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星期六強制加班違法嗎,公司週六要員工強制加班,否則算曠工,可以打什麼投訴電話?

2022-01-11 08:56:21 字數 5169 閱讀 8382

1樓:華律網

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找法網律師

如果工作確實需要,員工是應當服從單位加班要求的。但是同時,單位也應當遵守勞動法的規定,週末安排加班的,要麼安排補休,要麼按照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週末一天加班超過八小時的,超過八小時的部分應當按200%的標準另行計算加班工資。

如果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則單位違法。

3樓:劉然律師

回答提問

工廠強行讓員工五天八小時雙休不讓加班合法嗎回答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問公司領導 想讓你自己辭職 安排你每天上八小時 是合法嗎回答這個不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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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正氣長春

加班需要和勞動者協商,不能由用人單位單獨決定。

如果用人單位以此為藉口,要對你進行罰款,更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5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單位不能強迫加班,加班應經員工同意,否則就是不合法的。

6樓:旭垟泉

回答合法的,公司不能強迫員工加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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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週六要員工強制加班,否則算曠工,可以打什麼投訴**?

7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週六日期間加班的加班費。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公司強制的週末加班時間不讓用於調休,這樣是否違反勞動法

8樓:小夏在深圳

按照些下面復規定,用人單位如果安制排您週六日加班,就必須安排你補休,如果不能安排您補休,那就得向您支付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報酬,也就是加班費,否則用人單位無權要求勞動者加班。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1、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優先安排調休,如果實在不能安排調休的,則需要支付兩倍加班工資。

2、平常週末加班的員工是可以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的。

3、但是平時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的,勞動法並未規定可以優先安排調休,據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調休來代替加班費,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員工支付1.5倍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有合法休假的權利,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1,每日工作不

版超過8小時權,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

2,保證勞動者每週最少休息一天。

3,法定假日應當休假。

4,休假日工作報酬:

(一)安排加班的,支付不少於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不休息又不補休的,支付不少於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不休息的,支付不少於300%的工資報酬。

5,工作時間延長的,需要經過與工會和勞動者的協商。

說實話,這些規定很少強制實施,這是中國的現狀。

當然,如果你的工作是計件的,多勞多得。

不過根據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給你幾個建議。

1,用人單位自用工起一個月內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3,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辦理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獲得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

許多勞動者不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甚至只要敢申訴,就會或多或少贏得賠償,但你是弱者,因為你要為此付出時間,等待結果,還要耗精力金錢尋找下一個工作。無奈!

請給我最佳吧,同志。

10樓:大遲若愚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版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

權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因此1、如果你的加班屬於“單位安排”的,則不違法,但單位安排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費則違法。

2、如果你的加班屬於單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則單位違法。

3、不管是單位“安排”還是“強迫”,不讓調休法律沒有規定,因此不違反法律。

關於補充問題:根據勞動部2023年頒佈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70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按照這一規定,你有權要求調休!

這一規定比較特殊的是,它是對執行舊的勞動法的意見,新的勞動合同法於2023年實施,舊的勞動法就失效了,而對新的勞動合同法的意見還沒有出來,我認為舊的解釋仍有效。所以你有權要求調休。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肯定違反了,勞動法有明確規定的嘛,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版時間不超過八權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時要看公司生產運營情況,他可以根據勞動法支付你加班工資的,這樣也不一定算違法。

13樓:衝大梁的

工作5天后休息是勞動力不可修復性與可恢復性特點的需要,也是勞動標準,單位應安排調休,但你也通過拿加班費的方式來預設放棄調休;如果你放棄加班費而要求調休的話,單位應盡此義務來保障你的休息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有權利不要加來班源而用於調休,公司這樣bai做違法且這樣做目的可能du

加班費不是自zhi

己算且提交後dao不能更改,公司內部原因,更多是站在員工角度,維護員工利益,這是好事。

我不清楚你為什麼不要加班費,難道全勤獎會高於加班費,不然很難讓人明白遇到請假強制調休的,加班費都沒得掙豈不更黑

我們公司要求週六上班,不算加班也不補休,違法嗎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超過法定的最長時長,且需要支付加班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 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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