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夜沐輕風
即使是綠燈,過人行橫道時要推單車步行,你要承擔少部分責任;在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做到禮讓行人,小車要承擔大部分責任,你次他主,他陪你錢。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這個也要
bai看一下現場du的情況,因為這種情況zhi你前行和小車右轉彎dao都沒違反交通規則,不專過對方是機動車,屬而非機動車處於弱勢,在這種情況下對方承擔的責任肯定要大些,按照交通法(你也可自己具體查詢一下)規定:
若機動車承擔主要責任,則賠付事故的80%;
若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的60%;
若機動車承擔次要責任,則賠付事故的40%。
3樓:天地的失落
叫他以後小心點,不要撞人,如果在撞,就沒有那麼簡單了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看具體情況,一般處理上應該是小車多承擔責任和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他要承擔全部責任啊
6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流血就算了。。。
騎電瓶車載人,綠燈過人行橫道被左轉小車左前角撞到,責任怎樣劃分
7樓:︶ぅ等你來愛
小車全責,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
8樓:我當時就笑
小車是左轉還是右轉?
在人行橫道上騎自行車被汽車撞了,責任怎麼劃分!!!
9樓:
自行車騎行過斑馬線無疑是違反規定的,但是該錯誤與汽車肇事之間沒有因果關係,退一步說,哪怕你推車過斑馬線,也會被汽車撞上。因此,自行車的違章在本次事故中能作為機動車減輕責任的依據。
機動車全責。
如果是自行車騎行過斑馬線,把行人撞了,哪怕雙方在《交規》上都是「行人」的地方,自行車全責。因為其過錯與行人被撞存在因果關係。
如果自行車推行過斑馬線,把行人撞了,那麼雙方同責。
10樓:匿名使用者
人行道不準騎自行車,應推自行車通過。應付同等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主要責任,自行車次要責任,因為自行車過人行橫道時,要推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交通法,汽車要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行人不闖紅燈時汽車全責。
13樓:匿名使用者
汽車全責,衝撞人行橫道線就違反交規,撞了人當然是全責了。
14樓:﹎粉黛虞施
都有責任 人行橫道本來就不能行駛車輛 不過汽車的責任相對大點
我騎電動車過斑馬線是綠燈但是我看手機了結果被右拐彎的車撞到了我有責任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車輛負主要責任,由於你開電動車玩手機本身就是違法的,交警取證之後會對你進行處罰但不是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處罰
16樓:閻省建
多少有一點責任,因為你也有過錯,在路上,尤其是在紅綠燈方向,是不可以看手機的
行人在綠燈的時候跑著過斑馬線,被右轉的車撞到,誰的責任?
17樓:還是醬紫吧
右轉彎的汽車撞到綠燈通過的行人,汽車全責。
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賠償的時候,應該由對方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再由事故責任人按責任比例進行賠償。如果對方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的,則受害人在交強險賠償外的損失,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內直接賠償,也可以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行人過馬路注意事項:
過馬路應選擇配有人行橫道線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或過街設施(如地下通道、人行天橋等)進行通過。
通過路口前,要站在人行道上等紅綠燈,而不是站在非機動車道等待;遇放行訊號時,應注意觀察來往車輛,沿人行橫道右側依次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1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撞人車輛的全責!不管是直行,還是左轉、右轉,只要是綠燈放行,車輛都要禮讓斑馬線,禮讓行人!
19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在斑馬線是綠燈的情況下,跑著過斑馬線,這個沒有問題,一輛右轉的機動車,把行人撞傷了,那麼就是機動車的責任,機動車在遇到行人過斑馬線時,要主動讓行人先行通過,特別是右轉彎的車輛,儘管右轉不受紅燈限制,但也要讓行人先行。本身你右轉速度就不快,那麼看到行人時要及時剎車採取措施,因為行人,是在斑馬線綠燈的情況下過斑馬線的,而不是闖紅燈過斑馬線,所以機動車必須讓行,這個事故應該是機動車全責或者主要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車的責任,行人在綠燈亮的情況下屬於正常過馬路,車輛需要讓著行人。
21樓:我來了
機動車應負全責,機動車在通過斑馬線時應禮讓行人,更何況是在人行道綠燈放行時,所以機動車負全責。
我騎電動車綠燈過斑馬線被右拐的汽車撞到電動車車尾了,責任如何劃分?
22樓:進濱海檢洲
你確定是綠燈的話,是機動車的責任,在沒有特定禁止右轉的路口機動車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右轉,注意是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
騎自行車過斑馬線人行道橫穿馬路時,被計程車撞傷至死,責任如何劃分?民事賠償與責任劃分的關係?
23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第七十六條認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據此,你如無違章行為,則機動車負全責;如你有過錯,則承擔適當責任。
24樓:老法大
應當由計程車負全責。按照規定,機動車在遇到斑馬線時,應當減速慢行,遇有行人通過要禮讓行人。而計程車在通過斑馬線時並沒有剎車,而且還超速行駛,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原因。
死者雖然是騎車過斑馬線,但他畢竟是在斑馬線上,因此,其不承擔任何責任。
25樓:匿名使用者
人行道限速25km車速明顯過快,司機負主要責任,騎車過人行道負次要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車輛檢測說剎車不好,這是事故的主要所在。涉嫌駕駛不合格機動車上路,負主要責任。超速百分這十以下可以忽略不計的
綠燈時在人行道上走的行人被轉彎的車撞了是誰的錯?如果車撞了行人應該得到什麼樣的處罰?
27樓:不是沒事幹
你好,人行道上被車輛撞到的,如果行人按照紅綠燈的指示正常行走
,沒有故意猛然加速、變向等情況的,機動車是全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賠償方面: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肇事車輛(未造成死亡結果的)應當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受害人醫療費、伙食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一系列因事故發生而造成的費用,甚至可以包括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造成行人死亡而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家屬還可以要求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
今天早上我過紅綠燈路口,綠燈的時候我直行從對向車道向左轉彎的
交通事故根據雙bai方違章情況劃分 du事故責任交通zhi事故責任劃分為dao,主要責任,同等版責任和次要責權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於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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