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的背景,主要內容,意義

2021-03-04 00:23:40 字數 5515 閱讀 1836

1樓:匿名使用者

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北宋初年,統治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採取發展生產等一系列措施的積極作用。至宋真宗時,社會環境呈現相對穩定,經濟比較繁榮的局面。然而,於此同時,北宋建立以來固有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集權統治所造成的消極影響也開始顯露出來,醞釀了動搖北宋王朝統治的危機。

到了北宋中期,針對封建政權所生的政經危機已經可以預見。

階級矛盾尖銳化的突出表現是土地兼併的劇烈發展,北宋建立始,統治者就實行「不抑兼併」的政策,放任地主階級肆無忌憚地兼併土地,卻享有不交納賦稅的特權。一方面土地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國家財政收入不斷減少。太宗時,土地的集中已十分嚴重,「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至仁宗時,更是「勢官富姓,佔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

至英宗時全國土地總數中的三分之二已經集中在官戶,形勢戶以及僧侶地主的手中,使大批農民失去田產,淪為佃戶,遭受沉重的剝削和壓迫。為了爭取生存的權利,他們只有拿起**,鋌而走險。至仁宗慶曆之初,農民階級的反抗鬥爭已經是此起彼伏,「一年多似一年,一夥強如一夥」,極大震動了統治階級。

其中影響較大的有陝南商山張海領導的農民起義;同年湖南桂陽監的瑤漢人民起義。

「三冗」構成北宋中葉統治危機的重要內容之一,即「冗官」「冗兵」「冗費」。北宋官僚機構臃腫龐大,**眾多,由於「官,職,差遣」的任官制度,有許多**只享受俸祿,而無實際職事,此外,還有人數眾多的等待差遣的官僚預備隊,宋朝文武**的俸祿十分優厚,「恩逮於百官者,唯恐其不足;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北宋軍隊數量與年俱增,太祖時僅有禁軍19.

3萬人,太宗時增至35.8萬人,真宗時增至43.2人,仁宗時猛增至82.

6萬人,全**隊包括廂軍在內已有125.9萬人。北宋軍隊數量雖多,但由於實行「守內虛外」等政策和「更戍法」,軍隊得不到很好的訓練,戰鬥力大大削弱。

為維持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隊的開支,再加上「澶淵之盟」之後,宋廷每年都要想遼和西夏繳納大量「歲幣」朝廷的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其中尤以軍費支出數額巨大,天下「六分之財,兵佔其五」。真宗末年,朝廷財政收支略有結餘,仁宗皇佑元年收支相抵,已無節餘,英宗治平二年,已經是寅吃卯糧,財政赤字達1570餘萬緡。由此可見,當時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深重的外患和尖銳的階級矛盾,改弦更張,變法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很多,可分為理財和整軍兩大類。前者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稅法等;後者包括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總的來看具有進步的作用。

均輸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對富商和地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盤剝農民的行為進行打擊,也增加**收入。方田均稅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收入。農田水利法有利於農業生產。

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和設軍器監則有利於加強軍事力量,鞏固邊防。

王安石變法的進步意義,這主要表現在:(1)變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的財政收入,加強了國家的軍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2)王安石變法促進了經濟發展,客觀上有利於社會進步。

(3)王安石能夠針對北宋統治錯綜複雜的積弊大刀闊斧進行改革,這種勇於改革和敢於鬥爭的精神,值得肯定。

2樓:匿名使用者

王安石變法是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變法自熙寧二年(2023年)開始,至元豐八年(2023年)宋神宗去世結束,故亦稱熙寧變法、熙豐變法。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變法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充實了**財政,提高了國防力量,對封建地主階級和大商人非法漁利也進行了打擊和限制。但是,變法在推行過程中由於部分舉措的不合時宜和實際執行中的不良運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如保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觸動了大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元豐八年(2023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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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我心向著佛

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北宋初年,統治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採取發展生產等一系列措施的積極作用。至宋真宗時,社會環境呈現相對穩定,經濟比較繁榮的局面。然而,於此同時,北宋建立以來固有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集權統治所造成的消極影響也開始顯露出來,醞釀了動搖北宋王朝統治的危機。

到了北宋中期,針對封建政權所生的政經危機已經可以預見。

階級矛盾尖銳化的突出表現是土地兼併的劇烈發展,北宋建立始,統治者就實行「不抑兼併」的政策,放任地主階級肆無忌憚地兼併土地,卻享有不交納賦稅的特權。一方面土地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國家財政收入不斷減少。太宗時,土地的集中已十分嚴重,「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至仁宗時,更是「勢官富姓,佔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

至英宗時全國土地總數中的三分之二已經集中在官戶,形勢戶以及僧侶地主的手中,使大批農民失去田產,淪為佃戶,遭受沉重的剝削和壓迫。為了爭取生存的權利,他們只有拿起**,鋌而走險。至仁宗慶曆之初,農民階級的反抗鬥爭已經是此起彼伏,「一年多似一年,一夥強如一夥」,極大震動了統治階級。

其中影響較大的有陝南商山張海領導的農民起義;同年湖南桂陽監的瑤漢人民起義。

「三冗」構成北宋中葉統治危機的重要內容之一,即「冗官」「冗兵」「冗費」。北宋官僚機構臃腫龐大,**眾多,由於「官,職,差遣」的任官制度,有許多**只享受俸祿,而無實際職事,此外,還有人數眾多的等待差遣的官僚預備隊,宋朝文武**的俸祿十分優厚,「恩逮於百官者,唯恐其不足;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北宋軍隊數量與年俱增,太祖時僅有禁軍19.

3萬人,太宗時增至35.8萬人,真宗時增至43.2人,仁宗時猛增至82.

