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本質和本性在於什麼呢,本質和本質性的區別是什麼?

2021-04-18 18:36:58 字數 5367 閱讀 5344

1樓:幻想小狂人

沒有生命的物體所包含的自然規律資訊稱為本質;有生命的物體所包含的生命運動資訊稱為本性

2樓:匿名使用者

沒錯!——是一種臨界點意義上的區別!當問「水、冰、蒸汽的本質區別是什麼?

內「的時容候,那就是溫度上「臨界點」的區別。當問「鑽石與石墨的本質區別是什麼?」的時候,那就是「分子結構」的不同。

當問「鑽石與石墨的共同本質是什麼?」的時候,那就是「碳元素」。「本質」的問題,都是基於認知分類的。

所謂「分類」就是將此一事物與彼一事物區別開來。

本質和本質性的區別是什麼? 10

3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指本身的形體,本來的形體;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屬性。語出晉劉智《論天》:「言闇虛者,以為當日之衝,地體之蔭,日光不至,謂之闇虛。

凡光之所照,光體小於蔽,則大於本質。」本質可使人們脫離具體的形象進行創新活動。

1. 本質:事物存在的根據。

2.[physique]∶事物中常在的不變的形體。

3 . [nature]∶事物的根本性質。  本質優秀。

4. [essence]∶哲學名詞。某類事物區別於其它事物的基本特質。

本質性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決定事物性質、面貌和發展的根本屬性.事物的本質是隱蔽的,是通過現象來表現的,不能用簡單的直觀去認識,必須透過現象掌握本質.

事物的「本質」是什麼意思?通俗的說一下~~~

4樓:阿離

本質是事物的內部聯絡,是決定事物性質和發展趨向的東西。任何事物都有本質和現象兩個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不表現為現象的本質,也沒有離開本質而存在的現象。

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是事物自身組成要素之間相對穩定的內在聯絡,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構成的。

本質由事物內部矛盾構成,是比較單

一、穩定、深刻的東西,靠思維才能把握;現象是豐富、多變、表面的東西,用感官即能感知。

5樓:荊棘上的舞者

本質是相對現象來說的,現象是事物的外在表現,而且是多變的,本質則相對穩定。

例如,你的成長表現出不斷的變化,這些都是現象,而你作為你卻沒有改變,這就是本質。

6樓:

這幾頁裡面有很多你提的問題啊。

關於本質最權威的解釋肯定**於詞典。詞典的解釋是「最根本的性質」。或許在許多文章裡面能看見關於討論事物的本質的問題。

不過,引用一下羅素的結論「名稱可以有本質,事物絕對沒有本質」。當然這只是一家之語,並不一定正確。不過可以做以下的思考:

一杯常溫下的水的本質是什麼?按照字典對本質的解釋,這個問題等價於「一杯水的根本性質是什麼?」我們假設這杯水有以下幾個性質:

密度,體積,質量,流動學,透明性。誰能說說這些性質哪個比另外一些更加根本呢?如果水沒了體積它還是水嗎?

如果水沒有流動性它是水還是冰或者是別的物體呢?如果它沒有了質量它還是這杯水嗎?當然我們還能聽到另一種解釋,即「水的本質是h2o」。

但是我個人覺得這等於沒說,h2o就是水分子,這句話不過在說「水的本質是水分子」。這根本是不是在說本質而是在說水的組成。h2o並不是性質。

7樓:先生矣

最根本的 最核心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就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屬性(物理和化學的)。

9樓:煙雨£一陣風

打個比方就是 你是一個人 什麼性別啊 年齡啊 名字啊 都是次要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由於本質不同而理解不同。

不會有也不可能有明確認識

11樓:

舉個例:

中國電影導演拍得爛是現象

導致導演把電影拍得爛的就是本質

夠易懂了沒?

12樓:123倪永枝

kkk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咯啦

什麼是本質與現象?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是什麼

13樓:趙鑫鑫

本質:是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內在根據,是組成事物的各個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絡。它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本質反映事物的內在聯絡,這種內在聯絡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決定的。

本質與必然性、規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現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徵以及這些特徵的外部聯絡。現象包括真象和假象。有些現象與本質是一致的,叫做真象;有些現象與本質是不一致的,叫做假象。真象與假象一樣,都具有客觀性。

唯物辯證法認為,現象與本質是辯證統一的。

兩者相互區別:

1)現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變的、豐富多彩的、膚淺的.本質是事物的內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對穩定的、單純的、深刻的。

2)現象是感覺器官可以直接感知的,本質則只能運用抽象思維,間接地被人認識。

2.兩者相互聯絡:

1)兩者相互依存,本質只能通過現象表現出來,現象只能是本質的表現,現象與本質統一在同類事物中。

2)現象是人們認識本質規律的嚮導,人們只有認識了現象,藉助抽象思維,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規律。

一切事物的本質與現象都是對立統一的,這是客觀辯證法。把這種辯證法運用於人的認識過程,就要求人們既不能脫離現象去空談事物的本質,也不能停留在事物的現象上,而要透過現象抓住事物的本質。

為此,要在實踐的基礎上觀察大量的現象,儘可能多地佔有感性材料,這是認識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前提條件。這是其一。

其二,有了觀察到的大量現象,佔有了真實的感性材料,並不等於抓住了事物的本質,要透過現象抓住本質,就必須對大量的現象、真實的感性材料,以及他們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和研究,這就需要掌握科學的方法。

其三,事物的現象錯中複雜,而且事物的本質有一個逐漸暴露、逐漸的過程,所以,人們對事物本質的認識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是一個由片面到全面、由不太深刻到深刻的過程。

14樓:白粥

現象與本質的辯證關係原理

唯物辯證法認為,現象與本質是辯證統一的.

