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仍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共計可以達到5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對上述四類案件中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犯,偵查羈押期限最長可以到達7個月。
2樓:大律師網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
一、 立案偵查階段: 1、拘留的規定:公安機關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長期限),檢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長期限) 2、逮捕的規定:
批捕期限:已經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況延長1—3天;沒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長不得超過20天。 3、偵查階段的羈押期限:
逮捕後(2+1+2+2+無期限)=7個月(可更長)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對於以下四類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期限屆滿時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此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還可再延長二個月。
對於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因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查。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對於以下四類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期限屆滿時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此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還可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延期審理。
此外,對於羈押期限起算的時間,有三種特殊情況: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
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3樓:妖魅少爺
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
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
一、 立案偵查階段:
1、拘留的規定:公安機關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長期限),檢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長期限)
2、逮捕的規定:批捕期限:已經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況延長1—3天;沒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長不得超過20天。
3、偵查階段的羈押期限:逮捕後(2+1+2+2+無期限)=7個月(可更長)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4樓:小楊
從實施強制措施起算。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偵察羈押期限是幾個月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最長是三個月。但在實際中,不能這樣簡單的計算,因為還會涉及到退回偵查等因素。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 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呵呵,下面的是我自己總結的。你對照算一...
逮捕證下發後一般多久判,逮捕證下來後,一般多久判
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良好,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一切都清楚明瞭,逮捕證下來後多久判刑啊?回答目前諮詢的人數有點多,還請耐心等待,等我看完了問題再回復您哦 逮捕和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絡。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
立案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的限制,如果犯罪的人不知道已經立案了而逃避,是否屬於這個
屬於,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隨時可以追究刑事責任。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而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在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