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辭職,勞動
者有權自行決定。勞動者合法辭職有以下三種方式: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試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辭職,工作不好找.堅持住幹一天有一天的錢,上哪都需要你有信心有把握~可以提出歇假或適當旅行兩天緩解一下心情!
3樓:陌人回眸
別勉強自己,生活開心健康重要,你都厭煩了,遲早都待不住的,趁早吧,找個自己喜歡點的然後慢慢發展
4樓:不積不返
如果不得不做,那麼辭與不辭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調整心態,開開心心地工作。
5樓:藍色狂想
人都是騎馬找馬,你沒下家辭職幹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活幹長了都煩,只要廠裡沒為難,就至少找到下一份話,否則偷雞不成失把米!
7樓:匿名使用者
嘗試一下新的環境,或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呢,既然煩了!
8樓:眼角轉逝的淚
如果有好的公司,可以選擇辭 良禽擇木而棲
9樓:匿名使用者
堅持做下去要對自己有信心
10樓:幻空之歌
跟著感覺走,外面世界那麼大,應該出去看看。
11樓:手機使用者
還是幹吧,做什麼都一樣,換了工作不好,你又會想還不如之前得
12樓:我都說我很無辜
生活嘛,關鍵在開心嘍。但是也要有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找自己喜歡的,不要違心
14樓:手機使用者
要先找好下一個工作,在辭職這個工作
15樓:等你愛我
和我一樣我現在做的工作有時候真的煩的要死
16樓:手機使用者
找到自己喜歡的 在去辭掉工作 以免你到時找不到工作
17樓:琉璃鎝芯
幹自己想幹的事吧!一輩子不容易
18樓:再天半邊
找到下一個工作再說。
工作不開心,我要怎麼做!辭職還是不辭職?有好的建議嗎?
19樓:迎風絮
工作不開心,說實話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會遇到;遇到這種事情時,建議首先不要考慮是不是要辭職,就算要辭職要想一想辭職後怎麼辦?再就職再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難道還是要繼續辭職嗎?
所以遇到工作不開心,應首先找一下問題在那裡,如果是自身的問題咱改進一下,如果咱做的很好了,是領導或者公司故意挑毛病的話,那支援您辭職。剛畢業時入公司遇到一個特難說話的領導,自己背後也罵過也發洩過,也想過要辭職,後一位朋友說過一句讓我改變了想法「你就當成鍛鍊吧,這樣的難處的領導都能處好,以後什麼領導還擔心呢?」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辭掉這份工作,你有能力
再找到另一份工作或者能夠有經濟**的話,就離開,因為現實就是這樣,如果沒有能力,暫時忍耐,以後有機會離開,但你必須努力,壓倒那些讓你不開心的人,堅強點,職場上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是很正常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21樓:築夢
如果已找到了其他合適的工作,就辭職吧。如果還沒能找到其他合適的工作,還是不要輕易辭職,現在整個經濟形式不太好,找工作不太容易,到時心態會變壞的,裸辭要慎重。
工作不開心,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會遇到;遇到這種事情時,建議首先不要考慮是不是要辭職,就算要辭職要想一想辭職後怎麼辦?再就職再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難道還是要繼續辭職嗎?
