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女方受到家暴制殘該怎麼辦

2022-01-31 09:40:36 字數 2597 閱讀 9995

1樓:愛笑的賽宗妤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第十四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資訊予以保密。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第十九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第二十一條 監護人實施家庭暴力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縣級人民**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的申請,依法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加害人,應當繼續負擔相應的贍養、扶養、撫養費用。

第二十二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對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進行法治教育,必要時可以對加害人、受害人進行心理輔導。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第三十一條 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或者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複議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告他呀,又沒結婚屬於故意傷害罪

戀愛期間遭遇家暴,可以起訴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報警處理,如果構成輕傷,可依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4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問題報警比較有效。

戀愛同居發生暴力算不算家暴?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家是指合法的家庭關係,也就是登記過,法律承認的夫妻關係才能稱為家,同居什麼也算不上

6樓:三鹿集團好奶源

不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兩人在有婚姻關係的前提下,一方對另一方使用暴力等傷害人身安全的行為。

不過這個算是故意傷害罪,罪責比那個更嚴厲

7樓:忘我的番茄醬

不算,是刑事案件,戀愛同居並不是家庭關係。

男女談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買衣服,女方媽媽的衣服,三月後女方提出

所以說戀愛期間就不該給買,達到一定感情再買 買個衣服能花多錢啊。可以要也可以不要!但是身為男人如果去要的話有點小氣和沒氣質 兄弟 這可能也是女方退出的原因.我實在的告訴你,最好不要去要,算了。就算去要,第一顯得你很low,第二無償贈與法律也不支援你索回,而且還是生活用品,你就算是離婚分割財產你都要不...

戀愛期間男方讓女方保管的錢被女方取用了,分手後要求歸還女方不給,法律會支援男方嗎

應該是不令支援吧。因為男女是雙方戀愛期間,是男方主動讓女方保管錢的,應該是開支共同的費用。而現在分手了男方就要求女方還,難到當初你們在 起你就沒消費嗎?難到在一起光化女方錢你就心安嗎?所以法律是不會支援男方旳。會支援的,你可以通過錄音的方式讓女方說出這錢是屬於保管不是贈與,而且如果數額達到一定程度,...

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若男方要求女方寫收條,會影響男女雙方關係嗎

我覺得會有很大的影響,現在的女孩子普遍的心裡會以男生願不願意在自己身上花錢為衡量標準,如果男生給女生錢還得要收據,那這段感情懸的很。我是一個崇尚aa制的女生不願意花男生的錢,但是如果自己男朋友願意大方花錢在我身上我會很開心,不過也會找機會在他身上花錢,但如果說出現你所說的那種情況,我自然會覺得他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