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繼承人的遺產繼承衝突問題,法人和繼承人的遺產繼承衝突問題!

2021-05-01 14:51:00 字數 5649 閱讀 8794

1樓:匯法網

前者指依法的當然繼承人,後者指被繼承人所指定的繼承人。各國法律對法定繼承人的範圍規定不同。中國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為: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外祖父母;孫子女與外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關係的人。胎兒也可充當繼承人。法人(包括國家)雖然可以取得遺產,但一般不列為繼承人。

所謂謂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由於這種繼承中是只是在沒有遺囑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稱無遺囑繼承,也因為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只限於被繼承人的親屬,所以也稱為家庭繼承。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

中國民法規定,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在其死後生效,充分體現了中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但是,這種處分應符合法律的規定,應充分考慮老人、婦女、兒童、胎兒及殘疾人和無生活**人的利益,違反法律規定的遺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

2樓:遊文利

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話企業所有人死亡後根據法定繼承公司財產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當然如果其子女希望繼承公司則應對其他繼承人應得份額進行補償

3樓:八三老人

要看你企業的性質,是私有還是合夥。是私有子女可以繼承,如果是合只能集繼承部分。

關於遺產繼承幾個常見的誤區,你遇到了麼

4樓:未來法律

您好,問題一:第一順序中的「子女」是否包括繼子女?

答: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扶養關係的認定主要具備以下是三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同時,《繼承法解釋》對被收養子女繼承親生父母遺產也進行了規定。第十九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進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因此,被收養的子女可以有條件地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與法定繼承並不相同。)

問題二:同一順位的繼承人是否必須均等分配遺產?

答:《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問題三:法定繼承人在何種情況下喪失繼承權?

答:《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問題四:什麼是轉繼承?何時可以轉繼承?

答:轉繼承是指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或者繼承開始後,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

轉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或者遺贈,不適用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當中。轉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成為被繼承人,轉繼承人繼承其應當繼承的遺產。舉個例子來說,爺爺死後留有一筆遺產,父親應當繼承該筆遺產,但是在遺產交接完畢前,父親死亡,則兒子作為轉繼承人繼承父親所應繼承的遺產。

問題五:什麼是代位繼承?何時可以代位繼承?

答: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只發生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舉例來說,爺爺具有一筆合法財產,但在爺爺死前,父親就去世了,那麼兒子就可以在爺爺死後以父親的名義要求繼承父親應當繼承的爺爺的遺產。

問題六:公房是否能作為原承租人的遺產?

答:公房其所有權人為國家,因此公房不應作為原承租人死亡後遺留的個人財產。但是公房的動遷補償款可以繼承,比如:

在只有承租人的公房動遷時,原承租人已死亡,若已依法確定了承租人的,動遷補償款歸新的承租人;若尚未確定承租人的,動遷補償款歸原承租人的繼承人。

問題七:只要有老人的血脈就能得到一份遺產?

答: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從法條中可以看出,兩個順序中均沒有孫子、孫女或外孫子和外孫女出現,也就是說,第三代人並不在法定繼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親在世的情況下,孫子是不能直接分得爺爺留下的遺產的。

問題八:不贍養老人就不能分遺產?

答: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將不贍養老人規定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因此不贍養老人或者說對老人所盡贍養義務比較少的,從道德上應加以譴責,但從法律上來講,這樣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繼承權。

一般在不贍養老人但又沒有證據證明其曾傷害過老人的情況下,這樣的「不孝」子女還是具有繼承權的。

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將遺產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

問題一:多份遺囑內容衝突如何處理?

答:公證遺囑的效力優先於一般形式遺囑。若有公證遺囑,則以公證遺囑為準,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他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四種形式的遺囑;但若有多份公證遺囑存在時,則以最後一份公證遺囑為準;若無公證遺囑,則以最後所立的一份遺囑為準。

問題二:有效遺贈扶養協議與有效遺囑內容發生衝突,應當如何處理?

答:《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條規定,被繼承人生前與他人訂有遺贈撫養協議,同時又立有遺囑的,繼承開始後,如果遺贈撫養協議與遺囑沒有牴觸,遺產分別按協議和遺囑處理;如果有牴觸,按協議處理,與協議牴觸的遺囑全部或部分無效。

問題三: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遺囑是否有效?

答:《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需注意的是,確定遺囑人是否具有訂立遺囑的行為能力,應以遺囑人訂立遺囑當時為準。

若訂立遺囑當時,遺囑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其後來行為能力全部或部分喪失,遺囑仍然有效。

問題四:只要立了遺囑就一切ok?

