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黃佳思哀瓃
您好!如果你哥哥是成年人,他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所欠下的債務,父母和妹妹沒有還款的義務,除非有證據證明你哥哥將資產轉移給你們了。
2樓:廣跌女神
如果你哥哥是有病纏身不能上班。那你可以適當照顧他一下。但如果他是那種好吃懶做遊手好閒的人,那就不用管他的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庭對吧!
3樓:夕末之魅
如果沒結婚就有責任管,結了婚得他老婆管
4樓:你這頭臭居居
請問哥哥是小兒麻痺還是智障?如果這樣,你可能有義務把送精神病院。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否有義務應區別來看:
1,如果當事人的哥哥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當事人在有能力的前提下,應該盡扶養義務;
2,如果哥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當事人無力負擔的,就不存在此種義務。
二,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6樓:通天臨風
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話,是麻煩點
7樓:手機使用者
沒有,什麼哥哥呀?還好意思說出口!
8樓:炫舞娃娃
哥哥是完全行為人麼?
父母不在成年殘疾哥哥,妹妹有扶養義務嗎
9樓:
根據《婚姻》第二十九條規定:負擔能力兄、姐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力撫養未弟、妹扶養義務由兄、姐扶養負擔能力弟、妹於缺乏勞能力缺乏源兄、姐扶養義務父母已經死亡或力撫養哥哥喪失勞能力殘疾妹妹扶養義務
父母去世有哪些講究,父母去世後有什麼禁忌
一 忌諱去世時候身邊無親人 舊時人們很重視傳宗接代,認為老人去世的時候,必須有後輩兒孫在場,以便老人走得時候有人送,不孤單 老人在陰間也不用總是牽掛,靈魂可得安寧。如果老人是在所有親人在場的情況下去世的,就是最大的福氣。相傳白族認為老人死在兒孫懷裡,是兒孫在報答養育之恩,俗稱 接氣 二 忌諱讓死者光...
父母去世墓碑刻子孫名有好嗎,先於父母去世的子女的名字,能刻在父母墓碑的立碑人嗎
不好,活人名字刻在上面會影響運程,實在要刻寫成父母名字的全體子孫,不要寫活人名字在上面 先於父母去世的子女的名字,能刻在父母墓碑的立碑人嗎 作為他們的子女是應該刻上的,只是他的名字的顏色要用黑色或者金色 其他子女的名字的顏色用紅色而已 可以的,一般都是子女給父母立碑的。給長輩立碑時,去世的子女的名字...
父母去世對人的影響有多大,面對父母去世,人
人之正常規律運作。懂得這個道理痛苦就會減輕很多很多,影響也會很輕。但是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感覺就不一樣了。那要看怎麼去安撫,幫助,關心他。如果是20歲以上bai的人。影響不太大du,親zhi人始終都要離開,傷心在所dao難免。因為心智內成熟。傷心難過時容間個人而定。但是絕對不會痛不欲生。如果是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