1.兩者相互區別:

1)現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變的、豐富多彩的、膚淺的.本質是事物的內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對穩定的、單純的、深刻的.

2)現象是感覺器官可以直接感知的,本質則只能運用抽象思維,間接地被人認識.

2.兩者相互聯絡:

1)兩者相互依存,本質只能通過現象表現出來,現象只能是本質的表現,現象與本質統一在同類事物中.

2)現象是人們認識本質規律的嚮導,人們只有認識了現象,藉助抽象思維,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規律.

15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本質就是他的最根本的特性,什麼是現象現象就是它的表面的東西,表面現象

16樓:shixinping射手

常說頭昏現象看本質。現象是她的表面形式,本質可以影響現象。

17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即實質,現象為你看到的東西

本質和性質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30

18樓:美美的普通小姐

「本質」和「性質」的區別

一種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聯絡中所表現出來的特性,就是事物的性質.

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一種內部規定性,就是事物的本質.

性質是事物具有的屬性.

本質是隱藏的 ,要通過現象反映, 不能直觀認識.

事物的性質和本質不是等同的,性質表現在外,本質隱藏在內.認識事物的性質,是認識事物的第一個層次,認識事物的本質,是認識事物的第二個層次.

本質:一種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聯絡中所表現出來的特性,就是事物的性質.

本質是最基本的東西.

性質是表現出來的特點.

祝您生活愉快,望採納。

19樓:匿名使用者

「本質」和「性質」的區別:本質,指本身的形體,本來的形體;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屬性。性質就是一件事物與其它事物的聯絡。

本質,語出晉劉智《論天》:"言暗虛者,以為當日之衝,地體之蔭,日光不至,謂之暗虛。凡光之所照,光體小於蔽,則大於本質。"本質可使人們脫離具體的形象進行創新活動。

●首先「本質」的字面含義是:「根本」或「本來」、「原本」的「性質」。

●再深入研究這個問題,我們就先看看「本質」這個詞都應用在**了。

●我們可以說:「本質區別」、「我們的『本質』是動物」、「我們的『本質』是由細胞構成的東西」、「我們的『本質』是由原子和更小微粒組成的東西」;在針對某個「事件」來講的話,又可以說「這個人的『本質』是壞的」、「他的『本質』是畫家」、「他的『本質』是孩子」、「她的『本質』是女人」、「他的『本質』是做這件事情的人」、「他現在的『本質』是一個可以蹦蹦跳跳的東西」、等等。

●現在「本質」到底是指什麼東西就比較清楚了。「本質」的「本質」,就是一個具體的「類別」。而人們問「××的本質是什麼?」其實是在問:「××屬於什麼類別」。

◆這時候我們不禁要問:「類別」的本質又是什麼呢?

●要研究這個問題,我們就先看看「類別」裡面都有些什麼東西。

●所有的「類別」所研究的內容都是某「類」事物裡的「共同特徵」,或者可以說,因為這些事物有了「共同特徵」,所以我們將他們歸為一「類」。

●這樣說來,所有的「類別」都是屬於:「研究事物『共同特徵』」這個「類別」。或者說,「類別」的「本質」就是「研究事物共同特徵」的東西。

◆那麼「研究」事物「共同特徵」,又有什麼「共同」的「分類方法」呢?

●看看從古到今,所有人分類的方法,就知道了:

他們總是把所有東西都先擺出來,然後進行細緻的觀察,最後所有事物的「性質」和「特徵」就都自然的顯現出「它們」之間的「共同點」和「不同點」,從而我們就「對比」得到了「類別」。

◆那麼「世界萬物」又是屬於什麼「類別」的呢?

●那我問一個問題,這個世界上的所有東西,包括你的各種思想,是不是都是「存在」的呢?

●所以,「世界萬物」就都屬於「存在物」這個「類別」,也就是說:「世界萬物」的本質是「存在物」,如果把「世界萬物」看成一個「整體」那麼這個「整體」的名字就叫做「世界」,於是,這個「世界」的本質當然就是「存在體」了。

性質就是一件事物與其它事物的聯絡【如果一件事物能使一件事物發生改變那麼這兩件事物便有聯絡】。例如:氫氣的化學性質之一是據有可燃性,燃燒就是使氧氣發是化學變化,這種與氧氣的聯絡就是氫氣的化學性質之一。

明 蔣一葵《長安客話·蘆菔》:「蘆菔:性質宜沙地,栽培屬夏畦。」 魯迅《三閒集·我和《語絲》的始終》:「看廣告的種類,大概是就可以推見這刊物的性質的。」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其他事物不同的根本屬性(注不是特徵):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性質是事物的本質。特性指某人或某事物所特有的性質。特質指特有的性質或品質。

屬性是指事物所具有的性質、特點,如運動是物質的屬性。特點指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獨特的地方。特徵指可以作為事物特點的徵象、標誌等。

可見特點和特徵的含義不同。特徵傾向於表象、形式。和性質的本義有差距。

怎麼看清事物的本質,看清本質的方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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