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個打漁的
根據你現在的情況,已經過了試用期,所以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三日,試用期滿後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你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方可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係。
但是有六中情況是可以隨時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但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在以下六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然後由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緣故,建議你去申請對於第一個月的月工資和之後四個月的雙倍工資的賠償金,注意首先要與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在協商的過程中積級蒐集錄音,工資單,考勤卡等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記錄。協商不成再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以上,僅供參考
2樓:簡簡單單
1、沒有籤合同,過了試用期,提交辭職信後30天可以離職。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軒羽寧塵
即使是簽了勞動合同的,公司同意的話解除也是很快的,雖說程式上講要一個月,但往往不是這麼回事的。你這種的,基本上是能立即辦好的。
4樓:
廣東胡律師:
按《勞動法》你得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
5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是自由身~~~什麼時候都可以走
沒簽合同,提交書面辭職書後幾天能離開?
6樓:風中小白雲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沒簽合同只做了2天可以直接走人嗎
7樓:木木木子丶李
可以copy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法律實務研究
試用期內,要提前三bai天du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zhi能立即辭dao
職走人。
《勞動合同法》版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權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
呵呵,合同主要約束的是企業,只要你不違反職業道德或有違法行為,打個招呼把你的實際情況說清楚也就這樣的,沒啥大不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要說兩天,就是一個月都可以走人,只要你不要工資!當然前提是你不能帶來什麼損失,工廠一般不會去和你糾纏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道理來講,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這個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不過既然你都不想要這幾天的工資了,你可以打個招呼就走人,我感覺沒事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交金是什麼概念?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過來類似的情況源. 可以直接走人. 肯定沒有關係的.
當時我也在試用期裡, 幹了4天, 和你一樣週末沒有休息, 平時還要加班, 工資少得可憐. 到第五天我就不去了. 當然工資我也一分錢沒有拿到.
私人老闆黑啊. 記得我不去的當天, 那廠還來過**, 我就說不幹了, 直截了當, 無所謂的. 試用期要走早走, 否則幹10天和2天沒啥區別.
我還浪費了幾張自己買的就餐券.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可以。
過了試用期但是未籤合同 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15樓:匿名使用者
過了三個月的試用期,無論籤沒簽合同,法律上是按用人單位與你事實發生勞動關係之日起算的。如果你要辭職,可以向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提前30天正式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我試用期辭職,公司要求我在招到人以後離開,是否可以提交辭職三天後
過了試用期沒有籤合同算正式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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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你要調整心態,不要因為別人辭職就蠢蠢欲動,別人辭職有辭職的資本專,你有沒屬有想過,你有辭職的資本嗎?開心不開心在於你自己的心態,不要讓外界過多的影響自己的心情。2 關於合同問題,我覺得以你目前的狀況,在沒有找好新工作之前,不要草率辭職,應該要求公司立即與你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你的合法權益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