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的規則,過馬路的規則?

2021-07-24 18:22:30 字數 6248 閱讀 1181

1樓:小小歐平兒

1、謹防轉彎車輛

採用的是機動車交通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分開的交通模式,但市區內還存在部分人、車流量較少的十字路口。為了加快通行時間,機動車交通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方向會同時亮起,如山大威海分校南門前的交通訊號燈就是這樣設定的。

因為該路段的人行橫道訊號燈與機動車交通訊號燈採取同步的方式,當東西向的機動車行駛時,東西向的兩條人行橫道也可正常通行。市民在經過這一路段時,一定要注意同向車輛是否有轉向的趨勢,避免出現碰撞事故。

2、等待也有「學問」

「有人行橫道訊號燈的十字路口處,一般都設有行人等待區,在紅燈時,行人應該在等待區等待通行。」交警支隊宣傳科一名負責人舉例說,世昌大道與統一路交叉路口南側的兩個人行橫道訊號燈處都設有白線區域的等待區,市民在通過這兩處訊號燈時,應該站在等待區內。

同樣,昆明路與統一路交叉路口也設有4個等待區,為等候通行的市民設定了安全島。此外,在未設等待區的地段等待通過時,行人不要靠路邊太近,以免機動車右轉時,車輛右後輪對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軋。

3、不要盲目後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也規定,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交警部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穿越馬路時,應該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過,不要在斑馬線上閒庭信步,以免訊號燈結束時,行人還在路面上,與正常通行的機動車發生衝突。

如果紅燈亮起時行人仍處於機動車道上,千萬不要後退,以免發生危險,而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前行,直至通過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線等待下一綠燈亮起後再行通過。

4、先觀察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2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好好參考以下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交通訊號燈分為:機動車訊號燈、非機動車訊號燈、人行橫道訊號燈、車道訊號燈、方向指示訊號燈、閃光警告訊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訊號燈。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一條 方向指示訊號燈的箭頭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左轉、直行、右轉。

第四十二條 閃光警告訊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望,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第七十條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因非機動車道被佔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並在駛過被佔用路段後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

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是說開車過還是走著過?一般是樓上的朋友說的對,紅燈停綠燈過。拐彎的時候你看指向你要拐的方向的指示燈箭頭綠沒綠,綠了就可以過了。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該怎麼更詳細地說。

4樓:匿名使用者

紅燈停,綠燈行. 說的對,但要是人過馬路的時候,最好是左右都看好了在過,紅燈停,綠燈行是對的。但也不可全信,因為現在有的司機根本不管什麼燈都過,尤其是一些有特權的車,現在的計程車司機,二把刀的可是不少,還是多加小心為妙。

5樓:中雯卿覓露

先看左,在看右,在看左

過馬路要注意什麼? 10

6樓:股海深藍

l.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7樓:匿名使用者

紅燈停,綠燈行,左邊逆,右邊行

走斑馬線

千萬不能橫跨欄杆過馬路

不疾跑,等一會

過馬路時不打鬧!

不玩手機請看路!

8樓:布朗趙小乖

有人行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路口儘量選擇 天橋和通道通過。在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路口儘量走斑馬線,在**安全島停留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快速通過。

不要再橫穿馬路的同時奔跑,奔跑有可能造成摔倒,如果騎車的情況下儘量下車推行。

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迴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不要翻越道路**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更不能在馬路上滑滑板。

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面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避讓轉彎車輛 。

9樓:宛如昨日

1、行人應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在日常生活中,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必須遵循在人行道內行走的基本規則,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時,行人必須靠路邊行走,這既是行人路權的基本要求,也是對行人的最大保護,它最大限度地保護行人生命與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有序與暢通,防止受到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侵害。這也是世界通行的規則,具有普遍指導意義。

2、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馬路,應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 人行橫道有兩種情形:一是設有交通訊號燈;二是沒有交通訊號燈。

無論是何種情形,即使是行人違反訊號燈的指示行走通過人行橫道,過往的機動車、非機動車都要避讓。

過街設施,主要指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道路的規劃、設計部門,在修建道路時,就科學地設計了人行過街設施,以達到減少交通事故和方便群眾生活。千萬不能為了搶時間而不走過街設施。

3、通過有交通訊號的人行橫道,應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

人行橫道是體現行人路權的重要場所,是行人的生命線、安全線與保障線。在人行橫道內,行人有優先通過的權利,但在穿行人行橫道時,還必須注意人行橫道路口的訊號燈,按照交通訊號燈的指示通行。不能將走人行橫道的權利看成是一項任意的權利,依自己的意願隨意行走,應根據交通訊號燈的指示決定自己的行動。

這樣才能既有利於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也有利於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4、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馬路,應在確認安全後通行。

這是行人橫過道路或通過路口最應注意的一項規則,也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誘因之一。在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應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安全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不能斜穿,要直行通過。因為斜穿會延長行人在車行道的步行距離,增加了人車混行的時間,也影響了行人觀察來往車輛的視野。

要注意避讓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過道路。行人橫過道路要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因為左邊來車距離行人最近,待確保安全後再繼續通行。

如果行人不注意先左後右去觀察情況通過道路,對於機動車駕駛人而言,則屬於突然情況,不能迅速作出判斷,採取事故發生的措施。這是因車輛在不同速度下有不同的制動距離,行人如果在制動距離內突然橫過道路,事故往往無法避免。

---最後,在確認安全後,行人需要迅速通過,不要在道路上延誤通行時間。

5、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道路隔離設施,主要包括隔離護欄、路間綠化帶等用於將來往車輛隔開的設施。

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主要包括在道路上追逐、猛跑、拋物擊車等行為。

在實際生活中,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的現象比較普遍,特別是在一些行人稠密的商業區、交通樞紐地區,為了圖方便和搶時間,一些行人不顧過往車輛較多容易引發危險而跨越隔離護欄,或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休息、玩耍。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有些人為了節省路費,扒車強行搭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還有些地區,為了收取不合理費用,強行攔截過往車輛,給交通執行和安全暢通帶來很大的影響。

6、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人帶領。 學齡前兒童體力和智力尚處在生長髮育階段,其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僅僅是表面現象的觀察,其思考能力、認知能力以及判斷能力還不足以對高度危險作業行為做出正確的理解。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是精神或者智力存在缺陷,導致其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

因此,應對這三類群體在道路上通行時予以特殊的照顧,即由其監護人或者其監護人委託的人帶領,如父母、成年子女、幼兒園教師、保姆等。

7、盲人上路通行,應使用盲杖或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盲人上道路通行時,應使用盲杖或採取攜帶導盲犬等其他導盲手段,既對自身進行保護,又可提醒他人注意給予保護。

遇到盲人通過道路時,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無論其是否依照交通訊號的指示通行,必須停車避讓。

8、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按照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實踐中,鐵路道口也是交通事故常發地域,特別是在沒有鐵路道口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由於不遵守安全通行的規則,或者疏忽大意導致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而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是車毀人亡。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遵守鐵路道口訊號和管理人員的管理。

有鐵路道口訊號。首先要注意觀察鐵路道口訊號情況,判斷是否有火車駛近,來決定自己是否通過鐵路道口。

無鐵路道口訊號,但有管理人員指揮。應遵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照管理人員發出的指示決定是否通過鐵路道口。

鐵路道口訊號與管理人員的指令不一致時。行人要遵從管理人員的指令行事,確認安全後通過。

鐵路道口無訊號設施也無相應的管理人員。此時,行人要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意識,不要抱有隨意的心態,必須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才能迅速通過。行人確認的方法主要是向鐵路軌道兩側觀望是否有火車駛臨,以及距離的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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