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七臺河李陽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勞動者加班做了如下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請叫我李律
回答我國《勞動法》第41條對加班的時間進行了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因自然災害或者重大突發事假,為維護公共利益需要加班的,加班時長不受第41條限制,比如,此次疫情就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很多企業受**指令加班加點生產口罩等醫療物資的,就屬於特殊情況。
提問我是某鄉鎮衛生院司機上班是上6天24小時休一天,醫院又不發晚班費
回答您是事業編制嗎?還是合同工?
提問是合同工。
回答如果您是合同工,就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執行。
那您是可以要求醫院方面支付您的加班費的
提問口頭根他們說了不給
回答口頭說肯定是不行的,您要申請勞動仲裁的。
寫一份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遞交您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中心,您就一定可以要到您的加班費的。
提問要怎麼寫
回答工作日加班,算1.5倍工資,休息日加班,算2倍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算3倍工資。
仲裁申請書格式我發給您看下。
您看下您如果自己能參照寫就自己寫,如果不會就付費我們**。
稍等。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提示說明】
1、勞動者要寫明姓名、性別、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職業及聯絡**;
2、用人單位要寫明公司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聯絡**。
請求事項
【提示說明】
仲裁請求明確,即請求仲裁機構確認勞動關係在/不存在或裁決被申請人履行/停止某種行為/或被申請人給付工資、經濟補償金、違約金等。
事實與理由
【提示說明】
1、簡單描述事件發生的經過,即誰在什麼時候入職,從事什麼工作,是否簽訂書面合同辦理社保,是否拖欠工資。
2、簡單總結,即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貴委提起訴訟,請求予以支援。
此致仲裁委員會
【提示說明】
1、仲裁機構名稱要寫清楚,一般寫全稱。
2、選擇用人單位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機構
申請人:
年 月 日
提問好的先謝謝了,過幾天我先去勞動局問問。
回答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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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蔣長鋒律師
加班時間勞動法是怎麼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有很多單位不執行加班費的規定,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
5樓:今天是今年
一般情況下是節假日三薪雙休日兩星平時加班也有要加班費。但是很多單位不執行啊!
勞動法關於加班規定有哪些?
6樓:華律網
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勞動者1.5倍工資,週末加班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資。《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7樓:熱心網友
《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超過8小時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過三小時,每個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正常加班按1.5計算工資,雙休加班按2倍。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充套件資料
加班工資是用加班時間乘以每單位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或者加班小時數乘以小時工資標準),再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乘以相應的倍數。但從《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裡,我們只能知道加班加點相對於正常工資的「倍數」。
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應分別按照工資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資,而沒有每單位工資標準(即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的規定。這也是有些用人單位隨意剋扣,少發勞動者加班工資的根源所在。
這是一點《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關於加班工資支付標準就明確規定,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於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標準進行計算。所以,我國還應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以免用人單位鑽法律不盡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班工資計算公式
1、延長時間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1.5×加班時間
2、休息日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2×加班時間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3×加班時間。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9樓:丁小儒
您好,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0樓:就是困了吐了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凡是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加班的,不管該單位是實行計時工資制度還是計件工資制度,都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用。
正常工作日加班費用為正常時間的1.5倍,週六日上班的加班費為正常工作時間的2倍,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為正常工作時間的3倍計算,其具體計算方式和計算基數如下。
新勞動法對加班費的政策規定
一、法律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關於加班費的法規條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對加班的定義勞動法對加班的規定?
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外繼續工作就叫 加班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於採用標準工時制的,每天超過8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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