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2樓:寧靜的港灣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帶子女再行結婚;或因父母離婚,撫養子女的一方再行結婚,在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形成的親屬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有兩種:一種是沒有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他們之間沒有權利義務關係,他們之間只是姻親關係。
另一種則是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他們之間產生如同生父母子女間一樣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在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中,繼子女享有一定權利,同時也應當履行一定的義務。繼子女在未成年時有受繼父母撫養教育的權利,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繼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死亡,與繼子女共同生活的繼父或繼母仍應繼續撫養繼子女,繼子女的生父母一方要求將繼子女領回撫養的除外。
當繼父母死亡留有遺產時,沒有喪失繼承權的繼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繼承權。繼父母因對繼子女的實際撫養,而形成擬製的血親關係,從而具有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對父母遺產所具有繼承權。《婚姻法》第27條規定: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由此可見,有無實際的撫養關係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無繼承關係的前提。
在收養關係中,一旦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收養關係合法成立,則他們之間就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相應的養子女與親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消滅。繼父母子女與養父母子女關係不同,繼父母子女關係不適用這一規則。即使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產生事實上的撫養關係,形成了擬製的血親關係,繼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並不因此而消除。
因為父母與親生子女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天然的血緣關係,父母子女關係並不會因父母的離婚而解除,也不會因父母離婚後一方的再婚而消除。不僅血緣關係不能夠消滅,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不能夠消滅。除了在收養關係中形成的養父母子女關係之外,其他任何關係都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條明確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3樓: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
4樓:匿名使用者
形成撫養關係就有繼承權。
養子女對其生父母的遺產是否享有繼承權
5樓:北葵向暖與風相擁
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確立的話,對其生父母的遺產就沒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規定: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樓:happy言欷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而這裡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還包括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應當注意的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因扶養關係而形成的父母子女關係是一種擬製的血親關係,它們之間形成這種關係後,繼子女與其生父母的關係並不會因此而解除,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繼子女和繼父母之間及生父母之間形成了雙重的父母子女關係。因此,繼子女在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後,對生父母的遺產還有繼承權。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條明確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但應當注意的是,養子女與養父母形成收養關係後,彼此之間就形成了父母子女關係,而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就相應的解除了。對此,《收養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在養子女已經與其生父母不存在父母子女關係的情況下,養子女當然對其生父母的遺產不再享有繼承權。不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的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撫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7樓:陳金華
1、收養關係成立的,養子女對其生父母的遺產沒有繼承權。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關係成立的,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即雙方之間無法律上父母子女的關係。
2、《收養法》
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親生子女和養子女,都具有相同的繼承權,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9樓:秋杉
原則上沒有,但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
10樓:戶念之
過繼給別人的子女對生身父母遺產享受繼承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改了姓,那應該就沒有継承權,沒改姓可以爭取的z
12樓:流星雨的巴黎
有,繼承法第十條明確提出過
13樓:律問問
沒有。因為已經與養父母確定撫養關係。對養父母的財產有繼承權。
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在遺囑生效的情況下,按照遺囑進行財產分割繼承,在沒有遺囑或者遺囑失效的情況下,發生法定繼承。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何為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對法定繼承的規定如下: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14樓:易書科技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父母去世後,由子女來繼承父母的遺產是人們所接受的,但是關於養子女、繼子女是否可以繼承養父母、繼父母的遺產的問題則一直被人們所懷疑。很多人認為,養子女、繼子女不是自己親生的,並沒有資格繼承自己的遺產,尤其是在自己還有其他子女的情況下,往往不想把自己的遺產留給養子女,尤其是繼子女。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的。
根據《繼承法》,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都是應當與親生子女一樣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只要有養子女或繼子女名義的人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法律明確規定,只有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才可以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而對那種自己已獨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於沒有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是不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繼父母的遺產的。同時,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並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子女有義務贍養繼父母嗎,繼子女對繼父母是否有贍養的義務
我國 婚姻法 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據此,形成事實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定。所以,受繼父母撫養教育長大的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繼父母子女之間,屬於法律擬...
繼子女可以同時繼承繼父母和生父母的遺產嗎謝謝
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是因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帶子女再行結婚 或因父母離婚,撫養子女的一方再行結婚,在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形成的親屬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有兩種 一種是沒有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他們之間沒有權利義務關係,他們之間只是姻親關係。另一種則是形成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關係,他們之間產生...
未盡贍養義務繼子女可否繼承遺產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我國 繼承法 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這個繼子女是否已經有法律認可的過繼手續?如果有,繼子的繼承權與親生子女的繼承權是相等的。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存在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