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證沒鑑定等級,辭職後能得到補償嗎

2022-02-02 05:58:55 字數 6221 閱讀 7637

1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得到前期費用補償的情況下,辭職時沒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的補償.

2樓:馬廠鎮財政所

你既然有了工傷認定書,為什麼不去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呢?根據你的傷殘狀況,公司應該給予一次性賠償或享受其他的優惠政策(詳見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工傷證」的等級高低,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

例:工傷9級可以得到以下補助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個月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8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2

九級傷殘總的補償為19個月的月繳費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做鑑定。表明沒有達到傷殘。這種情況只賠償醫療費!!

5樓:南海仙山

沒鑑定沒有補償,只有鑑定評級以後,傷殘10級以上才有辭職的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工傷證下來了,但是沒有做工傷鑑定,我想離職影響賠償嗎

6樓:受舍

沒做工傷鑑定就不會發給您相關證件,您是不是指,沒有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

不論怎樣,工傷事故處理可以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進行,工傷鑑定完畢後,原用人單位就應當按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相應補償,與勞動者是否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沒有關係。因此,您此時離職,並不會影響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補償。

請問工傷5年後是否還能申請傷殘鑑定 有工傷證 15

7樓:陳天貴海埠

傷殘鑑定準確名稱應為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關於工傷5年後是否還能申請「傷殘鑑定」的時效問題:《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綜合整部《條例》,只對工傷認定時效做出規定,但是未對已經被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最遲提起勞動能力鑑定時效做出規定,所以工傷5年後是能申請「傷殘鑑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過了傷殘鑑定的申請時效了,不能再申請傷殘鑑定了。

9樓:

《工傷保險條例》沒有對勞動能力鑑定做出時間限制,應該可以申請,除非北京對此限定了時間。

右手腕部骨折與腰一壓縮性骨折分別為十級,兩個十級可晉一級,應評為傷殘九級。

10樓:love_a曼

不能。。。如果是舊傷**可以申請簽定!

工傷等級證和工傷證是單位保留還是個人保留,有沒

11樓:來瓶雪碧提提神

員工工傷證是否可以交回單位,是需要根據員工是否獲得了全部的工傷賠償,如果沒有獲得全部的工傷賠償,那麼工傷證是不能上交的。

因為工傷證是屬於員工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部分地區是不會收回的,但是部分地區在申請工傷待遇稽核時是需要影印件或者原件的。

工傷賠償專案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2樓:魯誠所環

工傷證可享受工傷及傷殘待遇。

一、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或個人支付,有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支付,無保險單位支付,自費藥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按《停工留薪管理辦法》的目錄列表規定月數執行,若需要延長的,必須向工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批後按延長對待;

3、住院伙食補貼:按公務員出差標註待遇計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營養費:需要有醫院診斷證明且需要工傷部門稽核;

5、護理費:最後鑑定為1-4級的,傷殘鑑定結論書中標準有護理的需要按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無標註的仲裁基本不支援護理費、法院階段會支援;

6、二次手術費:以醫院正規收據為準,支付主體同1;

7、假肢、矯正器具:經個人向醫院申請,醫院開具假肢安裝意見後,持意見或診斷證明向社保管理機構申請安裝,若無保險的該筆費用直接由用人單位支付,需要有正規票據。

8、交通費:仲裁階段不支援,

二、傷殘後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的7--27個月,若本人工資低於最低標準的,應按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的60%*月數的標準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10-5級(有該項),3-18個月

*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望採納

工傷證下來了,想申請工傷鑑定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14樓:安法網法律諮詢

申請工傷鑑定,律師告訴你4個步驟?

工傷證有什麼用

15樓:

一個是工傷認定決定書,就是認定你是工傷了,用來享受相關工傷待遇、費用報銷的。

另外如果是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即傷殘等級證是用來證明傷殘鑑定結果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傷殘待遇的。但是和殘疾人證是沒關係的,沒有其他特別待遇。

16樓:賈隊長的白科技

用來享受相關工傷待遇、費用報銷的。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15個工作日內發放工傷證,作為記載工傷情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憑證。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以1年為週期,定期到定點醫療機構複查。職工勞動能力經鑑定發生變化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對工傷證進行變更登記。

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或個人支付,有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支付,無保險單位支付,自費藥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按《停工留薪管理辦法》的目錄列表規定月數執行,若需要延長的,必須向工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批後按延長對待;

3、住院伙食補貼:按公務員出差標註待遇計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營養費:需要有醫院診斷證明且需要工傷部門稽核;

5、護理費:最後鑑定為1-4級的,傷殘鑑定結論書中標準有護理的需要按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無標註的仲裁基本不支援護理費、法院階段會支援。

17樓:巨思衲

工傷證可以享受工傷及傷殘待遇,醫藥費由人用人單位全額墊付或個人支付。住院補貼伙食按公務員出差標準住宿待遇計算,也就是30左右營養費。

1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證是糊弄老百性的,4-10級的工傷證在實際工作生活中一點用都沒有,有了證的人你該幹什麼就得幹什麼,你傷殘人士只要能動,沒有病退,那就得幹工作,比健康人少幹一點都不行,你公傷了,當你喪失部分或大部分勞動能力了,那是你的事,想減少工作量,沒門,年終考核時各級領導幹部包括職工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工傷證是什麼:是一張紙,一張如同雞肋的紙,只能證明你曾經為自己受過「工傷」的一張紙,不能為受工傷而致殘的老百性帶來任何有用的一張紙。

唯一的好處是可以提前病退。

19樓:柯偉鋒律師

回答一個是工傷認定決定書,就是認定你是工傷了,用來享受相關工傷待遇、費用報銷的。另外如果是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即傷殘等級證是用來證明傷殘鑑定結果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傷殘待遇的。但是和殘疾人證是沒關係的,沒有其他特別待遇。

提問我的工傷證是九五年發的,和現在的證一樣嗎?

回答一樣有效

提問工傷證有什麼用途?

回答一個是工傷認定決定書,就是認定你是工傷了,用來享受相關工傷待遇、費用報銷的。

另外如果是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即傷殘等級證是用來證明傷殘鑑定結果的,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傷殘待遇的。但是和殘疾人證是沒關係的,沒有其他特別待遇。

更多5條

20樓: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的,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15個工作日內發放工傷證,作為記載工傷情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憑證。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做出之日起,以1年為週期,定期到定點醫療機構複查。

職工勞動能力經鑑定發生變化的,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後,對工傷證進行變更登記。

工傷長期待遇申請,稽核撥付給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家屬。

2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 》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2樓:飛天大聖

工傷證可享受工傷及傷殘待遇。

一、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或個人支付,有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支付,無保險單位支付,自費藥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按《停工留薪管理辦法》的目錄列表規定月數執行,若需要延長的,必須向工傷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審批後按延長對待;

3、住院伙食補貼:按公務員出差標註待遇計算,也就是30元左右;

4、營養費:需要有醫院診斷證明且需要工傷部門稽核;

5、護理費:最後鑑定為1-4級的,傷殘鑑定結論書中標準有護理的需要按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無標註的仲裁基本不支援護理費、法院階段會支援;

6、二次手術費:以醫院正規收據為準,支付主體同1;

7、假肢、矯正器具:經個人向醫院申請,醫院開具假肢安裝意見後,持意見或診斷證明向社保管理機構申請安裝,若無保險的該筆費用直接由用人單位支付,需要有正規票據。

8、交通費:仲裁階段不支援,

二、傷殘後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的7--27個月,若本人工資低於最低標準的,應按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的60%*月數的標準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10-5級(有該項),3-18個月 * 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 ;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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