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要求復婚,可能是覺得復婚後女兒的下半生路子可能會更好走吧,歸根到底
版也是希權望女兒獲得幸福。如果女兒覺得和男朋友更有未來,那就表現給父母看,用時間來證明,女兒選的男朋友靠譜,日子會更好。那時候父母一看,女兒重新開始也是蠻好的,自然不會再提復婚,,戶口本肯定會主動給女兒。
相反的,如果女方只是一時被愛情迷了雙眼,不管不顧地飛蛾撲火,尤其是男朋友並不被看好,那麼老人家肯定會更激烈地反對。
跟前夫離婚三年了,現在有男朋友了,我很愛男朋友,男朋友對我也很好。前夫讓我跟他復婚
2樓:大明
你好,既然已經離婚,你有權利追求自己新的幸福婚姻生活,對於子女你可以行使探視權,最後決定權還是在你手裡。望採納
3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孩子復婚
,你就錯了,所以珍惜你現在的男朋友,你前夫想和你復婚,專無非就是拿女兒在說
屬話,你們會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必竟婚姻是女人的一輩子,所以不要在回首過去,而是面對現在的幸福,握緊他,別在錯下去,
4樓:張丫頭的夫君
如果沒有愛情,複合還不是註定要分開,為了女兒只是藉口,只不過是再也遇不到比你更好的內人了所以再回頭來容找你,建議你既然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就不要再回到過去重蹈覆轍了,已經傷害了女兒一次,如果以後夫妻生活不和諧難道還要再傷害她一次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為藉口而不知
bai道如du何去面對自己的情感,zhi如果真的你和你前夫之間dao
有矛盾專,而且已經到了不可屬能再在一起的情況。和前夫分開一點都不會影響你對自己小孩的愛,只要你肯去做任何一個子女都能能理解,看開一點。人不能光為羈絆而活
6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不是已經想好了麼
7樓:春天的小保羅
這個不用糾結,不能為了孩子去放棄自己的感情,因為如果你和前夫復婚了,生活不幸福,孩子也會不快樂的,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把女兒接過來一起生活。
8樓:木鑲石
自己都想好,只是自己現在還下不了決心而心,人的心挺怪的,非要一個藉口,這樣心理就好受了。
9樓:親愛的寶貝恩權
我想知道你現在怎麼樣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別拿孩子說事,孩子懂什麼?一個人帶不了孩子嗎?做人要有底線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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