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義務有哪些內容,子女贍養老人義務的內容包括哪些

2022-01-04 07:20:09 字數 5228 閱讀 9335

1樓:華律網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婚姻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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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義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贍養義務

《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國《婚姻法》也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晚輩對長輩的贍養

《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這種贍養是有條件的,即須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負擔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

上述規定是保護老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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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

3、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義務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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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婚姻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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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贍養義務的內容包括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分別詳細這些內容。

一、經濟上供養  經濟上供養是贍養的基本要求。家庭對老年人的經濟供養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低微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保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所需,即支付必要的贍養費。實踐中,大體有三種確定贍養費數額的辦法:一是以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作為確定贍養費數額的主要依據。

這種方法並非一成不變,但在一定區域、一定時期內是穩定的,可以使被贍養人維持較低的生活水平;二是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作為確定贍養費數額的主要依據。這種方法能夠使被贍養人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但也可能超出贍養義務人的實際能力,使之無法承擔;三是以贍養義務人的平均生活水平作為確定贍養費數額的主要依據。這種方法可以使被贍養人與贍養義務人的生活水平大體相當,是合情合理的。

贍養費主要採取按月、按季、按年度給付的方法,可以給付現金,也可以給付口糧、燒柴、被褥等生活實用物品。

(二)對缺乏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年人的承包地、林木和牲畜等,贍養人有義務耕種,並予以照管。在這裡,贍養人實際上對老年人履行的是勞務扶助的贍養。如有多個贍養人,老年人可要求各義務人輪流對其盡勞務扶助的義務;在特殊情況下,老年人可以僱傭他人耕種和照管,僱傭時所發生的費用應由贍養人承擔或由各贍養人分擔。

贍養人對老年人履行勞務扶助義務而產生的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二、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就是照顧、料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在生活照料方面,不論是城市還是農村,老年人大多依靠本人或家庭成員。因此,《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照料被贍養人的生活列為贍養的一項重要內容。

日常的生活照料是多方面的,從幫助購買生活必需品到燒菜做飯、穿換洗衣服、打掃收拾房間、倒茶端水餵飯、幫助洗漱、大小便等等,凡是老年人生活和活動需別人幫助或扶持的,贍養人都要盡心盡力去做。另外,對患病或者生活自理有困難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負責給予**、照顧。

三、精神上慰藉

精神上慰藉,是指贍養人從精神上關心、安慰老年人,使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得到滿足,保證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之所以將精神慰藉增列為贍養的基本內容之一,主要是考慮到老年人在離開工作和勞動崗位之後,或者由於老年喪偶,短時間難以適應,如果自我調節不當,很容易產生失落感、孤獨感和悲觀厭世心理,這時尤其需要贍養人和家庭成員給予老年人更多的親情安慰,幫助他們擺脫痛苦,安度晚年。精神上的體貼和關心是多方面的,如提供送醫送藥的勞務、關心生活起居、保障與第三代相處的權利等等。

這當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尊重、理解、關心、體諒,共同創造團結、融洽、和諧的良好家庭氛圍。

四、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是指老年人在逐漸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又體弱多病的情況下,有許多方面的需要是同一般人不同的,而不同的老年人又有不同的需要。

6樓:法律快車

1、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2、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

3、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贍養老人義務的內容包括哪些

7樓:華律網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婚姻法》第二十八條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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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贍養的義務主要包括: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係或者租賃關係。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9樓:帥紫南

子女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如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尋求幫助,並可申請當地**提供救助。《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 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 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六條 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應當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  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老人有兒子的,女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當然有了,當然有了,兒子女兒是同等的,兒子女兒同等的,就是同等繼承財產,共同承擔義務。贍養父母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無論是兒子,還是已經出嫁了的女兒都是有責任和義務贍養父母。所以,老人雖然有兒子,但是作為女兒還是有贍養老人的義務。當然有呀,有些很簡單,依據法律規定,兒子跟女兒是同等條件下的贍養義務,...

子女對繼父有養老義務嗎?子女對繼父有贍養義烏嗎?

有的,最重要的是如果繼父逝世,作為繼子女有和繼父配偶同樣的第一順位繼承權的,所以有贍養義務。看情況了 如果繼父對我們好 等他老了我們當然 也要對他好了 如果情況相反 雖然他不是你的親生父親 但是至少他做過你的父親 你當然也應該撫養他。怎麼說呢?法律上你和他沒多少關係,可以不對他進行養老 即使是親的,...

贍養老人有關問題,關於贍養老人的問題

有幾點需要明確 copy 1.贍養義bai務是法定義務,非一般du情況下,不可消除。因父母的錯誤行zhi為給子女造成心靈dao 身體傷害的,子女是否有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