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落敏月
1 不認識,不熟悉,書信交流的時候,用mr/mrs/miss等加姓比較禮貌和正式。
對方有稱號的時候(比如doctor,professor之類),稱號後直接接姓,不要加名。這些都屬於尊稱。也適用於其他英語國家的一般規律:
正式一點總是沒錯的。不確定的時候總是用比較正式的稱呼(姓),如果對方說「you can call me ***」則改口即可。
2 熟悉的朋友,或得到了對方的許可或要求,可以稱呼名字或者暱稱
這個在美國很普遍。有些人有first name有兩個部分(如mary ann)則兩個都要用。
3 還可以名(first name)和姓一起用。
但不適用於對方地位比較高的情況(如下屬對領導/上司,學生對老師等等;這些情況如果兩人很熟悉則適用2)。
4 middle name一般不用。
5 如果名字比較長,一般都會有暱稱,對方會告訴你希望你怎麼稱呼ta,照做就好了。
總原則:
對方告訴你怎麼叫就按照對方說的叫。對方沒告訴你過你儘量揀正式的叫法。
為什麼介紹外國人時有時用姓,有時用名,怎麼區分?
2樓:東東
場合英美bai
的習慣是正式場合用姓
du表示尊重,私人場
zhi合可以用名也可以用姓dao,看關係回,用名的話表答示親暱和非正式。2.文化習慣有個例子,美伊戰爭時期,美國**說道**都是用布什的姓表示尊重,對薩達姆.
侯賽因用名字薩達姆表示蔑視。但在中東,正好跟美國文化相反,一般用名字,用上姓反而不正規。
滿意請採納
在國外,稱呼外國人的名字時,有時叫他的名,有時叫他的姓,又有時叫他的全名。這是為什麼?
3樓:影歌
這是別的國家的語言習慣,比如一個人姓王,可以叫他全名,可以叫他小王,也可以叫他小名,外號等。
為什麼英文中寫一個人叫什麼什麼時候name要加ed?
4樓:是淞淞歐巴啊
...which name is sam. ...名字叫塞姆。 ...which named sam. ...被稱作塞姆。
兩句話一個意思 第二句話表示被動
敢於英文名翻譯的一些疑問
5樓:匿名使用者
一些名字有固定譯法,包括用作人名翻譯的漢字都有約定俗成的那些,而不是隨心所欲信手摘取~,例如 mary 一般翻譯成瑪麗(莉),一般不會翻譯成麥瑞,更不會用「馬力」之類的譯法。
你有興趣可以再看看這個:
人名翻譯規則
1、中國名字翻譯成為英文時,按照漢語拼音來書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其中名字的拼音要寫在一塊。
2、已有固定英文的中國科學家、華裔外籍科學家以及知名人士,應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名字。如:李政道譯成「t d lee」。
3、科技圖書中的外國人名,按照譯名手冊翻譯成中文,並在第一個中文譯文後面加上該名字的英文名字。
4、同一文章中出現同姓的人時,中譯名前加各自名字的腳點以區分。
5、譯名手冊查不到的外文姓氏,可以結合譯名手冊按照音譯的原則處理。
6、不少國外知名科學家和知名人士已有習用的中譯名或漢名,則遵循其譯名不可音譯處理。如:henry norman bethune翻譯為「白求恩」。
7、我國出版物固定已久的外國名字不能亂譯,如elizabeth 翻譯成為「伊麗莎白」。
8、英文書中出現的**人民(這裡很可能是打字打錯了,似乎是「名」-angel注),譯成中文後,可以在後面加小括號用英文註上其俄文名。
9、日本人姓名的漢字要改為中文簡化字。碰到日本自造的漢字而中文又沒有對應的漢字時候,則應沿用日文漢字。
10、英文或俄文書中出現的日文名字,如果不能查到其確切的中文寫法,可參照日文發音寫出其可能性較大的漢字。同時用小括號註明採用音譯處理。
11、學術專著中的外國人名可以保留原名,而不譯成中文。在某些情況下,**人的姓名可以用拉丁文來拼寫。日本人的姓名也可以用羅馬文拼寫。
12、人名譯名儘量採用音譯原則,慎用意譯原則。
6樓:匿名使用者
john 讀起來明明是:「找嗯」 為啥不翻譯成:「卓恩」???
請問閣下是**的人啊?
john這個名字你讀成:【囧】也不為過啊,怎麼會讀成【找嗯】呢這是【約翰】啊
【edward 愛德華 讀起來明明是:「愛的玩兒」】???
英文名大多是通過音譯來翻譯的
但也不是全部,應該是根據各個國家的歷史來決定的吧樓上的說得很全了啊
7樓:匿名使用者
人名翻譯這種東西,個人有各人的想法,這種情況下我們往往採取約定俗成的翻譯。
關於人名的統一國家做了不少的努力才做到像現在這樣,如果大家都按自己的想法翻譯,就會給文化的傳播帶來很多的不變。
8樓:匿名使用者
john 這個詞語在德語中的讀法就是。。。
為什麼美國人稱呼別人的人姓氏,不稱呼名字?
