存有支援一方、反對另一方的預斷或偏見
刑事訴訟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式公正!實體公正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3樓:匿名使用者
實體公正雖然不如程式公正容易把握,但也絕不是毫無蹤跡可尋。在我看來,它至少包括如下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標準公正。即:評價事物的標準要公正。
正是李鐵成以行賄者的年齡、工齡、學歷、經歷、職務等作為推薦、考核領導幹部的標準,才導致無論程式如何公正,也無法帶來結果的公正。馬克思曾指出:「如果認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況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簡直是愚蠢而不切實際的幻想!
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麼大公無私的判決還能有什麼意義呢?法官只能夠一絲不苟地表達法律的自私自利,只能夠無條件地執行它。在這種情形下,公正是判決的形式,但不是它的內容。
內容早被法律所規定(《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8頁)。」推薦、考核幹部的標準是由私慾氾濫的李鐵成制定的,決定了這個標準本身就是不公正的,接下來的推薦、考核程式愈是完美,就愈遠離正義,就愈不公正。怎樣做到標準公正?
這就涉及到制定標準的民主化、客觀化、科學化等問題。
二是結果公正。西方人由於篤信**教「原罪」說教,因此對在人世間覓求公正結果缺乏信心。而中國人篤信「性本善」,堅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不辭千辛萬苦,也要在人世間「討個說法」,中國人的確存在重實體、輕程式的缺點,但西方人也的確染有重程式、輕實體的劣習。
美國的辛普森涉嫌殺人案,經過庭審,一般人都認為被害者是辛普森殺的,而且後來的民事案件也判決辛普森賠償被害者家屬一大筆錢,但刑事判決卻判他無罪釋放,理由是警察在沒有搜捕證的情況下搜查了辛普森的住宅。然而,辛普森家中地上的血跡和一隻帶血的手套和被害人的血跡一致,手套和殺人現場的一隻手套是一雙。僅因警察取證手段有不合法就抹去辛普森的刑事責任,美國人可以接受,中國人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因為那種程式貌似公正,實際上是程式的異化。
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
公正是一個讓人嚮往的東西,不管是東方還是西方,學人們都從不同的角度下過定義並就如何實現正義提出過很多方案。這些方案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也就是樓主所說的程式公正和實體公正。
為了方便理解,在下將公正進行一次簡單化的定義(並不完全科學)------正義是指權利/義務分配的公平。公正的核心在下以為在於分配上的公平,分配的標的是權利包括財產上的,權能上的,精神上的,身份上的等等。比如一次公正的審判,就是讓犯罪嫌疑人的罪能和受到的刑相平衡
實體上的公正是最讓人心馳神往的,他追求的終極目標就是讓每個人的權利\\義務得到公正的分配,但是在現實的條件下,卻只能是理想------實質意義上的公正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他的實現條件卻是絕對不可實現的,道理很簡單-------世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樹葉,如果把兩片樹葉分配給兩個人,那麼自然就會一個人分得的樹葉比另一個人的要好(就算兩片樹葉之間的差異小到能夠忽略不計,但仍然會在兩人之間造成實質上的不公正)。更何況不同的人對自己所得或所受的是否正義公平有著不同的感受。
於是西方開始尋求程式上的正義,並以此來推動實體上的相對的正義------就是在分配權利和義務之前先制定一個人人必需遵守的分配規則,就算這一規則將導致實體上的厚此薄彼那也算是公正的。我們可以用我們經常玩的撲克牌為例來說明這個問題。如果單純追求實體上的正義的話,那麼樸克牌就沒法玩了,因為實體上的正義要求把所有的牌(不管是大牌小牌)在玩家之間進行平等的分配,這樣將導致每個玩家都要拿一模一樣的牌,否則期間的不正義則是顯而易見的了------憑什麼他的牌要比我手裡的牌要好?
於是為了讓遊戲能玩下去,人們就要制定一個發牌的規則也就是程式------輪流摸牌,手上的牌是好是壞憑運氣。如果不做弊那到人們手上的牌不可能是一模一樣的,而且人們也沒理由因為自己手上的牌不好而去抱怨不公平。
為了說明程式正義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在下給列位看官進行一次例項演習:假設你有兩個孩子,而且他們兩經常為某些事情鬧矛盾。有一天,你給你兩個兒子買了一隻西瓜,這就涉及到如何平衡你那兩個孩子之間的利益問題了。
你有兩種方案第一套方案就是去盡一切可能的去實現實體上的公正-------把這隻西瓜在你的兩個孩子之間進行平均分配,於是你就拿一把尺子量了又量算了又算,終於你手起刀落把西瓜平均的分成了兩半。但是問題來了,你分的是否就一定平均呢?答案是不可能的,因為有一半西瓜一定會比另一半西瓜大,你用克去稱,可能會一樣的重,你用毫克作單位來稱的話,那麼他們之間的大小差異就顯而易見了。
退一步說,就算你切的的的確確是一模一樣的大,但是你那兩個小傢伙可能會這山望著那山高,弟弟可能總覺得哥哥的西瓜比他的大(這是人的正常的心理因素使然)而哥哥亦會有同感,這樣他們還是覺得不公平,他們之間還會有矛盾,甚至會覺得你這個當父母的一碗水沒端平。所以你只能實行第二套方案-----去追求程式上的正義,你可以設定這樣的一程式:老大切西瓜,老二優先選西瓜。
這樣的話,老大自己就會盡一切可能把西瓜平均分配,當然他切西瓜的技術一定不如您,因為他畢竟是小孩。老大把西瓜切完之後,老二就拿他以為是最大的那一半,那麼就算那兩半西瓜大小懸殊,老大也沒話可說。這樣矛盾解決了,他們之間也不會因為公正不公正問題而鬧了,您說是嗎?
這個小例子我們也可以運用到社會生活中,比如嚴禁有人既切西瓜又選西瓜,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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