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雲燦
雖然你替女方還債,但是分手後能不能要回來,取決於女方,她願不願意給你。你們同居,也可能你替他還債是同居的條件。問題真的不好說。
2樓:飛天神鷹
當然可以要回來,這個事情誰的錢就是誰的,誰欠的誰去還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留有證據,並且可以證明是你替她償還的那就可以要回來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看女方的人品啊,她還就好,但是女方不給你也沒有辦法的啊,那是你自願給她還債的啊,屬於自願贈予,你打官司也不一定要回來
5樓:疾風劍刃斷情緣
你好,理論上可以要的,關鍵對方不給也沒有法律依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了,畢竟沒有結婚。
男女雙方同居後男方自願替女方還債了,雙方分手後男方可以要回來錢嗎?女方有男
7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的兩人分手後,替她還債的錢可以要。如果她給更好,她不給,也不必大動嘎喋,就當沒這部分錢。
8樓:空格鍵
這個這個怎麼感覺很奇怪,就像之前看到的,就像南方和女方你來的時候男方給女方送很多禮品,等到要分手的時候要把東西要回來一樣的道理。 這就要看男方臉皮厚不厚了。是自願換的又沒有強迫他。
9樓:嘿嘿好運卡
好像不行把,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雙方同居期間男方自願替女方還債,分手後男方可以告女方詐騙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同居,這些南方願意替女方還債分手的男方不可以告女方詐騙
11樓:象三進一
可以告,但是成不成立又是一回事。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她虛構事實騙你幫她還債,或者一開始為了讓你還債而接近你,應該構成詐騙。
如果她真有債務存在,也不是為了你幫其還債欺騙你,則詐騙不成立。
12樓:
自願還債屬於主觀性描述,必須要有事實證據支援才能認可。
如果女方虛構事實,獲取男方信任,那麼也是屬於詐騙。
受害者往往都是因為被騙,心甘情願支付錢財物品給對方的。
不能以是否自願來判定是否屬於詐騙,而是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的。aqui te amo。
13樓:浮華之偽裝
詐騙?不可能,因為是男方自願行為,自願為女方還債,分手後如果女方原因,可以還給男方錢,但是女方不願意也沒辦法,因為男方自願還債,女方沒有跡象表明她是存在詐騙行為騙對方還債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的描述來看,雙方同居期間,男女自願替女方還債,如果分手之後,男方是不可以告女方的,因為是男方自願的,金錢相當於贈與。
15樓:欺日無窮
男方告女方的理由如果是「男方自願替女方還債」,這種自願如果都算詐騙的話,就無話可說了
16樓:孔雀翎
根據你的描述,男方是自願的,肯定不屬於詐騙。
17樓:一葉知秋
我覺得這個不能算詐騙,因為男方是自願的,這隻能算是贈予。
18樓:雪雪妹兒
肯定不是詐騙咯,這就有點尷尬了,沒辦法的啦
男方替女方還債給了債主,分手後男方可以要回來嗎?
19樓:糊里糊塗奔
因為你替她還債是在你們戀愛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事,算不算贈予呢?如果是你心甘情願贈予的,你就不該要,如果只是你替她還債,並沒有說是贈予不要了,現在又分手了,你完全可以跟她要。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分為兩種。
一種是為女朋友還債,屬於自願贈與行為。這種情況不能要回來。
再一種是替女朋友還債,事先告知女朋友是替還。明確是借給女朋友還債的。按照借貸關係,應該要回來。
21樓:匿名使用者
男生想要回自己的錢當然也要看女方的態度了,如果女方比較自覺願意是最好的,如果女方不願意也就算了,畢竟相識一場,不需要太糾結,就當買個教訓
22樓:不常買
男方當然可以要回來,當初男方幫女方還債,那是奔著成為一家人才幫的,所以分手可以要回來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得看是在什麼情況下給償還的,有沒
24樓:你是最棒的
如果分手可以提前商量,如果人家就是死不認賬那也沒辦法,那是你碰見了渣女
25樓:善良的
男女雙方這個幫還債務首先要判定是不是贈予關係,就是男方贈予了女方錢財用來還債,如果是贈予關係成立,基本要不回來了。如果能夠證明不是贈予關係。可以有機會要回來。
2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回來,但你倆有沒有借條,要是沒有哪可不好要,
27樓:大黃最愛小黃人
有協議就可以,但我估計沒有
談戀愛期間女方為男方還債幾萬元,分手後女方要求男方歸還那幾萬,男
28樓:流星潭州
我想問問,女孩在幫男孩還錢的時候男孩說過以後要還嗎?如果說過,或者有口頭,專字條協屬議,這就是詐騙。如果沒有,這個就很難搞了。
畢竟我想女孩當初也是自願幫的吧。幾萬塊,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要是家境不錯的話,能算就算了。
家境不好一定要拿回來。不過我在想,這男的怎麼這麼沒用呢。
兩個人在一起男人給女人還債分手後女人要還給他嗎?
