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適用於哪些犯罪分子,什麼樣的犯罪分子不能適用緩刑和假釋

2021-07-28 01:28:17 字數 1826 閱讀 9523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另緩刑,不適用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2樓:小頂大狀

一、先來看看緩刑適用範圍: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二、緩刑適用物件

1、被判處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3、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說,適用緩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經被判處刑罰的前提下,再考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現,認定其放在社會上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決定是否執行刑罰。如何準確把握適用,關鍵在於怎樣來認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審判實踐中,是否適用緩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由於“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沒有統一的考量標準,因而有的考慮被告人犯罪的情節和案發後的悔罪表現、受害人的態度等等,在認定悔罪表現方面也大都將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從輕情節(如自首、立功、從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贓退賠或賠償受害人損失、是否繳納罰金等作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將被告人不適宜監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贍養老人、撫養子女)等一些與被告人相關聯的不合法的客觀因素作為適用緩刑因素考慮。

因此說,對被告人歸案後是否誠心悔過,適用緩刑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質上都處於一種不確定狀態,有待在日後的考察中予以確定。

什麼樣的犯罪分子不能適用緩刑和假釋

3樓:京城李律師

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可能會對社會產生危害後果的罪犯不能假釋。

4樓:浦東刑事律師

累犯,暴力性犯罪處十年以上的不得緩刑和假釋。

5樓:匿名使用者

累犯,不能適用緩刑、不能適用假釋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不能適用緩刑

因殺人、**、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而被判處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

參考緩刑,假釋的適用條件:

緩刑適用條件:

1、原判刑期為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使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

3、犯罪分子不得是累犯。

假釋的條件:

1、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

2、確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會。

3、有期徒刑犯被假釋,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無期徒刑犯被假釋,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10 年。但是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期限的限制。

6樓:匿名使用者

累犯 不過危害****的貌似也是 但我不確定

對於危害****的犯罪分子可以用緩刑麼

7樓:楊梟

滿足緩刑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只有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得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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