答:有了遺囑,並不意味著立遺囑人的意願就能全部實現。比如出現以下情況時,繼承遺產就會出現麻煩。

首先,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合法有效。如果遺囑最終被認定為無效,遺囑繼承顯然無法實現。   其次,遺囑對財產及財產線索寫得不明晰。

比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只說明了自己有多少財產,但這些都以何種形式存在、財產在何處都未說明,這樣的遺囑很難 得以實現。打個比方,只在遺囑中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錢存在哪個銀行,存單放於何處,可以想像,後人的「尋寶」之路該是何等艱辛。如若找不到相應的憑證,這些財產無異於「流失」。

  第三,遺囑未妥善儲存,立了等於沒立。實踐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並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麼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現,那麼,這樣的遺囑立了等於白立。

  第四,成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並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繼承人也不能繼承遺產。

問題五:遺囑需要被兒女們接受?

答:立遺囑是立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行為,只要所立遺囑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遺囑就是有效的,與繼承人是否接受遺囑內容無關。

問題六:兒女不到齊立遺囑有效嗎?

答:立遺囑本質上是立遺囑人處分個人財產的行為,立遺囑不需要兒女們到場。但繼承時,應當讓所有繼承人到場。

若有繼承人因各種因素限制不能親自到場,可以委託他人。比如,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自己辦理繼承事宜。

房產遺產多個繼承人糾紛 20

5樓:匿名使用者

強制執行直接去法bai院申請就可以,du不用zhi再起訴對方沒賣房,也不算獨吞dao

賣房需要回

先拿判決書過戶到

答五兄弟名下,然後再賣,只有四個人是無法賣房的如果a想要房,可以五個人協商讓a出資補償其他四個人,然後把房產過戶到他名下

法院已經判決了,大家再按判決上分配的份額協商,讓a出資補償其他人就可以,可以找原判法官協助,再寫一個協議,然後大家簽字,按協議履行

關於一個遺產繼承的案例問題

6樓:律m師

你好:首先,我們先確定這三萬元錢的賠償金的性質。

在一次車禍中,母親去世了,肇事者家裡也很窮,通過法院判決肇事者總共賠償3萬元(分期付款),這三萬元錢是賠償金,不屬於遺產,那麼就不存在遺產繼承的問題。

所以,必須就這個賠償款(包括已經領取的15000元)另行提起關於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本身的標的存在問題。

我認為,這三萬元是屬於專款,用於母親的後事,餘下的可以給付給履行贍養母親義務的乙,若從親情的角度上講甲可以得到一些也可以一點沒有。

由於乙的病逝,餘錢的繼承的話應該是乙的愛人和丁(第一順序),也不可能有甲繼承。所以,由於前面錯誤造成了現在的情況。

肇事者有點想賴掉,丁(年滿18週歲)於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那在強制執行程式中,不需要甲的簽字。所以,案件的關鍵所在是確定賠償金是否是遺產的問題。

因此,我建議這筆錢的使用,先用於母親的後事,然後,按法律規定由長輩在場協商解決。因為,不是遺產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簡單的回答可以幫到你,如果需要可以加我好友聊聊!!!

7樓:北京中聖暉

一、遺產繼承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二、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順序。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繼承權喪失,是指依被繼承人遺囑願意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或是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繼承資格的情形。

《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四、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遺囑繼承人有沒有權利轉贈遺產,遺產繼承的權力可以轉贈嗎?

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 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被繼承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這個問題我來歸納一下,想要問的應該是被繼承人將自己的財產通過遺囑的方式留給有法定繼承權以外的人,這樣的行為合法嗎?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不僅要符合法律行為一般要件,還要符合繼承法的特別...

被繼承人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繼承嗎

1 不可以。因為 代位繼承,只能適用於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而且也只能由先死亡者的 晚輩直系血親 來代位繼承,平輩 的兄弟姐妹沒有代位繼承權。2 附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 子女 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 晚輩直系血親 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

有關遺產繼承的問題,關於遺產繼承問題?

按照你字面的意思。這個房子原來應該是單位的。後來購買了產權。物權法決定。以登記人為準。這套房子就是爺爺奶奶的,所以你父親還有幾個他的姐妹有相同繼承權利。如果他們之間能好好協商。不用去法院的話。可以要求多分一點。打官司耗時間 耗財力。還傷感情。萬不得已不要走這步。產權房就是你們購買了房產權。使用權房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