29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談吧,對方不追究也就算了,畢竟在一起一年多,青春損失費也不止這些,如果是我我就不會要了,陪我一年了還要什麼錢
30樓:老陳真高興
他替你還債是建立在你們在一起的基礎上。如果你們不在一起,他沒有義務跟你還這個債。所以現在你們分開了,他替你還的債,你應該給他。
31樓:遊戲人生
這個當然要還了,因為你們兩個以前在一起,平時有用他的,吃他的都無所謂,可是債務的錢,你應該還給他。他是會幫助你還債,也沒有準備讓你還,但是現在你們分手了,就應該把錢還給他。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分手,就看男方要不要還。如果是女方提出的分手,就得還男方錢。還彩禮也是一樣的道理。
33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自怎麼做了,如果他是心甘情願為你還債,你可以不用還,不過你要是不想欠他的情還是把錢還給他。
3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人要女人還女人應該還的,應該兩個人不在一起了,女人應該還給男人錢。
3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怎麼說呢,從法律上來說,你是可以不還錢的。但是從人文道德來說,你應該把錢還給對方,畢竟對方不欠你什麼,當然如果是幾百塊錢,還不還都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上萬的金額,那麼我建議你還是還給對方比較好。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同居五年後分手,現在男方能要回同居期間給女方的錢嗎
36樓:李右丞
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但男方除非有借條或是欠條,否則很難勝訴。
37樓:匿名使用者
贈與的錢不可能要回,法律不支援。
38樓:小英
男女雙方離婚後又同居五年後又分手了,現在男方想回同居期間給女方的錢嗎?要回是不可能給的。
男女雙方同居後男方自願替女方還債了,雙方分手後男方可以要回來錢嗎 女方有男
我覺的兩人分手後,替她還債的錢可以要。如果她給更好,她不給,也不必大動嘎喋,就當沒這部分錢。這個這個怎麼感覺很奇怪,就像之前看到的,就像南方和女方你來的時候男方給女方送很多禮品,等到要分手的時候要把東西要回來一樣的道理。這就要看男方臉皮厚不厚了。是自願換的又沒有強迫他。好像不行把,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
男女雙方同居後分手女方不同意,女方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損失費 青春費,女方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合理
不合理也沒有法律依據,不受法律保護。同居期間的財產按照共同共有處理,沒有精神損失費 青春費一說 男女雙方未婚同居情況下,若是自願情況 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若造成身體的其他傷害,可以申請人身損害賠償。青春損失費,除非男方自願給,否則在法律上女方一分錢拿不到。至於精神損失費,除非女方有證據證明男方對...
男女雙方的父母不在城市,先是男方父母到女方家裡,而後又邀請女方父母去男方家玩,需要帶什麼禮物嗎
當然要帶,男方更要帶上擋氣的禮物!當然要啊 至於帶什麼看具體情況 帶點禮物好看些 都是一家人 面子很重要 你可以帶一些參荼和松茸松茸對身體好,這些東西都是對身體好的東西 雙方父母認識下,是男方父母先去女方家,還是女方父母先去男方家,還是應該去飯店聚會 去酒店吧,按中國人傳統觀念,尊重女方家長。再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