9樓:南瓜蘋果
這是因為中國是姓氏少,名字多。而
西方是姓氏多,人名少,叫來叫去就那麼些個。所以說,在西方,喊姓氏的重複率並不比喊人名的重複率高。
西方姓氏比較多,單個規模一般相對不大,家族觀念比較強,有較強的家族榮耀感,直接稱呼其姓氏,是對其家族的尊重。
教名:出生和受教會洗禮時取的名字,是受法律承認的正式名字。
中間名:通常用縮寫表示,由鍾愛孩子的父母或其親戚所取,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給孩子。中間名代表本人同親屬之間的關係,外人一般不稱呼中間名,也不得究其詳,甚至法院也不承認中間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傳的。美國法律規定,婦女婚後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離婚,也應予保留,非經法律判決,不可恢復未婚時的姓。
擴充套件資料
在美國,比較熟悉的親朋好友之間一般稱直接呼其教名,可是,有時候,美國人通常不是直呼親戚或朋友的名字,而是喊他們的小名或暱稱(nickname),有時候小名就是較長的名字的簡稱。
例如說,名為伊麗莎白(elizabeth)的女孩,可能被叫做麗莎(lisa),貝絲(beth),或是貝茲betsy(betsy)。
elizabeth的暱稱就是liz,edwards的暱稱就是ed,christina的暱稱就是christ,anthony的暱稱就是tony,andrew的暱稱就是andy,benjamin的暱稱就是ben,alexander的暱稱就是alex,等等。
另外,教名叫william的,暱稱一般都是bill,比如比爾·蓋茨的正式名字是威廉·亨利·蓋茨三世(william
henry gates ⅲ),比爾·克林頓的正式名字是威廉·傑斐遜·克林頓(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至於william的暱稱為什麼是bill,可能是一種文化習慣。
當孩子們長大了之後,他們可以決定要別人叫他們哪個小名;如果他們覺得小名太幼稚了,就會喊教名。有些人乾脆用第一和第二個名字的首字母作為稱謂。
在比較正式場合,表示尊重可以稱謂+姓氏。或稱謂+全名,或者直接稱呼全名。常見的成為有:
mr,miss,ms,mrs等等。口頭稱呼時,一般稱姓,即不是很熟悉,又非嚴肅正式場合,習慣稱呼其姓氏。
1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只有親人和朋友之間互相稱呼名字,商業夥伴或者同事一般都互相叫姓氏,表示尊重。
11樓:天下無雙不是你
這樣表示著一定的尊重。只有名字的主人跟你說可以叫他的名字才可以叫,不然就只能叫他\她: **先生\**女士、夫人
12樓:手機使用者
搞不懂?
你見過誰稱呼你的名 為先生 太太的嗎
當然姓要在前面了
把姓氏作為汽車的名字這是很正常的
就像我們中國的姓氏做品牌一樣
13樓:滕騰
人家不是也把邁克爾傑克遜叫mj嗎。我認為應該是對他們的尊敬才叫姓的吧,也許是一個家族的榮耀呢
為什麼我做夢時夢見某個人,知道他是誰,卻看不見他的樣子(臉)
很正常啊,一般做夢都是這樣,你最想看到的卻一直看不清,所以在夢裡一直延續下去。這可能就叫提示夢,夢境遇見年輕異性,說明有人向你靠攏,喜歡你,夢見自己喜歡一個人卻不知道他是誰也看不清他的臉 我也做過這樣的夢,過幾天就忘了,沒事 夢境裡面能清晰記得細節的很少,反覆的夢到一個人,可能這個人對你來說很重要,...
為什麼我到某些地方或遇到某個人會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大腦記憶中,存在相同的事物模式 去一個人的家裡 同樣要穿過一條衚衕,同樣有一條狗狗,同樣的四合院 同樣的房間佈置,等等。相同的結構模式,讓人感覺似曾相識。只是如此而已,足以令我們心生似曾相識之感,沒有任何靈異存在。即時感,也就是情景再現,我有時候也會有那感覺,或許是幻想或記憶畫面的原因吧!總之是不會...
為什麼有的時候想起某個人一段時間後就會發生關於那個人的事
這個就像有一個人穿了一件衣服,她會發現大街上和他穿一樣衣服的人很多 就是因為當它發生了一件事情,他就會注意同樣事情在其他地方,然後他就會發現,頻率很高 應該只是巧合而已,如果這個都有關聯的話,又變成迷信思想了 正因為你想起了這個人,所以就關注到了他,所以自然而然就發生了關於她的那些事 可能真的是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