所以遇到工作不開心,應首先找一下問題在那裡,如果是自身的問題咱改進一下,如果咱做的很好了,是領導或者公司故意挑毛病的話,那支援您辭職。
因為什麼原因而不開心,是因為工資低,還是因為不喜歡這個工作,還是沒有融入團體,你首先要想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喜歡什麼,對號入座的工作,不然再換其他工作也是會不開心的。
評價工作好壞基本從以下幾個方面:是否是自己喜歡的職業;是否從事自己的專長相;是否符合自己職業發展規劃;待遇是否滿足自己的期望;是否有與自己價值觀匹配的文化氛圍。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吧。實在忍不住辭了,心情最重要
23樓:久薇的戥紿
因為什麼原因而不開心,是因為工資低,還是因為不喜歡這個工作,還是沒有融入團體,你首先要想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喜歡什麼,對號入座的工作,不然再換其他工作也是會不開心的
24樓:52留情
工作時誰會開心啊?我只想工資呢
25樓:匿名使用者
去旅遊一次吧,自己一個人去,心平氣和的,然後在一個安靜的地方,想想工作,如果覺得真的不適合自己,那麼就去辭職,不行的話還是留下來吧
26樓:青龍浮雲
你是你是男生還是女生,這問題答案有區別
27樓:南城東少
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工作
28樓:貓人內衣
找個朋友說出來'不好就換一個
我不喜歡現在的工作 每天過的很壓抑 不想上班 但是如果辭職又不知道
29樓:勾x加
不說大道理,面對現實,自己的前途,自己來把握。當追求理想時不能忽略實際問題。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3363532
30樓:skm隋柯
如果有一定的金錢基礎 可以辭職了 出去放鬆放鬆心情 有可能下一個工做就是你喜歡的
我現在又一份工作,但是我做的不開心,又擔心辭職找不到工作,我是應該委屈求全還是灑脫點辭職
31樓:匿名使用者
不開心就找別的工作吧。
32樓:手機使用者
做老闆都不開心,審視一下自己,是不是自己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找到另一份工作就一定開心嗎?這個心態對你不利,但你可以試試換工作,換三次以上都這樣的話,你就知道問題處出在哪了
33樓:楊柳柔情依依
有錢就辭職去找自己心儀的,沒錢就委曲求全吧,畢竟社會很現實的,相信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34樓:懶靜
過年的時候容易找工作,你可以等過年的時候找到新工作了再辭,離過年也沒多長時間了
35樓:簡單如次美麗
快過年了,幹到過年吧,好好找個工作,讓新的一年裡有個新的開始,
36樓:飄過海面的微風
如果你認為會有轉機就不要辭職,否則灑脫辭職,相信前方會有光明。
37樓:匿名使用者
別辭職,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除非你很有把握
38樓:今生無悔
馬上過年了,做到過年吧,可以先目測工作,開年在去應聘
39樓:我只用帥氣說話
不是怕找不到工作,是怕去適應新的工作吧
40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工作的同時去找工作
41樓:匿名使用者
我都辭職了,你知道怎麼做了。
42樓:匿名使用者
錢固然重要~但工作不開心你也做不好這份工~天無絕人之路!沒有這份工又不會餓死!
43樓:手機使用者
騎驢找馬!邊幹邊找新工作!找到後!辭職!
44樓:一醉逍遙
邊做著,邊找吧,找到再辭職吧
45樓:手機使用者
看你有多需要這份工作,如果實在討厭就破釜沉舟,天無絕人之路
46樓:ly丶灰色
看你有多少錢?如果夠的話可以換。如果不夠的話。掙夠了自己花的。在換
47樓:沉默
做的不開心錢再多也沒有用
我在德克士工作了10天是全職,現在不想做了可以領工資嗎
這個要看你們一開始是怎樣約定的,原則上一週內是有的,如果老闆不給錢,就去告發他。你要問問同事,看你的工作地方的規定,一般幹夠七天就能領工資了 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現在這份工作不想做了,辭職怎麼委婉的說好煩幫我想想怎麼說吧謝謝
可以向公司委婉的講述家裡面有急事需要處理等方法。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什麼工作?多大年齡?如果現在這份工作你不喜歡,但是又害怕下一份工作還是如此,我應該怎麼做呢?親們幫我想想辦法吧 不喜歡就不要做了,下一份工作你都沒有做,你怎麼知道自己不喜歡呢?車到山前必有路 建議你先確來定自己喜歡 自什麼樣的工...
就來兩個多月的倉管員,現在我不想做了,怎麼才讓老闆炒掉我,求大神指點
既然你不想幹了,為什麼要讓老闆炒掉你,你也可以炒老闆的魷魚,直接向老闆提出辭職就行了。怎麼做才能讓老闆炒掉 最好來別偷懶和 礦工。這樣源你壓的工資就bai真拿不到了最簡單的就 du是病,身體zhi不好。3天兩頭病。不dao病就裝病。這樣你是因病不能上班。這樣的情況下在找有關部門幫忙調解就ok了最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