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除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工作人員以外參加刑事訴訟活動,依法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的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參與人主要包括: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而參加刑事訴訟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
法定**人是依據法律規定對被**人負有保護責任的人。訴訟**人,是指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或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辯護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參與人。
證人是指除當事人以外,向司法機關提供自己所瞭解了的案件情況的訴訟參與人。鑑定人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案件事實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提出書面鑑定意見的訴訟參與人。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2樓:似雋妍
1、刑訴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2、民訴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參加人,包括當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和訴訟**人(法定**人、委託**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
3、行政訴訟參與人包括:訴訟參加人(當事人和訴訟**人)和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員和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參與人包括哪些?
3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除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工作人員以外參加刑事訴訟活動,依法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的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參與人主要包括: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而參加刑事訴訟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
法定**人是依據法律規定對被**人負有保護責任的人。訴訟**人,是指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或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辯護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參與人。
證人是指除當事人以外,向司法機關提供自己所瞭解了的案件情況的訴訟參與人。鑑定人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案件事實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提出書面鑑定意見的訴訟參與人。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4樓:四哥有法說
刑事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依照法律進行的專門調查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人」是指被**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中的訴訟參與人
,是指除專門機關依其職權辦案的人員以外,享受一定的訴訟權利並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而參加訴訟的人。訴訟參與人分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兩大類。
根據刑訴法第82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1.法定**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對被**人負有保護責任的人。
刑訴法82條規定,法定**人包括被**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法定**人的任務是保護被**人的合法權益,因而應當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法定**人為多人時,只能由其中一人蔘加訴訟。法定**人的訴訟權利與被**人相同,承擔相應的義務,但不能代替陳述,也不能代替承擔與人身自由相關聯的義務。
2.訴訟**人是根據被**人的委託而參加訴訟的人。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5項規定,訴訟**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3.辯護人是指在訴訟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委託,或經人民法院的指定,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辯護的訴訟參與人。
4. 證人是指除當事人以外瞭解案件情況並向公安司法機關作證的訴訟參與人。
證人的條件是瞭解案情或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並能辨別是非和正確表達。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得作為證人。證人必須是自然人。
5. 鑑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者聘請,以其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判斷的訴訟參與人。
鑑定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首先,應當具有專門知識或者技能。其次,鑑定人應當受到公安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者聘請。再次,鑑定人應當與案件或者案件當事人無利害關係,否則,應當迴避。
6.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語言文字(包括聾啞手勢和盲文等)翻譯的訴訟參與人。
翻譯人員應當受到公安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者聘請,也應當與案件或者案件當事人無利害關係,否則,應當迴避。
刑事訴訟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有哪些
6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活動中除偵查、檢察、審判機關工作人員以外參加刑事訴訟活動,依法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的人員。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參與人主要包括: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而參加刑事訴訟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
法定**人是依據法律規定對被**人負有保護責任的人。訴訟**人,是指公訴案件與自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或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人委託代為參加訴訟的人。辯護人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參與人。
證人是指除當事人以外,向司法機關提供自己所瞭解了的案件情況的訴訟參與人。鑑定人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運用自己的專門知識和技能對案件事實的某些專門性問題提出書面鑑定意見的訴訟參與人。翻譯人員是指接受司法機關的指派或聘請,在訴訟中進行翻譯工作的訴訟參與人。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
7樓:法律快車
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當事人指刑事訴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或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
當事人的法定**人、訴訟**人、辯護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等,就是刑事訴訟的參與人。
一般的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活動中扮演的角色與當事人具有本質的不同,與產生當事人的犯罪行為本身並不發生直接的關係,而是為了使訴訟活動順利進行從而揭露犯罪而參加到訴訟中的有關人員。
刑事訴訟的意義是什麼內容,刑事訴訟的含義,特徵,具體目的是什麼
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 檢察機關 人民檢察院 和偵查機關 公安機關含 機關等 在當事人以及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訴訟活動。刑事訴訟的意義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 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刑事訴訟的內容 主要包括五個階...
請高手簡述刑事訴訟基本特徵刑事訴訟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一 刑事證據的概念 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 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下列七種 一 物證 書證 二 證人證言 三 被害人陳述 四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五 鑑定結論 六 勘驗 檢查筆錄 七 視聽資料。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刑事訴訟證據是指以法律規定的...
刑事訴訟主體和刑事訴訟法律關係主體的關係
民事關係主要靠民法調整,2021年後靠民法典。刑事法律關係靠刑法及其修正案,司法解釋調整。刑法調整的主要是犯罪行為,將罪犯的人生自由,但是民法調整平等公民之間的關係。一 性質不同 1 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主體之間就一定的物或其他物件 客體 而發生的專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屬其實現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2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