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瀟湘夜雨
轉貼的喔
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哪怕是父母也不行。如果使用了暴力,那就是犯罪了。
你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妨害婚姻自由。
刑法第257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暴力,是指對意圖結婚或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打人就已經是使用暴力了。可以向法院起訴。
2樓:匿名使用者
1、這種事情不存在判刑
2、婚姻自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女兒可以選擇堅持不嫁
3樓:幽默搞笑趣事
你想多了吧,不會判刑的,這屬於家庭糾紛,私下調解下就好了。
父母逼女兒去嫁,父母該判什麼刑。
4樓:花與貓爪爪
《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3條),還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4條)。
對包辦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人,應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必要時視其情節,予以行政處分或法律制裁。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按中國2023年《刑法》第179條規定,還須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包辦婚姻、買賣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
5樓:求個英文名
嫁不嫁不是父母說的算的如果女兒就是不嫁父母總不能架著你去成親 也不能替你去領證吧 所以如果你不願意父母就不會成功 也就不存在判什麼刑了
父母逼迫成年子女相親結婚是否違法?該如何處理?(已經無法溝通)我該怎麼辦啊?求求大家了!
6樓:長沙金龍律師
父母強迫子女結婚是違法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相關法律規定和處理維權如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如果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而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
7樓:美蘭美蘭
《婚姻法》規定結婚的法定條件主要有必備條件、禁止條件和程式條件。
必備條件:雙方必須完全自願;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一夫一妻。
禁止條件: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及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
程式條件: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結婚,領取結婚證。
一旦結婚了除了離婚就是可以申請法院宣告婚姻無效。但是要宣告無效需滿足以下條件: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達法定婚齡的。
你還可以在婚姻締結一年之內,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因為你是被脅迫的吧。但是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宣告書;。
最好別等到結了再抗爭,不然傷害到得是無辜的配偶。最好跟對方及時表明態度,他罷手了就好辦些。
8樓: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婚姻法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如果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而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
但對你父母實在沒辦法採取什麼法律措施。首先他們畢竟是你父母,關係搞僵了也不好。其次他們也沒有暴力干涉。
現在你最好就是好好與他們溝通,靜下心來與他們好好交談,實在不行的話再想辦法。
9樓:月下之狼
可以報警 像你說的你父母時不時的為了讓你結婚打你已經造成精神損失並可以構成家庭暴力 盡一切可能把能證明你父母打你打過很多次的證據都給警察看 例如身上,臉上的傷痕等等
10樓:
沒法,你就是他們的工具,你自己也是,聽他們的結婚啊。生活還感情不感情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真的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解決,逼近是父母。。好好和他們談談吧
12樓:
如果對你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如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強婚,身體、精神)上的侵害的話,可以認定為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般來講,如果未造成實際的損害,很少會被提起公訴。
你可以去做做精神心理方面的鑑定,如果對你有傷害的話,根據不同的程度,是有可能被定罪的。情節輕微的一般就是拘役或者管制吧,在社群裡進行的。不用蹲房子。
父母逼迫女兒嫁給自己不喜歡的人,並且該男方要求同居,女方父母親戚同意,女方本人不同意,遭強迫怎麼辦
13樓:
報警。說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14樓:c斯
不去,沒人能強迫,再不行,就報警
15樓:溥駿逸
拿自己 的心去說 父母一般不會逼迫自己的女兒你們就是相愛了父母何必去做這個得罪人的事情 話還是說開了好 好好的跟她父母談談 他們會諒解的
父母逼女兒嫁人女兒不願可以報警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內部矛盾,還是內部解決為好,父母一般來說,都是出於為子女著想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也許他們的表達方式不是很妥當,跟他們好好溝通就可以了,說明你的立場,只要你不願意結婚,他們再怎麼強迫也是沒有用的。
父母為什麼會逼著女兒去相親,去成親
17樓:
每個父母都希望看到兒子女兒到了他們認為該婚娶的年齡結婚生子安穩的生活以享天倫之樂
女兒出嫁 父母該如何調整心態
18樓:冀盼雁
女兒出嫁父母該如何調整心態尤其是對於母親來說,辛辛苦苦幾十年養的一個孩子,既是心頭肉,又是掌中寶。在這麼一天就突然失去了,雖說只是嫁人了,但在父母的心中還是感覺的很失落,就像是失去了這個孩子一樣。所以有些心裡調整不好的母親父親也許也有,就會在那幾天給人感覺像發瘋一樣,各種哭,各種鬧。
所以,在女兒結婚的時候,不管是女兒還是女婿都要對父母進行一個心裡的安慰或者語言上的一個安撫,同時父母們也要懂得自我調節。首先父母要認識到的一點就是,現在的孩子基本上都是住自己的房子,也不會說是和公公婆婆一起住,其實他們倆會公公婆婆那裡的時間也許還沒到你們這裡的時間來的多。所以不要有那種怕婆家人欺負什麼的,其實現在的父母對於自己的兒媳基本上都是疼愛有加的,不像以前,一戶人家孩子多,兒媳也多,所以會有紛爭。
還有尤其是在出嫁辦婚禮的那一天,父母千萬別再這一天鬧脾氣或者流淚什麼的,因為這回給新人們帶來很大的壓力,同時也會給整場婚禮帶來壓抑的氣氛。這樣子給別人的感受就不好了,而自己的女兒女婿也會在別人面前失顏面。同樣的,作為兒女的在結婚之前也要和父母通通氣,答應他們會經常回去陪陪他們,和他們一起吃飯啊聊天什麼的。
要照顧好他們的感受,像哄孩子一樣把他們哄好。其實話說回來,現在的父母基本上也都接受過教育,所以對這方面的事情會懂這麼一個分寸。不過作為兒女的孝順父母是頭等大事。
最後,祝願所有新人新婚快樂!
不孝敬父母的該判什麼罪刑
父母被判過刑,對孩子將來會有什麼影響。 5
19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中不會有影響的, 但是如果那孩子亂想些什麼的話,比如破罐子破摔,或者產生自卑的心理的話,那事情就大發了。lz要注意啊!!!
20樓:幽靈之師
升學方面是沒有影響的,但是考公務員會有影響,公檢法的一般不能報考了,他們要求嚴格。但其他公務員崗位可能還能考。
21樓:雪狼
應該是不可以考公務員 這法院屬於公監檢口的 估計是希望不大
22樓:匿名使用者
沒聽說過有影響的.但是心理上肯定有影響.
23樓:吳山青越山青
不可以報考公務員。法院就更不可能了,直系親屬這是。。。
父母能有權阻止女兒嫁誰逼迫另嫁算不算違法我女我自己談了朋友感情不錯
法律上規定父母禁止包辦 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是以武力去幹涉婚姻,則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自由或離婚自由的行為。刑法第257條規定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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