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無需用人單位批准/同意。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遞交辭職報告後未滿一個月走人工資怎麼結?
2樓:白色的明
工資按照離職之日結算,除非雙方約定按照一個月時間結算工資,否則按照離職之日計算工資,牽扯到賠償、獎金等事項,需要跟企業協商
只要離職報告提交,公司審批通過,離職時間不侷限在一個月;如果提前離職,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意義並沒有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樓:千山一獵
1、只有離職報告提交,公司審批通過,離職時間不侷限在一個月;
2、如果提前離職,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具有法律意義,沒有違規;
3、工資按照離職之日結算,除非雙方約定按照一個月時間結算工資,否則按照離職之日計算工資。
4、牽扯到賠償、獎金等事項,需要跟企業協商
4樓:匿名使用者
是呀,11號你就走人。5月的工資是沒有了。因為你已經辭職了。還要那幾天的工資幹什麼呀。11號走人,沒有任何責任為他賣命。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辭職,並在提交辭職申請後的一個月內完成交接手續。而對於辭職後的工資結算方法,是用你的 基本工資/168 再乘以你的工作小時(比如一天8小時,上了5天班,就是40小時)。而你如果去告的話,是很麻煩也很費時間的,當然錢多或者閒的發慌,可以試試。
6樓:匿名使用者
先把工資拿到手
這公司問題多多,到時候你都可以告他,他還敢告你?不信你就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打聽。如果你願意,威脅他一下,五月份的工資都應該可以拿回來
7樓:匿名使用者
查一下工資卡,看有沒工資發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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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遞交辭職報告一個月了,公司不給我辦理離職手續,也不給我發工資了,我該怎麼處理?
8樓:獨愛悔亭
可以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協商,可以相勞動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因為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公司還遲遲不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勞動爭議解決方法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 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 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9樓:
如果和公司無法溝通的,建議通過勞動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是有什麼原因,一般的企業正式員工提出辭職,一個月以後就必須辦理辭職手續走人的。是不是公司需要你協助處理事務等,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個月後公司不讓你走,你可以找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諮詢,讓他們協助你處理問題。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已經遞交了辭職報告無需公司的離職手續。在辭職報告過後的一個月你就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單位。不付工資可以找勞動部門解決。
交辭職報告後多久能離職,遞交辭職報告多長時間可以離職
按常規的公司規定,員工遞交辭職報告一個月後可以正常離職。試用期內的員工提交辭職申請後即可離職,不受一個月時間的約定。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你沒有和公司簽訂合同的話,你可以...
我交辭職報告了這樣月能辭職嗎,我交辭職報告了 這樣一個月能辭職嗎?
遞交辭職通知書的程式和方法不對,部門經理沒有權利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應該直接將辭職通知書遞交給公司人力資源部。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遞交辭職的通知,不需要徵得公司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次日就可以向公司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 勞動法 第31條 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
遞交辭職報告後月可否走人,遞交辭職報告後一個月可否走人?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