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你可以上上面的領導反映,你的情況如果你真是越難受,可以休息幾天,我感覺領導不會弄,不講情面的。
2樓:評書企業家之選
勞動爭議方面的問題可向當地勞動局反映,調解不成功,可申請勞動仲裁。當然作為勞動者要準備提供相關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你人不舒服,你就要去醫院檢查,要醫生給你開一個證明,說你有胃病需要證明休假。如果公司裡面他要扣你工資或者罰款的話,你就把那些罰款的證明。直接拿到勞動局去告他,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不可以罰員工的款,這是違法的,你把你的病假單和公司罰你的款拿給勞動局,勞動局的話直接處罰你們公司。
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工作日請病假肯定是要拿醫院的證明的,如果請事假也是需要領導批准的,否則就算曠工。如果是加班不去不能算曠工,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5樓:善頤真
如果說你說的情況屬實的話,到月底結賬,跟這個老闆說再見
6樓:偏執狂
他們維反勞動法條例,你可以收集證據到勞動仲裁告他們,最好是先找領導協商,協調不好再告,當然實在不行,換個工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找好證據去勞動局告發它
單位讓加班時身體出現不舒服,請假不批准,我走了,給我算曠工,這怎麼說?
8樓:匿名使用者
和單位協調
不舒服可以找個替班
不批准,你走人,不合適
如果直接到醫院檢查,還能說得過去
請問如果工廠每天要求我們加班,但是我想不去加班需要請假嗎?
9樓:正氣長春
根據勞動法律的規定,加班,用人單位需要和勞動者協商,並支付加班費,否則,勞動者有權拒絕。
不想加班,依法是不用請假的。
如果用從單位強迫,你們可以向勞動機關投訴,**12333。
10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按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安排員工加班應該徵得員工的同意,員工不同意不得安排員工加班,因此如果不去不需要請假,但最好在通知你加班的時候提出不同意加班的回覆。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公司是違法,換工作。注意身體
12樓:廈門權律師
1、勞動法上明確加班要經過勞動者的同意。
2、但是,如果單位經過民主程式通過的規章制度上有:單位要求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拒絕 之類的內容,員工應當按制度加班。如果因疾病或私事,要請假。
不然公司可以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13樓:
不需要,現行規定,每天上班時間8小時
週五有事未請假曠了一天班 週末加班沒有去 說我已經算自離 但公司系統並沒有算我自離
14樓:捷鑫鵬
就算自離,公司也要結算工資給員工,一分都不能少。
15樓:112333束脩
1如果你能證明你有請假,不能算你曠工;
2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
3沒有法律條款規定曠工三天算離職,若是單位用這個理由開除你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不僅需要支付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工資,還需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和87條支付二倍賠償金。
4你可以帶上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找不到地址打1233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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