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違約金,勞動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2022-01-04 07:20:09 字數 5352 閱讀 7057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一、只有單位為勞動者支付過培訓費用(為了你培訓而付過錢的、要有真憑實據),才能約定服務期。

第二、付過的錢要分攤到合同約定的日期內,假設單位付過三萬元,合同期限為三年的,每年就是一萬元。工作一年離職就減去一萬賠兩萬,工作三年就不要賠了。

第三、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培訓的數額。

2樓:

在合同法中約定違約金是有效的,但是違約金不得高於勞動者的費用,即你的培訓費用。你應該解除這個合同,這樣他才不會將這個要挾你。校方的說法是不對的,你可以要他告知你這個培訓費用,他有這個義務告訴你,你有這個權利知道。

3樓:

立即解除所有合同,這樣你才不會**牢。今天才3月5日,一切都還來的及。

4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規定偏高的,你可以要求適當減少,一般不能超過辭職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有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5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勞動部門諮詢,賠償培訓費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其它的賠償金都是無效合同,違反法律的

6樓:翠微之美

違約金的金額不能高於培訓費用

7樓:李建成律師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8樓:star1123摩羯

關於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數額:

1,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有明確的規定;

2,如果用人單位不遵照本法規定約定違約金的,當事人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勞動仲裁,一般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

4,如果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9樓:邊遊邊拍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0樓:泥化

勞動法違約金的規定只有兩種情況下勞動者需給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的約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1.構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除了由於勞動者的過錯造成的以外,不論用人單位是否有過錯,其均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且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的過錯而迫使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需支付經濟補償金。而違約金則需一方違約。

2.計算基點不同。違約金的具體數額應以具體損失為平衡的基點。

而經濟補償的計算基點並不是勞動者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損失,而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已作出的貢獻。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越長,其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時間越短,經濟補償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違約金的功能主要在於賠償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遭受到的損失,而經濟補償金具有雙重性質,一方面具有賠償性質,另一方面在不可歸責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時,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照顧義務效力而衍生的一種義務,其法律性質為對被僱勞動者的離職補貼。

關於勞動合同中違約金的問題

11樓:

flamingphoenix 回答得很完整了~~

1樓什麼顧問就是xx。。。

不過理論上是這麼說,具體實際操作中你自己還要注意收集證據,如合同、發票、證書等等。

第2條所說上船實習期間全部培訓費用,按理說你的工資是不能計算在內的,但是除去工資,是否還有其他專案,這個你自己還得了解清楚,如果公司能夠證明除工資外還有其他支出(作培訓用),有可能也會計算在內的。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12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1)你解約要不要賠償,首先要看你們是否約定有違約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約定服務期或者競業限制條款的時候才能約定勞動者的違約責任。既然你們約定了服務期那約定違約責任是合法的,但要看違約金的數額是否合法;

2)公司只有給你進行了培訓,才能約定服務期,如果沒有培訓,不能憑空約定服務期的。所以公司給你拿錢去學校上學就是一種培訓費用,這個可以算是培訓費。即公司支付的1.

3w元屬於培訓費用,你實習期的工資不能算是培訓費用,公司說培訓費用是5w,要有相應的發票或者證據證實,如果不能證實,就不能算是培訓費用;

3)那麼你現在解約,只需要按公司給你支付的培訓費和約定的服務期,按年平均計算,一年應該是多少錢,你還沒有履行的服務期的期限應當賠償公司相應的培訓費用;比如公司給你支付1.3w元,服務期是6年,你工作了一年,那麼你還有五年的服務期沒有履行,你只需要賠償這五年的相應的培訓費用,及1.3w/6×5就是你應該賠償公司的培訓費用及違約金;

4)關於遞減的問題,上面的兄弟已經給你解釋過了,我就不多說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只有在兩種情況可以約定違約金,一是培訓服務期,二是競業限制條款。你的合同屬於第一項。

2.不過說是培訓費,公司必須提供培訓專案的發票,不能把你的工資支出,算成是培訓費。也就是說,這5w的培訓費,公司必須出具發票,證明你真的接受了培訓,並且公司支付了培訓的費用。

常見的有,公司送你出國讀書,或者公司找國內的培訓機構讓你參加了外語或者技術培訓。

3.委培費你必須賠償。因為委培費屬於定向委培,是公司幫你補貼了一部分的費用。

4.逐年遞減的意思是,5w除以6年,每年是8333.33,如果你工作一年,你辭職需要賠償50000-8333.

33,如果工作兩年,辭職需要賠償50000-8333.33x2。但由於這個培訓費用公司拿不出發票的,所以這條款不成立。

以後不要隨便亂籤服務期合同。

5.現在辭職你只需要賠付委培費。13000除以6年,每年是2166.67,你已經工作了1年7個月,你需要賠償大概956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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