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手段真不少購房者可還得小心

2021-04-10 05:47:52 字數 3922 閱讀 2510

1樓:搜狐焦點

你以為房地產行業只是簡單的「建房子、賣房子」?那就大錯特錯了!

從前期的定位調研,中間的營銷策略,到後期的交房物業,整個一個大工程有很多隱祕細節你是看不見的。開發商為了賣房子,會使用很多花心思的小技巧,也就是營銷策略,最懂得如何抓住購房者的心,可謂將心理學、營銷學等眾多學科運用得淋漓盡致。

這些技巧,有些無傷大雅,有些則需要小心提防了。

一、擅長製造現場熱銷假象

在銷售現場,開發商總是在營造興旺的氣氛,經常會在售樓中心的**公示欄上打出「售完」的字樣,或者在銷售業績示意圖上標識出大面積的已售單元,讓購房者覺得已經沒有多少套房屋。

銷售人員也會採取很多方法來製造熱銷氣氛,讓購房者產生緊張感,常用的伎倆就是「這套房子好幾個客戶都相中了」,購房者一般在沒考慮清楚的情況下,一衝動,就簽了合同,交了錢。

二、催著交定金

購房者只要表現出一點點購房的意向,銷售人員就會告訴你說這個戶型就只有幾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賣完了,要求客戶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戶說沒 有帶夠定金,銷售人員就會要求客戶先交小定,然後要求客戶次日交齊大定。如果購房者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前來,所付的定金就不一定何去何從了。

三、虛構贈送面積

「33平方米的單身公寓『變身』55平方米的小複式」、「買一送一」、「兩房變三房」……贈送面積成為時下部分樓盤誘人上鉤的重要營銷手段。購房者 在看了這樣的宣傳後,總是覺得花一定的錢,卻多得了很多面積,實惠得很。其實不然,買房時千萬要問清楚所贈送的面積是多大?

贈送的具體位置是哪?最好將贈 送情況寫進合同裡。

四、內部認購或vip優惠

**vip卡、內部認購、日進斗金……商品房銷售的噱頭令人眼花繚亂,這都是為開發商銷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準備。而對於購房人來說,內部認購由於有優惠條件,有一定的吸引力,這時就有可能掉進開發商的認購陷阱。

五、樣板間被悄悄放大

一些開發商為了使空間看上去更加通透、視覺舒適,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並打通一些牆體,做成開放型廚房或透明式衛生間,這對於實際居住來說都是不實 用的。為了讓樣板間看上去更寬敞,會將樣板間做得比實際房間面積大一些,或者樣板間內的床等傢俱的實際面積都要小一些,而購房者不可能看樣板間時找開發商 要建築圖紙,並拿尺自己丈量,往往會被樣板間的寬敞溫馨所吸引。

六、過度包裝,模糊核心賣點

購房者對樓盤的第一印象大多來自宣傳廣告。開發商通過全方位包裝樓盤核心賣點資訊,如「奢華生活」、「品質人生」、「尊貴選擇」等等來吸引購房者。

因此,對於那些模糊的廣告詞不要當真,不要為這些廣告所描述的「未來生活」所迷惑,多關注地點、交通、房屋質量等。購房者還可以要求將其廣告許諾中核心賣點寫進合同。購房者要進行實地考察,併到規劃部門瞭解城市的規劃,特別是樓盤所在區域的發展規劃和周邊配套。

七、誇大綠化率

樓盤的綠化率和容積率大多都是與實際不相符的,且綠化率只是開發商宣傳樓盤綠化時用的概念,並沒有法律和法規依據。待房屋建成,具體的數值也無法考證。

開發商往往在宣傳時會將綠化率作為賣點誇大,為購房者描繪一幅優美的園林景觀,多數小區在入住多年後,由於管理不善或者物業不作為,大多綠化和植被都很糟糕。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最終以開發商公佈為準。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10-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開發商常用的攬客招數 購房者們注意啦

購房者注意了!這些情況屬於開發商違約!

2樓:搜狐焦點

從最開始的看房,到洽談簽訂購房合同再到最後的驗房和交房,實際上都是一個完成的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的過程,下面安法君就來講講開發商違約的常見情形。

所謂開發商違約,就是指在後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開發商出現了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地方,損害了買房人的合法權益。

開發商常見的幾種違約情形1

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我們在選房、簽訂合同時,正是對房子的面積和質量確定下來,而實踐中,譬如承重牆、樑開裂;外牆、外窗、衛生間滲水;牆面不垂直;大面積的空鼓等情況出現,這實際上開發商違約的表現。

實踐中,針對房屋質量的問題,具體可以分兩類情況處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有質量保修的責任。

二是嚴重的房屋質量問題,譬如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或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的,買房人可主張退房和賠償損失。

2

房產證逾期未辦下來的逾期**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逾期**的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一定期限,買房人可以主張退房,如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可以按實際損失來主張。

那麼這裡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這裡所講的「一定期限」其實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後,給開發商發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後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

開發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返還買房人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可以一併賠付。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3

宣傳與實際交付的房子不一致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面積、戶型、裝修標準、小區綠化、物業管理、周邊配套等與實際不符。

這種情況也常見,很多人以為是虛假宣傳,見怪不怪,實際上是開發商違約!!

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3-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開發商跑路購房者怎麼辦

3樓:搜狐焦點

一、房子已完工

如果房子已經完工併入住,那麼房企破產對購房者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購房者最重要的是按期還貸,並以房屋作為抵押物即可。

二、房子未完工

房子未完工的,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住房貸款所購房屋的權利歸屬問題

在期房貸款中,購房時房子尚未完工,購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當房子完工後,若房款已經付清(購房人支付了首付,並以銀行貸款付清了餘款),購房人可以委託開發商向當地房管部門申領房產證並取得所有權。之後房企的破產對房屋的權利歸屬也不會產生影響,購房人僅需繼續向銀行清償債務,並以房屋為擔保即可。

2、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時房屋的權利歸屬

第一,購房人已經付清全部價款的,所購房屋被排除在破產財產之外,購房人可以要求破產管理人轉移房屋所有權,並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房屋登記。

第二,購房人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房地產企業尚未轉移所有權,雙方均未履行完畢合同,破產管理人即有權決定是解除合同還是接受價款並轉移房屋所有權。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01-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購房者該怎麼辦

4樓:鑽誠投資擔保****

《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制度從制度上明確了交房條件:一是開發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並在市建委有關部門備案。二是必須取得規劃管理驗收證明。

三是必需具備物業管理所需的配套網點、辦公用房、停車場(庫)、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證明。開發商只有具備這三項條件,同時提交相應的檔案資料,才會取得《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才可以向使用者"交鑰匙"。 目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對房屋交付有如下約定,在空白項方面,各地有不同的表述或者選擇.

開發商被查封購房者買的期房怎麼辦

一 房子已完工 如果房子已經完工併入住,那麼房企破產對購房者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購房者最重要的是按期還貸,並以房屋作為抵押物即可。二 房子未完工 房子未完工的,又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 住房貸款所購房屋的權利歸屬問題 在期房貸款中,購房時房子尚未完工,購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當房子完工後,若房款...

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怎麼辦如何索取賠償

開發商晚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關於違約金的數額,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 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 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不過,儘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並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

什麼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可以退回定金的幾種情況 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 地點去簽約或者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 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 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