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十級公司不服決定怎麼辦,工傷鑑定十級公司不服決定怎麼辦?

2022-01-16 07:46:25 字數 5159 閱讀 9136

1樓:華律網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行政複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對十級工傷鑑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司對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工傷職工十級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公司逾期沒有申請再次鑑定的,以現有十級傷殘結論為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3樓:普林說保險

工傷鑑定十級公司不服決定可以申請複檢。用人單位或個人對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鑑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天內向省一級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檢。

工傷鑑定和鑑定內容:

1.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2.工傷鑑定的內容:

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拓展資料:工傷鑑定的程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

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4樓:千里不留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5樓:海角的梧桐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本人工傷鑑定為10級,但是公司不服這次鑑定結果,要求第二次鑑定 那需要什麼程式呢? 5

6樓: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況如符合工傷條件;

二、你可以讓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賠償,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三、待傷情穩定後,如留下殘疾,你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四、如構成傷殘等級,你可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你關心的問題都可以依法解決

五、如單位拒絕賠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六、但可以申請複檢。

7樓:google米米

鑑定程式(《工傷保險條例》23-28條)

1、申請。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鑑定期限為60日內,必要時可延長30日。

2、再鑑定。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為最終結論。

3、複查鑑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起1年內,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提出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不知你現在手頭的是第幾次鑑定的結論。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2)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3)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4)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由於是單位不服,因由單位申請複議。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有權利提出二次鑑定

至於程式你要你本人配合上一級鑑定中心的鑑定程式就可以。

如果你本人不配合那麼造成的不利後果由你本人承擔。

不利後果有很多種,建議你配合其鑑定。一般情況下,上一級鑑定都會和原鑑定結果一致的。

其次要注意的是鑑定期間因鑑定產生的所有有關費用由你公司支付。

最後要說的就是你公司不想給你工傷的補償金,現在用的辦法是拖字訣,工傷的訴訟如果拖的話,最後拿到補償金要一年半到兩年半之間。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單位不服的怎麼辦?

9樓:華律網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通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行政複議辦法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因此也自然不能進行行政訴訟。

10樓:周律師說

申請鑑定的單位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11樓:

違反規定操作發現一次警告,二次應當開除,因為消極情緒注意力不集中會給公司帶來損失,在職人員不把制度當回事,把安全第一當兒戲,這類人只會給公司帶來麻煩,一擔出現受傷既苦了自己還苦了他人。(特殊情況除外)

12樓:若相惜

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後15日內向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複議就是當事人不同意行政機構做出的行政行為,要求重新依法作出行政決定。

你這事單位有權要求行政複議的,當然你也有權要求行政複議。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多關注一點,免得單位動用關係致使行政機構未能依法鑑定。

14樓:濟南付律師

首先更正你一個錯誤的概念:職工的傷殘等級是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而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性質不是行政機關,而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對傷殘等級不服要求再次鑑定的不能提起行政複議,而是向該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上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再次鑑定的結論為最終結論。如果職工不服的,不能再次申請鑑定。但是,如果在鑑定結論作出後一年內認為傷情有變化的,可以重新提起復查鑑定。

傷殘鑑定是需要專業技術人員作出的,因此,再次鑑定的結論如何,無法發表意見。

工傷鑑定十級公司不服。要求重新鑑定 ,鑑定資料由公司來提交。鑑定費用公司不出,本人可以拒絕不去嗎?

15樓:翹翹他爹

當然可以的,如果公司不服鑑定結果要求進行重新鑑定,鑑定費用就必須要由公司支付,如果公司拒絕支付鑑定費又不進去工傷傷殘賠償,建議你向法院起訴公司索賠

工傷首次勞動能力鑑定是十級,公司不服。要求做二次鑑定,本人擔心二次鑑定結果評不上級?? 再就是會不

16樓:陝西安律師諮詢

放心吧,既然第一次鑑定為10級,那第二次也不會無緣無故推翻。如果真是因為公司的原因被推翻了,你還有救濟途徑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有權申請再次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再次鑑定與前次鑑定採用的是同一鑑定標準,只要不出現人為錯誤,兩次鑑定的結論一般會基本一致。

申請再次鑑定是法律賦予公司的權利,工傷職工只能接受,應當以平常心待之。

附:《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18樓:逆流的雨的春天

只要你的傷不是假的,怕什麼,做不了手腳的,你們公司和你一樣懷疑做手腳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相信專業的鑑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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