6萬人,全**隊包括廂軍在內已有125.9萬人。北宋軍隊數量雖多,但由於實行「守內虛外」等政策和「更戍法」,軍隊得不到很好的訓練,戰鬥力大大削弱。

為維持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隊的開支,再加上「澶淵之盟」之後,宋廷每年都要想遼和西夏繳納大量「歲幣」朝廷的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其中尤以軍費支出數額巨大,天下「六分之財,兵佔其五」。真宗末年,朝廷財政收支略有結餘,仁宗皇佑元年收支相抵,已無節餘,英宗治平二年,已經是寅吃卯糧,財政赤字達1570餘萬緡。由此可見,當時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深重的外患和尖銳的階級矛盾,改弦更張,變法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很多,可分為理財和整軍兩大類。前者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稅法等;後者包括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總的來看具有進步的作用。

均輸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對富商和地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盤剝農民的行為進行打擊,也增加**收入。方田均稅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收入。農田水利法有利於農業生產。

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和設軍器監則有利於加強軍事力量,鞏固邊防。

王安石變法的進步意義,這主要表現在:(1)變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的財政收入,加強了國家的軍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2)王安石變法促進了經濟發展,客觀上有利於社會進步。

(3)王安石能夠針對北宋統治錯綜複雜的積弊大刀闊斧進行改革,這種勇於改革和敢於鬥爭的精神,值得肯定。

4樓:粉底的粉絲

王安石變法

北宋王安石於宋神宗熙寧年間進行的改革。治平四年(公元2023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於熙寧元年(公元2023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變法立制,富國強兵,改變積貧積弱的現狀。

變法中,王安石建立了一個指導變法的新機構——制置三司條例司,條例司撤銷後,由司農寺主持變法的大部分事務。呂惠卿、曾布等人蔘與草擬新法。新法內容如下:

★限制商人

**國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輸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輸法

熙寧二年七月,頒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由發運使掌握六路的財賦情況,斟酌每年應該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資的情況,然後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從便變易蓄買」,貯存備用,藉以節省價款和轉運的勞費。均輸法奪取了富商大賈的部分利益,同時也稍稍減輕了納稅戶的許多額外負擔。

★市易法

熙寧五年三月,頒行市易法。在開封設定市易務。市易務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收購滯銷貨物,待至市場上需要時**,商販可以向市易務貸款,或賒購貨物。

後又將開封市易務升為都提舉市易司,作為市易務的總機構。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壟斷市場方面發揮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免行法

熙寧六年七月,正式頒行免行法。免行法規定,各行商鋪依據贏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務交納免行錢,不再輪流以實物或人力**官府。

★發展農業生產

調整封建國家、地主和農民關係的政策以及發展農業生產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寧二年九月,頒佈青苗法。規定以各路常平。

5樓:漣漪靜

北宋初年,統治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採取發展生產等一系列措施的積極作用。至宋真宗時,社會環境呈現相對穩定,經濟比較繁榮的局面。然而,於此同時,北宋建立以來固有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集權統治所造成的消極影響也開始顯露出來,醞釀了動搖北宋王朝統治的危機。

到了北宋中期,針對封建政權所生的政經危機已經可以預見。

階級矛盾尖銳化的突出表現是土地兼併的劇烈發展,北宋建立始,統治者就實行「不抑兼併」的政策,放任地主階級肆無忌憚地兼併土地,卻享有不交納賦稅的特權。一方面土地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國家財政收入不斷減少。太宗時,土地的集中已十分嚴重,「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至仁宗時,更是「勢官富姓,佔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成俗」。

至英宗時全國土地總數中的三分之二已經集中在官戶,形勢戶以及僧侶地主的手中,使大批農民失去田產,淪為佃戶,遭受沉重的剝削和壓迫。為了爭取生存的權利,他們只有拿起**,鋌而走險。至仁宗慶曆之初,農民階級的反抗鬥爭已經是此起彼伏,「一年多似一年,一夥強如一夥」,極大震動了統治階級。

其中影響較大的有陝南商山張海領導的農民起義;同年湖南桂陽監的瑤漢人民起義。

「三冗」構成北宋中葉統治危機的重要內容之一,即「冗官」「冗兵」「冗費」。北宋官僚機構臃腫龐大,**眾多,由於「官,職,差遣」的任官制度,有許多**只享受俸祿,而無實際職事,此外,還有人數眾多的等待差遣的官僚預備隊,宋朝文武**的俸祿十分優厚,「恩逮於百官者,唯恐其不足;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北宋軍隊數量與年俱增,太祖時僅有禁軍19.

3萬人,太宗時增至35.8萬人,真宗時增至43.2人,仁宗時猛增至82.

6萬人,全**隊包括廂軍在內已有125.9萬人。北宋軍隊數量雖多,但由於實行「守內虛外」等政策和「更戍法」,軍隊得不到很好的訓練,戰鬥力大大削弱。

為維持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隊的開支,再加上「澶淵之盟」之後,宋廷每年都要想遼和西夏繳納大量「歲幣」朝廷的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其中尤以軍費支出數額巨大,天下「六分之財,兵佔其五」。真宗末年,朝廷財政收支略有結餘,仁宗皇佑元年收支相抵,已無節餘,英宗治平二年,已經是寅吃卯糧,財政赤字達1570餘萬緡。由此可見,當時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深重的外患和尖銳的階級矛盾,改弦更張,變法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王安石變法的內容很多,可分為理財和整軍兩大類。前者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稅法等;後者包括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總的來看具有進步的作用。

均輸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對富商和地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盤剝農民的行為進行打擊,也增加**收入。方田均稅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收入。農田水利法有利於農業生產。

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和設軍器監則有利於加強軍事力量,鞏固邊防。

歷史上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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